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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县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22 15:49
单位名称 米脂县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县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维护和管理;开展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全县网络涉腐舆情监测、处置和引导等工作。
住所 米脂县治黄西路79号
法定代表人 冯佳丽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中国共产党米脂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3万元 19.98万元
网上名称 米脂县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3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主要做了一下几方面的工作: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一)按照机关制度要求,每月制定工作计划,按季度进行小结报告,有序有效开展工作。(二)在米脂县纪委监委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相关内容稿件1000余篇,其中原创文章170余篇。县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平台坚持内容为王、守正创新,聚焦“三地一平台”建设,精心搜集、整理和编辑宣传内容坚持每日适时推送;强化官方网站的信息发布、服务沟通和举报监督功能,确保严肃、准确、权威。及时传递反腐倡廉声音,架起与群众沟通的桥梁,不断提高党风廉政网络宣传水平。(三)按照省市纪委统一部署,完成了纪委监委各综合室部、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各乡镇纪委电子政务外网的联通工作及信访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的上线工作;完成了全县14877名监督对象基本信息的采集系统录入工作。(四)通过舆情监测软件,适时关注网络舆情动态信息,捕捉信息线索,对涉及米脂干部群众的举报网帖及时和相关部门对接。(五)按照市纪委网信中心要求,撰写报送网络评论文章5篇,积极开展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六)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协助宣传部门完成委领导批示的各项工作任务。二、存在问题(一)今年以来,深感能力水平距离当今信息化建设新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致使信息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推动作用还未充分发挥。(二)缺少具备“信息化”专业知识工作人员,致使委机关信息化系统缺乏技术保障。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我室将对标差距,补齐短板,强化措施,以工作实际成效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推动实现网信工作高质量发展。(二)通过自身努力、借助宣传部力量,努力把县纪委监委公众平台、官方网站建设成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学习园地、宣传阵地、警示基地、交流平台”,不断提升关注度和影响力。(三)聚焦岗位职责,对标对表全年工作任务,按质按量按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