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略阳县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各项基金的管理、发放。 | |
住所 | 略阳县人力资源大厦 | |
法定代表人 | 汪涛 | |
开办资金 | 7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1.66万元 | 31.25万元 | |
网上名称 | 略阳县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2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现报告如下:一、2021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职工(生育)医保工作。2021年度1-8月份共有11104人次参保人员享受了医保统筹基金待遇,医保个人账户刷卡22万人次。核销离休门诊医疗费用63人次、费用127.84万元,核销住院医疗费用22人次、费用23.74万元。为1700名参保人员办理了异地备案,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直接结算报销异地就医人员666人次,报销851.05万元。实现了15 种慢性疾病报销,共办理门诊慢性病审核备案2批677人。审核认定意外伤害住医参保患者135人,116人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共为符合条件的66名参保人员办理了特殊药品备案及特殊药品医药费用核销。完成了县域内两定医药机构年度考核及2021年度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签订工作,2021年新增职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6家、职工门诊慢病定点零售药店1家。强化两定医药机构的日常监督,开展不定期抽查检查工作,督促定点零售药店做好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和使用工作。做好“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活动”工作,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二)信息化建设工作。按省市工作按排,2021年参与完成了全县61家医药机构贯标工作,督促指导医药机构贯标20余次,收集上报各类贯标数据70余万条、各类新医保问题100余条,解决问题80余条,回复解决各医药机构新医保问题1000余次;共赋码维护医疗机机构183家,赋码维护药店30家、医师462人,护士416人,药剂师34人。完成全县基层医保经办人员赋码信息维护113人,对113人进行了账号和权限分配。完成职工参保登记23090人次,完成数据清理修正800人次;完成全县320个单位医疗保险征缴和23090个职工个人账户划拨工作。(三)财务稽核工作。协助业务科室完成征缴计划缴费工资基数的核定工作,对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企业的缴费工资基数进行了实地稽核,核定了缴费基数;累计复核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票据2550份,纠正错误35笔次,保障了基金安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基金经办流程,保障基金收支有序进行。各项待遇支付全面实行网上支付,使办事群众报销最多跑一次,提高了效率,方便了群众。完善了外地医院、药店批量发放账户信息库的建立,为及时发放异地费用打下了基础。积极推进总额预付工作,研究制定了我县总额控制实施细则,将市局下达我县的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总额控制指标分解到相应医疗机构。(四)长护险试点工作。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启动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在我中心设立长护保险科室并在医保大厅开设受理窗口,通过略阳医保微信公众号、上街宣传发放宣传彩页等宣传方式,让参保职工及时了解长期护理保险有关政策,积极推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目前,全县已有3家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签订长护险服务协议,其中居家上门护理服务机构2家、养老护理机构1家。对前期摸底调查的失能半失能人员已全部电话告知汉中市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政策,对于符合政策的人员要求尽快申报,对于不符合政策的人员已耐心解释到位。截止12月,全县共申报长护险64人,对符合条件的48人进行上门评估,其中35人为重度失能,目前累计待遇享受35人。(五)工作亮点。1.全力做好医保系统升级切换国家医保平台配合准备工作和应急处理工作。在上线工作专班的统一领导下,积极联系网络运行商,加快接入实施步伐,在接通医保经办专网的同时,督促各定点机构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接通测试,做好定点医药机构指导巡检,及时对经办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积极沟通协调解决结算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及时上报,保证了各项业务较平稳的切入新系统环境,9月24日实现了新旧医保平台切换,顺利融入全国一张网,最大程度的保障了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医保待遇。2.强化政策宣传,提高知晓率。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面宣传医保法律法规、惠民政策、办事流程和便民措施;及时更新微信公众号“略阳医保”的有关信息,方便群众。结合当前群众关注较高的医保热点问题,组织编印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政策宣传单页1万余张,发放给广大群众,提高医保政策的知晓率。此外,中心相关还不定期深入社区、企业,宣讲医保各项法律法规,现场解答群众的各项问题,让医保政策惠及广大群众。通过讲缴费年限、讲缴费补贴、讲待遇领取,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讲细讲明,增强群众参保积极性,鼓励群众主动参保。3.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专项行动。按照《略阳县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中心配合做好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宣传动员大会,在定点零售药店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活动标语及视频短片,在社保业务经办窗口,定点医疗机构在医院门诊大厅、候诊大厅、服务窗口等人群密集场所目位置以及定点零售药店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向购药群众发放宣传折页;悬挂“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横幅,营造宣传氛围,共发放宣传折页1万余份;按检查内容由我中心牵头对全县27家定点医疗机构,25家定点零售药店前三季度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履约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限期整改。4.进一步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流程。对医保服务事项进行全面详细梳理,按照办理材料、时限、环节、服务标准相统一的要求,形成了共涵盖30项服务内容的“医保服务清单”,实现了对全县医保经办服务事项的全覆盖;并争取资金对医保大厅进行综合升级改造,由经办服务区、等候休息区、政策宣传区和便民服务区等4个区域组成,配备了测温仪、电脑等相关硬件设备和便民设施,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长护保险等20余项分散在多处的医保经办业务进行整合,统一到医保大厅经办,设置了15个经办窗口,落实好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实现实现医保业务“一门一窗一次”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5.加强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推广应用。配合做好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推广应用工作,开展“医保电子凭证亲情账户绑定进校园”活动,采取进班宣讲、发放宣传彩页等形式,对县域小学及初、高中教师和学生宣传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方法,通过他们动员家长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绑定亲情账号,激活学生及家中老人的电子医保凭证。同时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在导医台、门诊大厅、结算窗口、新冠疫苗接种点张贴二维码、宣传单,建立激活台账,结合“床头一对一”宣讲工作,安排专人手把手引导参保患者申领和激活电子医保凭证。印制宣传资料2万余份,发放至参保单位,并对没有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的单位进行督促激活,确保了激活率,进一步提升了便民服务效能。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一)2021年度,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实际为25363人,其中在职职工14491人,占参保职工的57.1%,退休职工10872人,占参保职工的42.9%。(二)2021年度,征收上解职工医疗保险基金7503万元,支出医疗费6153万元,其中生育保险待遇支出42.7万元。2021年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门诊、药店刷卡结算323696人次,医保个人账户支出3016.9万元。普通住院4375人次,统筹基金支付2579.81万元。门诊慢性病结算12150人次,统筹基金支付329.8万元;特殊药品结算115人次,统筹基金支付62.03万元。生育保险待遇享受143人次,生育基金共支付42.23万元;生育津贴享受21人次,生育津贴费用共支付32.94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一是由于征缴职责划转给税务局,各项征缴政策出台较晚,且受新系统切换影响,部分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及部分特殊参保人员缴费工作相对滞后;二是贯标工作还存在个别医药机构贯标数据不准确,贯标后未进行进一步数据治理,部分机构贯标质量不高的问题;三是医保经办队伍业务水平知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培训力度还需要加强。(二)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协助税务局解决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征缴工作不受影响。二是加强对各医药机构检查督导,按省市贯标工作要求继续推进县区医疗机构按时完成贯标的后续工作,督促机构及时纠正数据错误,降低非标数据率;三是加强政策业务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提升经办队伍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效能。四、2022年工作思路(一)强化政策法规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学习,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使他们在思想上重视医保保基金安全,提高维护基金安全的自觉性与责任感,熟悉新的职责任务,尽快适应新的角色,有效提高工作人员拒腐防变能力,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基金风险。(二)强化基金监督管理。加强两定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考核,按照协议规定对违约违规行为进行处理;按照新的职责职能,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女工生育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的预算决算,加强对各类医保基金、医疗救助资金支出的复审、稽核、支付等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基金制度,杜绝医保基金的“跑”“冒”“滴”“漏”;结合工作实际,在各业务科室内部控制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查找出医保基金监管薄弱环节与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能纠正的立即纠正,不能立即纠正的制定限期整改方案,对违纪违法案件,坚决依法惩处。(三)集中力量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继续配合做好持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的检查力度、处理力度、曝光力度。整合各方资源,集中专门力量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排查和薄弱环节专项治理、分类打击。周密安排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工,按时按序统筹推进,及时通报,注重实效。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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