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在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加强思想修养,促进两支队伍建设一是扎实落实作风整改,促进领导班子队伍建设。根据农业党委相关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为目标,充分调动每个班子成员的民主管理和责任意识,组织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进行纪律作风整改,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明德促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师德培训、业务培训、校本研修、赛教等活动促进教师道德水准、业务能力普遍提高。二、机构改革完成情况机构改革已完成,宜川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地点在宜川县人民政府东院3楼,占有办公房屋5间,每间14.4平方米,无闲置房,单位共有编制18个,在编14人(退二线2人,工人身份2人,不在岗1人),在编在岗11人,正式发文划转人员5人,有执法证件12个,配有执法车辆1辆、执法记录仪5个、照相机1个、摄像机1台、录音笔3支,笔记本电脑1台。三、年度工作基本情况截止目前,我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共206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303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共计10800余份;抽查农药标签280余个、化肥34个、玉米4个、兽药2个、生猪定点屠宰场1个、农机经营门店8个;调处群众投诉举报生产事故纠纷等共10余起,挽回损失及协议赔偿共计6.7万元;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3起,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案件2起,共5起案件已全部公示结案,共计处罚没款1.64万元。四、加强行业专项整治以县城周边、云岩、集义、壶口农资经营门店密集地等乡镇为重点区域,聚焦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机6大类农资为这次“双打”宣传月专项行动的重点。同时,对产品质量容易出现问题的经营门店,加大检查宣传频次和力度。重点进行五查。一是查处以假充真、伪造或冒用他人经营手续违法行为;二是查处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质量违法行为;三是查处无生产经营许可证非法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四是查处擅自修改标签、经营禁用限用农兽药的违法行为;五是查处未经许可或批准,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批准手续,擅自从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五、取得社会经济效益(一)社会效益。我县是农业大县苹果种植面积较大,养殖数量中等,现在的农业生产离不开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农机等基础用品,我们作为农业综合执法单位,在保障农资安全供应上起到决定性作用。2021年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在各工作部门的配合下,使我县没有发生大的农资安全事件,让农民用上安全放心农资。(二)经济效益。通过农业综合执法,打击假冒劣质农资产品,保障农民经济效益,确保我县农业安全生产。2021调处群众投诉举报生产事故纠纷等共10余起,挽回损失及协议赔偿共计6.7万元;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3起,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案件2起,共5起案件已全部公示结案,共计处罚没款1.64万元。(三)生态效益。监督农资经营户回收农药外包装,统一销毁处理,防止农户胡乱丢弃,要求谁销售谁回收,建立台账作为年末考核经营门市重要依据。通过回收农药外包装保护土壤,防止家畜误食,减少环境污染。六、存在的问题(一)农业法治队伍人员配备不专业水平低。我单位共有18个编制,占编制的有14人,按照相关要求正式转入执法队的人员5人,其余人员有待转入,工作量大面宽人员配备严重不足,由于新单位成立人员都是由各单位拼凑而成,对农业执法工作熟练度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执法服装和装备配备不到位。单位刚独立队伍新组建,目前没有统一的执法服装,执法装备老化数量不足严重影响执法效率,缺乏执法车辆及执法设备,导致执法工作开展困难,目前我单位仅有一台5座执法车辆。(三)高危行业津贴不到位。农业综合执法涉及工作面宽,在农资检查时要经常接触高毒和低毒的各种农药,在养殖、屠宰企业检查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时接触各种动物疫病。六、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全面开展市场检查。为了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将对辖区内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经营门店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种子审定情况,检疫证、包装标识是否规范、经营档案是否完整;农药“三证”是否齐全、标识是否符合规定、经营台账是否规范;肥料登记情况、包装标识是否规范、是否夸大宣传功效。(二)进一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环食药大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三)狠抓执法案件查处。严格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力度,确保案件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