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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23 10:09
单位名称 兴平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完善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升服务水平。参保登记,缴费年检,个人账户和医保信息管理;参保职工及城乡居民异地就医、关系转续,医保费用报销,参保单位缴费核实;门特病认定;定点医药机构的确定,医保服务协议签订和日常管理等。
住所 兴平市金城路中段信合4楼
法定代表人 陈曼
开办资金 3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兴平市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9.09万元 23.51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6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医保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开展情况及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参保缴费工作稳步推进根据社会保险费用由税务部门征管职责交接方案,我中心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医疗、生育保险基金征缴职责工作,确保基金应收尽收。通过与财政部门商议,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按季度核缴医疗保险费用原则。截止9月底,全市累计参保城乡居民404610人,职工参保72445人。2021年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个人征缴1092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20881.67万元(含生育保险),其中,统筹基金收缴(含生育保险)10276.32万元;个人账户收缴9344.39万元;大额补助收缴1260.96.万元)。(二)、医疗保险基金规范管理积极落实推进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严格实行总额控制结算办法。对我市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按医疗机构等级实行总额控制管理,在费用控制的基础上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截止9月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基金支付12549.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出5159.87万元;统筹基金(含生育)支出6672.49万元;大额支出23.36万元.(三)、医疗保险经办工作稳步进行一是深入推进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我中心优化异地就医业务流程,为方便群众异地就医,中心利用公众号,编发美篇等宣传异地就医流程、政策解释,极大减少了参保人员垫资、跑腿问题,方便了参保人员及时报销费用。截止9月底,我市异地安置参保职工备案852人次,异地居住参保居民备案1927人次,职工异地就医结算2225人次,基金支付24433856.04元,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结算3677人次,基金支付25691032.26元。二是加强业务病历审核。采取医保专家复审指导经办中心业务人员初审的工作方法,对定点医院上报病历严格审核,财务科组织相关人员对业务审核进行二次复核,切实做到准确、公平、公正、科学运行。2021年门诊特殊病的申请鉴定工作按照发文、收集、整理、上报、鉴定、通知、公示、录入八步骤有序开展,采取“专人负责、医院把关、分类鉴定”的举措,指派专人驻守医院,确定两家二级医院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进行鉴定,三家二级医院对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进行审核鉴定。截至9月底,申请门诊特殊病共计5762人,(职工2161人,城乡居民3601人)专家审核鉴定通过3317人,(职工1067人,城乡居民2244人)。(四)、加强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维护基金安全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经营行为,加强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坚决打击欺诈骗保,切实保障基金安全,我中心始终坚持以政策为依据,以协议为原则,以监督检查为抓手,通过常规检查、突击检查、暗访抽查、网上监管代表等多种形式,规范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为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途径,在全市医药机构,通过LED显示屏、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咸阳市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为做好常态化评估工作,我中心坚持统一标准,引入社会监督,确保公开透明,2021年,第三季度新增定点药店15家。2021年,与全市协议医药机构签订《咸阳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其中:零售药店105家,二级医院7家,一级及民营医院25家,乡村卫生室门诊20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4家。(五)、强基固本加强医保政策培训2021年医保中心扎实推进业务培训。2021年3月2日下午我中心邀请兴平市医保中心专家库专家对医保病历审核业务进行培训。2021年2月24日利用主题党日系统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同时要求中心全体职工干部积极参与咸阳市医保局组织的党史学习教育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每日知识问答考试学习,以考促学,促进中心干部人人懂政策,个个业务精,做到医保业务行家里手。2021年10月1日,按照国家、省医保局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切换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我中心与定点医药机构耐心为群众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参保群众合理安排时间办理医保业务和有序就医。确保新平台平稳上线。要求全市医药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参与新系统业务操作培训,镇办卫生院参与培训人员对各镇办卫生室结算人员培训。(六)、加强疫情防控,创新方式确保医保经办服务到位我中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与人民代表沟通征求意见,扎实推进代表建议办理,疫情防控措施常态化,进一步探索创新便民利民新举措,大力推行“互联网+医保服务”,非接触式办理方式,告知“不见面”办理事项名称、办理方式、申办材料和办理流程等内容,及时惠民便民,为办事群众和单位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待遇申报、异地就医备案、门特门慢认定、缴费基数核定、人员增减、参保信息修改等业务。兴平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深化改革“放管服”,下放部分经办业务至各镇办医疗保障站,中心进行系统操作指导、政策解读培训,确保服务事项“放得下、接得住”。以镇办政务服务中心为依托,大力推进镇级、村级医保工作站、室三级网络建设,及时督促各镇办医疗保障站完善医疗救助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保证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各项医疗保障待遇,保证经办服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以实际工作赢得人大代表和群众的认可,确保经办服务贴心便民。(七)、党风廉政建设力度更大我中心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并把此项工作列入中心的重要议事日程,已完成全年党风廉政党课、并按照兴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全系统开展第四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围绕“守纪律讲规矩”上党课一次。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扎实推进防腐体系建设,为民生医保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强力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抓好制度落实,建立健全支部作风建设群众评价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把经常性监督检查和有针对性的抽查结合起来,开展支部作风和政风行风评议监督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兴平市委市政府、市医保局廉政过节等相关文件精神。(八)、紧扣业务提党建围绕党建促业务我中心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本职,不抓党建就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就是不称职”的理念,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一是依托“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与监督,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的向心力、组织力、凝聚力,创新工作方法,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党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实现了党建与业务互动共赢,有效促进了全市医保事业的良好发展;二是继续提高政治站位,突出党建主责,以党史学习教育,突出学习型、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3月8日兴平市医保局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传达学习市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会后我中心也部署了本单位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计划。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单位每名同志根据科室业务特点编写了自己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计划。三是继续坚持党建领航,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成绩检验党建工作成效,一手抓党建,一手抓业务,以达到相互促进、相互提高。四是党建活动亮点纷呈,组织党员2021年3月3日开展党员进社区开展义务劳动暨开展党员义务植树活动,4月8日中心党员参加西关社区党总支组织的“学党史、强信念、永远跟党走”参观西城办板桥村魏野畴纪念馆党性体检活动,4月27日,中心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要求,观看扶贫励志电影《无翅飞翔》,5月10日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学习先进模范,全系统党员干部赴咸阳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赵梦桃纪念馆进行“传承梦桃精神,争做最美奋斗者”主题教育活动,10月22日,组织党员干部集体观看抗美援朝爱国主题教育影片《长津湖》。(九)、医疗救助工作有序开展2021年8月底兴平市医疗保障局将医疗救助职能移交兴平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我中心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工作职能,严格执行《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咸政府办法【2016】114号)文件精神,将医疗救助工作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深入排查解决医疗救助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不断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积极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切实减轻重特大疾病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防范化解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二、存在问题(一)政策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城乡居民新生儿参保、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报销、分级诊疗、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等相关政策还需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二)对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基于我中心医保结算和监督检查人员少且大数据比对技术人员欠缺,日常监管手段有限,监管检查处于被动局面。三、改进措施1、在工作中积极主动地与有关部门进行对接,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规范化工作流程。细化职责与分工,将每一项工作具体责任落实到人,明确标准和完成时限,使每一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各项工作达到更高的标准、取得更好的效果。2、继续加强医疗保障行风建设,提高经办人员业务素质,优化科室人员组合,完善医保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和硬件设施建设,努力提高经办管理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