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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县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米脂县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22 15:25
单位名称
米脂县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按照《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县城内物业公司进行小区物业管理;配合主管部门监管城区各小区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
住所
米脂县滨河南路12号
法定代表人
南永国
开办资金
8.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米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68万元
2.46万元
网上名称
米脂县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一)建立规章制度,全面实行上班签到制,有事外出请假,强化内部管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强化业务学习,坚持自学与组织学习相结合,与参加市、县组织的培训相结合,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持久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据各级文件方案要求,进行自我摸排和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分工安排,明确到各个物业服务企业,专人负责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积极与各物业服务企业沟通协调,了解小区疫情防控情况,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要求情况,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之不足。(三)抓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小区物业电梯自查自纠安全情况,通过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从电梯使用管理方面、电梯维护保养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及本单位员工督查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自查自纠,从中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四)根据《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陕西省住建厅关于开展住宅维修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中心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与管理制度与工作实际结合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部分维修资金未归集交存”问题,通过走访调查、档案馆查档等方式,核实确认各小区未缴纳或部分缴纳维修资金的行政义务承担主体,核实确认行政义务承担主体后,下发维修资金《催缴通知书》进行催缴。(五)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提升行业整体形象,督促各物业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物业服务与收费公示制度,开展“一箱两牌四栏”公示活动,实施《米脂县规范物业服务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米脂县物业指导服务中心<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宣贯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二、取得的主要效益我中心在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下,县住建局的正确领导下,指导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扶持有条件的企业或个体,按要求新办,并报批物业公司,逐步进行小区物业服务管理,以适应城市的发展需要,且对各物业公司和自主物业小区的安全消防工作经常督促检查,大大降低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全面完成县上和住建局的安排的各项工作。三、目前存在的问题(一)单位:我中心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不高,知识薄弱,不会操作电脑,业务不太熟悉,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学习,且临退休人员及病休人员居多。由于单位工作性质的问题,缺乏集中学习的时间;部分职工受制于文化水平的原因,对理论学习缺乏应有的广度和深度。(二)日常工作开展:1、物业公司方面:主要体现在整体物业费低且收缴率不全,导致物业企业利润空间小,没有提升服务的动力。2、业主委员会方面:我县现有业委会成员均为无偿服务,没有相关经费支持,多数情况下的办公费需要自己贴钱,因此小区普遍成立业主大会积极性不高。3、业主方面:由于我县小区居住人口的构成及整体居民的素质等相关原因。四、整改措施(一)通过上级部门组织业务培训加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认真贯彻省条例及榆林市相关文件精神,发挥街道办和社区的基层优势,利用社区对小区情况明、底子清的特点,督促其加强业委会组建及管理。(二)加大日常工作督导、检查力度,曝光典型案例,对查出的问题和受理的投诉,跟进整改,督促物业企业履职到位。(三)积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的知识技能培训,从而提升物业企业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减少矛盾发生,加大和社区及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多搞进社区宣讲活动,宣传普及物业相关法律知识。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为有一支高素质的工作队伍,全面搞好物业管理工作,我们从强化队伍建设入手,从提高业务水平着想,从解决百姓实事着手。2022年工作计划在住建局的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创新思维,全力搞好以下工作。(一)规范职责落实到人。根据我中心工作职责将我县有物业服务的小区划片分区,责任落实到人,并要求主动和街道办、社区对接,进一步规范各自辖区内的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运行。(二)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制作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的牌子,发动社会力量对物业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全力营造整治活动氛围,让小区每一名业主都能自觉地参与到行动中来,实现小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良好氛围。(三)督促企业自查自纠。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各项行动整治实施方案进行开展自查自纠,凡是我县有物业的小区,必须全覆盖,对拒不配合的企业和多次督促仍不进行自查自纠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在房地产信用体系平台扣分,并对自查出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要求物业公司履行法律规定其“劝阻、制止、报告”的基本义务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问题解决。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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