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乾县法律援助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全县老、弱、病、残、妇女儿童等经济困难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组织、指派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事项;法律援助案件的档案管理及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其它需要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 |
住所 | 乾县城关街道办新城一路司法局一楼 | |
法定代表人 | 李锋 | |
开办资金 | 3.2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乾县司法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11万元 | 3.26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在司法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健全法援网络,畅通援助渠道。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德政工程,中心已在各镇(办)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社区建立了联络站,以便及时掌握诉求信息,使法律援助工作延伸至基层线,从而在全县构建起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各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补充,全县法律援助联络点为基点的法律援助网络服务体系,实现法律了援助中心与基层法律援助上下联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今年以来进一步规范了法律援助工作全过程,细化法律援助工作站考核动法和案件初审程序,明确援助站的职责,增强保障,方便受援人就近获得法律援助,实现法律援助服务“零距离”、“零等待”。二、打牢服务平台,助力疫情防控。在做好法律援助日常工作的同时,我中心多措并举,服务因疫情防控引发的法律援助需求。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现场公告栏等疫情期间法律援助申请指引,对疫情期间如何进行法律咨询、如何申请法律援助提供指引,劝说群众减少出行,鼓励有援助需求的群众通过“12348“免费法律服务热线、“陕西法网”等途径申清法律援助,实施“不见面办理”。对来访群众提出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及工资、加班等多个方面等服务合同方面的质疑给予专业解答。三、提升宣传效果,营造法援氛围。县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将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全方位、多层次地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援助工作。通过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系列服务宣传活动,普及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范围、经济困难标准、申清渠道等知识,引导他们运用法律手段,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加强宣传播放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援助宣传片,增强全县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全县人民的法律意识。四、推进精准援助,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推进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全覆盖工作,给予认罪认罚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加强与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发挥法律援助律师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作用,建立律师在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制度,落实律师值班补贴。鼓励各律师要积极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提高认识。鼓励援助律师向各被告人宣讲认罪认罚政策,重点算好认罪认罚“得失账”,促进被告人认罪认罚,减少对抗、节约杜会资源。五、增强监督检查,提高办案质量。针对法律援助案件,强化全程监管,综合运用满意度调查、旁听庭审、质量评查、案件回访等手段,及时了解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提高承办人员的责任感。继续开展法律援助案件案卷评审工作,对重大疑难案件和当事人投诉案件,实行个案指导、督办案件质量实行普查制,严格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发放,推动全县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工作规范化。完善服务投诉机制,公布投诉电话和信箱。六、工作成效圆满完成2021年法律援助目标任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7件,其中民事案件327件、刑事案件170件,受援人数504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的140%。主要对象是: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少数民族。解答来访群众法律咨询300人次,案件主要涉及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工伤事故赔偿、医疗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方面。七、存在问题1、法律援助管理工作不够完善,规范性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随着各项制度的不断健全,规范性管理会不断要求更新,以便于群众法律援助服务渠道的畅通。2、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知晓率不高。对《法律援助条例》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群众对法律援助的对象、范围和申请程序等缺乏全面了解,部分经济困难的公民不知道选择法律援助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百姓需求逐年上升,协调渠道不够通畅。受人力、财力等条件的限制,随着法律服务及运作成本的不断增加,我县法律援助资源远不能适应社会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同时由于法律援助工作涉及面广,有的案件常常要涉及政府许多职能部门,而由于目前援助工作缺乏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加之本身职权的局限性,造成一些案件的协调、沟通渠道不够通畅,难以真正满足老百姓的利益需求。如经济困难农民的法律援助案件因与法院诉讼费缓、减、免的衔接问题未能解决,而不能进入诉讼程序得到落实。八、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案件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案件审查、收案登记、案件结案、受援人回访记录等案件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切实维护受援人的权益,从而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同时,中心还通过自行开展案件卷宗实质审查和回访受援人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开展案件质量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案件和办案不规范问题,严格实行限期整改,从而规范援助律师办案流程、强化援助律师依法办案的意识,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二是加大法律援助办案力度。为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办案质量和办案数量,中心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就此拟定了关于推动法律援助案件及时结案的通知,从而保障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另一方面,加大了宣传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在组织专项讲座、发放宣传物等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中心还以出租车灯箱路牌等形式进行宣传,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知晓率。三是加强窗口建设,优化服务环境。认真执行陕西省法律援助机构实体平台建设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法律服务大厅公布当日值班律师及联系方式,设置法律咨询和投诉电话,法律援助服务监督渠道畅通。做到了接待场所环境整洁,标识规范醒目,整体布局合理,设施完好,功能齐全,着力打造优质的服务环境。九、下一步工作计划1、继续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调合作,加大刑事法律援助的力度,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协调与衔接;2、强化公众宣传,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的的关注力度,加大对《法律援助法》的宣传力度,做到“应援尽援”,完善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3、加强便民举措,不断方便群众法律援助需求,强化援调对接机制建设,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法律援助案件,根据受援人的意愿,尽量采用调解等非诉讼方式结案,以减轻受援人诉累。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