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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药品稽查队
西安市长安区药品稽查队
发布时间:
2022-05-24 09:25
单位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药品稽查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药品医疗器械、保化品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医疗机构药械质量、保化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受食品药监局委托,查处药械、保化品违法违规案件。
住所
西安市长安区新华街347号
法定代表人
党旭
开办资金
31.8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长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1.82万元
14.99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以来,长安区药品稽查队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的具体业务(一)药械化稽查工作今年以来,我队加大药品医疗器械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经营、使用企业售假行为;严厉打击药品使用环节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好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使用领域专项整治、违规经营使用医疗器械专项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药品经营企业出租出借柜台、非法渠道购进、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有效规范购销票据、购销记录、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药师不在岗和库存药品账实不一致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对口罩、防护服、额温枪、呼吸机、检测试剂等五类疫情防控用药械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了疫情期间药品医疗器械领域违法行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用药械产品质量安全,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监管工作2021年,我队对全区28所大中专院校开展了药品安全检查工作。在药品方面主要对各驻区大中专院校的医疗机构药械的购进、验收、储存、使用等方面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尤其对承担计划免疫的校医院的疫苗进行重点检查,主要从冷链运输、疫苗效期、注射登记进行检查,确保疫苗质量。(三)药、械、化抽检工作今年以来,我队完成药品抽验任务99个批次,医疗器械抽验任务10个批次,化妆品抽检任务16个批次。做到及时录入,及时上报,及时处置,已按省市局时间要求高质量完成了药、械、化抽检任务。(四)投诉举报工作对于群众投诉举报的案件,我队及时、尽快予以处理,遵循有报必查的原则,做到不拖延、不应付,对群众的投诉举报案件都认真处理,依法检查,做好资料档案记录,并且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举报人。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2021年全年,长安区药品稽查队负责的药、械、化稽查、监管、抽检工作开展顺利,受理的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出动执法人员处理,处理结果均及时给予回复。全力保障药械产品质量安全,守护辖区内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办理了16起药械化案件,处罚人民币0.83万元,有力的维护了药品市场的稳定,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一)存在问题药械案件情况复杂,涉及业务知识面广,办理难度较大,执法人员在执法和案件办理过程中,会遇到一些困难和疑问。对此,未来工作中我队将对单位执法人员要不定期开展业务知识的相关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二)下一步工作思路药品稽查队的工作将继续按照我局的工作要求,强化市场监督力度,依法做好药品的稽查工作。一是我单位会以大案要案为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把对群众危害大、社会影响恶劣、制售假劣药品的案件作为药品稽查工作的重点,积极办理各级转办督办、协查、投诉举报等案件的查处及抽验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确保办理的每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使用依据准确、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确保案件的办结率和公示率均为100%。二是按照市局下达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监督抽验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各品类抽验工作任务。三是组织单位执法人员队伍的相关业务学习和培训,促进药械化稽查能力。强化单位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用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效履职,坚持廉洁自律,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态度强硬、野蛮执法等不良行为。为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药械化消费环境,提高全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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