首页> 年度报告>长安区>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矿产资源管理站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矿产资源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2-05-24 09:56
单位名称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矿产资源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加强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保障。矿产法规宣传,区域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监督及地质灾害防治。
住所 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79号
法定代表人 孙岳利
开办资金 102.9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0.83万元 63.2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具体的业务活动:(一)年度方案发布情况根据区政府安排,矿管站在汛前排查基础上,结合往年工作开展情况,于4月初编制了《西安市长安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草拟稿),征求了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意见,进行完善,由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发布。对2021年度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明确了全区地质灾害防治的任务、重点防治区域和工作,明确了主要成员单位的责任和防治工作的具体要求。(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情况2021年4月,落实区政府与13个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街办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防治任务和街办的工作责任。指导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街办也与辖区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村委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落实了村级防灾责任。(三)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情况按照区政府安排,4月份,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西安市长安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汛前地质灾害排查工作的通知》,由各相关街道办事处为排查主体,有关部门配合,对全区8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易发区段,进行了排查,进一步明确了各隐患点的监测人和责任,安排监测人、开展群测群防工作。通过排查,掌握了全区隐患点和易发区段的隐患动态(未发现异常),为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坚定了基础。(四)应急演练开展情况今年以来,我区根据市局要求,积极组织了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目前全区有地质灾害的13个街办均举行了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共举办38场应急演练。大大提高了政府应急反应能力,增强了群众的防灾意识。(五)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根据省市自然资源部门的安排部署,我分局积极开展了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2018、2019年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综防项目),除将军庙崩塌、新师村崩塌治理项目未完工外,其余项目均已完成;2020年综防项目,其中培训项目部分完成,镇街防灾能力建设正在组织实施,其余项目均已完成;2021年综防项目,孟家岩崩塌治理项目已完成设计报告,2处排危除险项目已完成勘查设计部分,培训项目部分完成,镇街防灾能力建设正在组织实施。(六)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市政府、市自然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安排,我区今年高度重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分局在土地预审、规划审批等项目审批环节严把关口,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建设项目均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截至目前,我区已经备案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24个,完成的评估项目20个。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分局组织评审20次。(七)积极应对8月中旬强降雨8月份以来,根据省、市、区党委和政府关于防治地质灾害的要求,矿管站牵头、有关资源规划所配合,督促指导13各街办对我区8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居住的群众进行了撤离,到各隐患点检查撤离情况,阻止群众擅自回到有安全隐患的家中。在强降雨期间保证了群众的生命安全。(八)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预警矿管站根据气象部门降雨信息,以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发布我区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督促提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隐患点监测人、责任人及时加密巡查,开展预防工作。今年以来,发布预警信息35次。(九)矿产资源管理等工作按照国家关于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对矿山企业加强日常监管,指导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规范开采,安全开采。按照相关职责,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市区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的有关规定,对物料堆积、加工一律实行遮挡、覆盖和湿法作业,对开采形成的土壤裸露面采取绿网覆盖,对道路、车辆及时采取冲洗等措施。积极配合秦保局和环境委对涉及分局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进行协调处理。今年以来,全区矿山未出现非法开采、越界开采现象,未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未出现违法环保政策的现象。(十)渭河平原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督促、指导项目单位赶抓工作进度,协调相关部门办理施工相关手续,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督。目前,市局先期下达设计的14处图斑,已经全部完工。2021年7月15日通过省市联合验收。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收益和经济效益经过地质灾害防治与工程治理,未发生威胁人民生命安全与财产损失的事件。全区矿山未出现非法开采、越界开采现象,未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未出现违法环保政策的现象。三、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一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创新举措不足,按部就班,缺乏亮点;二是在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移民搬迁工作中突破性不大;三是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不够细致,有不到位的地方。针对这些问题,我单位从工作实际情况出发,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积极调动人员工作主动性、能动性,努力提升地质灾害工作质效。四、下一步工作任务和打算1.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做好地质灾害的预案、方案编制,指导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检查巡查、调查工作,随时掌握全区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有效防止地质灾害发生;3.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调动街办、村组、责任人、监测人的防灾意识和工作主动性,形成地质灾害防治的强大合力;4.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在工程治理上有较大突破;5.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对我区现有的几家矿山企业,加强检查指导,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建设高质量矿山群体,确保矿业秩序进一步稳步提高。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