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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22 15:13
单位名称 米脂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县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的登记;工伤保险经费的核定、征缴和征缴计划的编制;工伤医疗、康复与辅助器具的管理;工伤人员待遇资格审查、医疗待遇审核、伤残待遇、工资待遇的审核及支付工作;负责工伤基金的财务管理工作等。
住所 米脂县银州镇西下巷25号
法定代表人 李建军
开办资金 3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米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9.2万元 28.7万元
网上名称 米脂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一是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通过系统化学习党史、专题教育学习党的政策方针,提升了工伤保险业务经办能力,增强了经办人员责任担当,确保了工伤保险基金安全运行,为我县工伤保险工作夯实基础。二是全力做好工伤保险业务系统运行工作。按照市经办中心的工作安排部署,我经办中心认真学习、积极落实工伤保险业务系统录入工作,通过两次参加市级工伤保险系统专项业务培训和兄弟县区观摩学习,我经办中心于今年4月正式启动工伤保险系统录入工作,5月底完成了申报登记参保数据库的建立和待遇审核数据录入工作。工伤保险申报登记、工伤备案、待遇审核等工作全部纳入业务系统;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系统存在认定文号和初审时间不能修改的问题,我中心已将此问题上报工伤科,待修正后开始录入。三是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陕西省工伤保险重复领取待遇疑点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282号)和《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失业和工伤保险经办风险排查的通知》(陕社保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对我经办中心的业务经办、基金财务、信息系统和内控机制的管理与监督等,4大类9方面31项风险清单,开展了认真细致的基金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经自查,我中心严格按照工伤保险内控机制开展工作,基金运行平稳,基金支付合法合规,无伪造虚假报销凭证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无重复冒领工伤保险待遇,无隐瞒、利用死亡人员信息侵占基金和无瞒报、谎报重大要情等问题。8月份,省人社厅对我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进行专项检查,我县工伤保险无疑点数据,未发现重复冒领等问题。四是建立健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社会保险法》和新《工伤保险条例》,我中心建立了参保对象稽核和内部控制等制度,严格按照“四对照”要求,做好工伤的调查工作,做好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和人员的核对工作,并抽取部分参保单位,实地稽核缴费单位的缴费基数、职工人数。以工伤保险新政策法规为基准,全面完善了我中心现行工伤保险经办业务流程,使之完全符合“一法一条例”的规定,促进我县工伤保险事业的不断发展。二、取得的主要效益。2021年,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共542家,参保职工共15681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4570人的108%。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参保9320人,企业参保6361人,征缴工伤保险费319万元。受理工伤认定申请45起,认定45起,共支付工伤保险待遇562万元。三、目前存在的问题。1、受疫情影响,我县境内企业普遍经营效益不好,参保单位缴费困难,很多企业无力缴费。2、建筑工程项目少,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减少,对参保扩面冲击明显。四、整改措施。通过深入企业内部面对面给农民工宣传工伤保险政策,增强了他们对工伤保险政策的了解;通过给企业负责人讲解工伤保险减免政策、参保手续、认定流程以及与商业保险的本质区别,在现有条件下达到应保尽保。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继续学习新《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加强工伤保险经办队伍建设,提高工伤保险经办业务水平,为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2、继续熟悉工伤保险业务系统,尽快完成工伤保险各项业务系统录入工作。3、加强对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用药、辅助器材配置的审核工作,进一步完善协议医院的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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