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勉县价格认定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提供有效公共服务,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纪检监察、司法和行政工作顺利进行;经有关国家机关提出对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认定;接受有关部门或当事人的申请,对价格争议进行调处。 | |
住所 | 勉县人民政府院内 | |
法定代表人 | 陈红 | |
开办资金 | 11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勉县发展和改革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1万元 | 11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我中心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1、严格程序抓质量,着力推进依法认定常态化。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具有风险大、任务重、时效紧等特点,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认定依据合法、认定程序科学、认定结论公正”的理念,坚持依法履职,确保价格认定工作质量。一是严把工作程序,确保案件办理质量。二是强化廉政意识,巩固法治建设成果。三是规范案卷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截至目前,共办理涉刑事案件价格认定57件,涉案金额3638.66万余元,无一被提请复核裁定,为公检法司行政机关打击犯罪提供了及时准确的价格依据。2、平台建设上台阶,稳步推进价格认定工作信息化。综合业务平台建设是推动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我中心以“用好平台、规范流程、提高效率、共享资源”为目标,积极组织落实,推动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办理业务稳步推进。今年以来,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存量案卷上传215件,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增量办理2021年案件57件,“业务上网、数据入库”率达到100%,圆满完成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要求任务。3、打造特色调纠纷,价格争议调处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一是我中心立足本地实际,积极构建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逐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联合县人民法院、司法局制定了《勉县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关于聘任李萌微等83位同志为价格争议调解员的通知》,完善了《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工作职责》、《调解原则》、《调解程序》等规章制度,让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二是为将工作落实落细,我县成立了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于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结合勉县县情,总结交流、研究探讨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推动作用。今年分别勉阳街道办、周家山镇、定军山镇共设立20个社区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点,在全省率先完成了价格争议调解站社区全覆盖的要求,并聘请调解工作站工作人员作为兼职价格争议调解员,全面开展调解工作。三是扩大工作切入点,从物业收费、买卖纠纷、双减学费等价格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同时入手,进一步强化价格争议诉调衔接,探索将价格认定机构和价格认定人员纳入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今年,勉县共调处化解价格争议纠纷案件100余件,勉县价格认定中心直接调处成功15件、诉前调解3件,真正实现“把非诉讼纠纷挺在前面”。四是不定期地从政策解读、调解技巧、语言艺术等方面开展业务培训,对具备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资格与技能的工作人员,通过上岗测试、资格审查,发放调解员工作牌,参与到全县价格争议调解工作中来。目前,全县已初步形成83人的价格争议调解员队伍,较好地满足了当前我县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的需要。4、加强舆论宣传,推动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宣传工作是粮草,是喉舌,是利剑。为把“调价格之争,解民生之忧”的价格服务书写在勉县大地,为提升价格认定工作的公信力、执行力。我县多措并推进舆论宣传工作。一方面利用国家宪法日,县上重大活动,节假日等将《价格法》、《价格争议调解处理20问》等价格政策制作成册向群众宣传、发放,将国家、省、市的惠民政策送到市民手中,增强群众价格维权意识、督促商家诚信经营,引导人民群众依靠专业人员调解因价格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一方面加强交流,在各类新媒体网络上加大宣传力度。先后在国家、省、市发改委网站,陕西网、汉中日报、今天头条等各类媒体共发表工作报道23篇。其中,勉县《物业收费找平衡化解纷暖人心—勉县商住小区电梯使用费价格争议调解》案例,被国家发改委入编为全国典型案例集选,营造了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二、取得社会效益2021年我中心牢固树立“认定依据合法、认定程序科学、认定结论公正”的理念,办理的涉案物品价格认定标的涉及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私财产、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以及贪污贿赂等领域,为公检法司等行政机关打击犯罪提供了及时准确的价格依据。同时,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政府定价范围的逐步放开,价格领域的矛盾和纠纷也在不断增加,我县将价格服务融入全县的维稳大局中,积极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完善制度机制,强化保障措施,把价格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既当“灭火器”,又当“减压阀”,为社会矛盾“大调解”提供了价格服务和技术支持。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主要是人员不足,价格争议调解专兼职少,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同县人民法院、司法局等单位在共建诉调对接机制、构建调解多元化解纷工作格局方面还不全面,协调联动不够深入。改进措施: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狠抓落实,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克服困难,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力度,加强价格争议调解站点工作人员培训。二是持续加强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衔接,由点到面,不断调整、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争议调解工作公信力。四、2022年的工作打算(一)依法行政,做好“三涉”案件的价格认定工作。加强对《价格法》、《刑法》、《价格认定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认定规定的学习,时刻树立风险防控意识,依法依规配合司法、纪检等行政部门踏实做好涉案案件价格认定工作,为保障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和我县反腐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纵深化发展做好服务。(二)服务社会,做好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认真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积极探索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对接方式,围绕价格争议调解工作中重点、难点、痛点,精准找问题补短板,加强价格争议调解人员业务能力。积极探索调解机制和服务平台,努力打通和服务对象的“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价格认定工作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种的地位和作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服务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做贡献。(三)狠抓落实,深入推进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全面运行。今后我中心将在完成增量案件电子化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市场价格数据加载工作,力争建成资源丰富、安全高效、信息共享的综合业务平台基础数据库,助力新时代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四)主动作为,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进一步增强宣传意识,开展价格认定工作参与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宣传工作,讲好“价格认定故事”。加大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宣传力度,为深入开展相关调解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