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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第三幼儿园

发布时间: 2022-05-24 09:45
单位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第三幼儿园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幼儿保育;幼儿教育。
住所 西安市长安区韦曲南街
法定代表人 史惠娥
开办资金 4041.5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372.66万元 3290.3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7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教育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具体的业务活动;提高师资水平。召开师德师风培训会议15次,师德师风演讲比赛1次,撰写自查报告150余份;召开教师例会30次,进行教研学习25次,园本培训500余人次。开展优质课评比等活动4次,建立STEM课程组等3个特色教研组。做好教育服务。注重幼儿的养成教育,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活动,各班根据季节、节庆及幼儿兴趣等,开展一系列主题活动180余次。围绕“欣赏、感受、聆听、体验、创造”5大功能,从多姿、多彩、多元的角度出发,精心设计美味小厨艺、陶艺坊、沙艺吧、科技一条街、非遗空间等10余个公共区域和部室,引导幼儿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增进与环境的互动对话。做好保育工作。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100份,制定安全预案17份,严格执行接送卡制度,进行安全隐患排查60次。开展安全演练2次;每日严格执行各项卫生保健制度,每日形成记录11类,做好新冠病毒的预防工作,603名幼儿和92名教职工每日测量体温3次,开展卫生健康知识培训10次。(2)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开设18个教学班,为603名学龄前儿童提供了保育和教育服务(其中女孩275人,小班178人,中班237人,大班188人)。改善办园条件,维修6500余平方米园舍。教师队伍中有研究生3名,本科设生57名,一级教师22名,教学能手有省级3人、市级7人、区级11人,区级学科带头人1人。10余名家长为幼儿园和教师送来感谢信或者锦旗。落实教育资助工作学。被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评为“陕西省平安校园”。被西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评为“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市级示范单位”。被长安区教育局评为“西安市长安区2021年保育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严格执行学前一年免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188名幼儿免除全年保教费共244400元;本年度共资助16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12000元生活费补助。(3)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存在的问题:家长学校工作薄弱,家长知识水平有限,教育意识偏颇,给保教工作带来了阻力和负面的影响。整改措施:加强家长学校工作,通过微信平台、家长委员会、家长会、大家访等方式,让家长的保教意识有所提高,能更积极地配合幼儿园工作,能更好的教育好下一代。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是狠抓日常管理,使幼儿园的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正规化的道路。二是加强师资建设,完善教师队伍结构,持续提高教师师德师风、教育理念和专业技能。三是完善特色课程,开展“非物质文化传承”活动,夯实“STEM教学”,形成园本特色活动。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无。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2021年3月被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评为“陕西省平安校园”2021年被西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评为“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市级示范单位”2021年12月被长安区教育局评为“西安市长安区2021年保育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