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岐山县环境监测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岐山县、麟游县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环境质量监测;专项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测;环境监测服务;环境监测人员培训;环境监测技术交流。 | |
住所 | 岐山县蔡家坡镇渭北西路南侧(经开区管委会对面云海大厦九楼) | |
法定代表人 | 高军林 | |
开办资金 | 42.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4.59万元 | 49.08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一年来,顺利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21年,我单位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一)环境质量监测1、省控空气自动站实时监控与后勤保障工作。根据《陕西省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和运行管理规定》,我站安排专人对省控站数据实时监控和后勤保障,一旦发现数据异常或供电、网络等问题,及时联系第三方运维公司维护,确保监测数据有效。2021年空气质量达到Ⅱ级及以上天数307天,同比增加6天,优良率为84.1%;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66,同比下降2.9%;每月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环保快报,在岐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对我县每月环境空气质量情况进行了公示。2、市控乡镇空气自动站运行保障工作。安排专职人员对市控乡镇空气自动站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和后勤保障,我县7个镇市控乡镇空气自动站各项性能运行稳定正常。2021年雍川镇优良天269天,枣林镇优良天270天,益店镇优良天277天,青化镇优良天274天,蒲村镇优良天292天,故郡镇优良天279天,京当镇优良天284天。根据宝鸡市铁腕治霾指挥部办公室通报,宝鸡市29个平原镇街PM2.5得分+综合指数得分凤鸣镇排名第6,故郡镇排名第9、蒲村镇排名第11,京当镇排名第12,枣林镇排名第17,青化镇排名第20,雍川镇排名第21,益店镇排名第23。3、降尘监测工作,安排监测人员严格按照降尘监测技术规范每月对我县降尘进行采样工作,并于每月28号左右送样至市站进行化验分析。根据结果显示,2021年我县平均降尘量为6.8吨/平方公里·月,比去年上升23.6%。(二)水环境质量监测按照市生态监测方案,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我县(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周公庙地下水水源地)于5月18日、9月22日分别开展了水质常规指标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我县周公庙地下水39项常规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根据监测结果及时编写了岐山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并在岐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三)生态环境监测1、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接到文件,及时组织人员调查,确定故郡镇普庵村为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必测村庄,并确定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地表水水质监测点位分别为渭河入岐断面(法士特大桥)、渭河出岐断面(眉县大桥)、孔头沟水库;环境空气质量点位确定为故郡镇市控空气自动站。并按文件要求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所涉及点位按季度进行检测,监测结果显示故郡镇普庵村周边三个土壤点10个项目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表1中其他标准限值的要求;渭河入岐断面、渭河出岐断面25个项目中除总氮超标外,其余监测因子监测结果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和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孔头沟水库24个项目中除总氮超标外,其余监测因子监测结果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Ⅱ类标准限值要求;并将检测结果按时限要求上报了市生态环境局。2、农村“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按照《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我县农村“万人千吨”饮用水源地(京当镇苜蓿河水库水源地、凤鸣镇大营地下水水源地、凤鸣镇城郊地下水水源地、蔡家坡镇地下水水源地、雍川镇雍川供水站镇城郊地下水)水质按季度开展常规指标监测工作,监测结果显示4个农村“万人千吨”饮用水源地39个常规项目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1个农村“万人千吨”饮用水源地28个项目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并及时将监测数据上报了市生态环境局。(四)生活垃圾填埋场监督性监测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监督性监测要求,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填埋气体、无组织废气、废水按季度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监测结果显示垃圾填埋场1个本底井、3个污染源监测井、2个污染源扩散井分别22个项目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甲烷监测结果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标准限值;臭气浓度、硫化氢、氨监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标准限值要求(五)规上企业二氧化碳排放量核定工作按照县工信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负责审核规上企业二氧化碳排放量。我县规上企业83户,通过电话、微信群等方式督促企业提供能源用于燃烧的消耗量及外购热力、外购电力数据,按照核算公式核算了83户企业二氧化碳排放量,总量为:228.1556万吨,并按时限将核算数据报送县工信局。(六)监测能力建设在监测人员全部抽调的同时,参与了省站组织的2021年下半年全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下半年2人报考20项,项次合格率为50.0%,为我县以后监测站计量认证打下坚实的基础。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1年度密切关注我县的空气自动监测数据,发现数据异常或者停电,及时联系运维公司解决问题,为我县经济的发展提供真实、准确、可靠、有效的空气质量数据,全年空气质量达到Ⅱ级及以上天数307天(实况),同比增加6天;对政府交办的公益性监测,我站及时委托第三方公司采样、分析,报送结果,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数据。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一是人员缺少无法满足化验室计量认证人员要求。二是仪器设备部分老化,已不能满足项目分析需要。三是办公及化验室面积亟待提高。四是由于硬件和软件存在的问题,计量认证到期未复查换证。整改措施:一是不断引进监测人才,壮大监测队伍;二是查漏补缺,增添实验设备、药品及器皿,不断提高环境监测能力;三是加强监测队伍业务素质建设,不断开展自学和外出培训,以老带新,做好新进人员的业务能力培养;四是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做好计量认证的基础工作。四、2022年工作计划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继续保持艰苦奋斗、追赶超越的工作作风,继续保持团结进取、勇于创新的干劲,做好环境监测的各项工作,使监测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我县的环保事业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一是进一步强化我站的监测能力,提高监测装备和监测水平;二是密切关注我县的省控、市控空气自动监测数据,发现异常及时与运维公司联系,确保数据的可靠性;三是加强监测队伍业务素质建设,不断开展自学和外出培训,以老带新,做好新进人员的业务能力培养,使尽快适应新环境,成为监测骨干,以高标准严要求完成监测工作为目标,团结一心、勤奋工作,为以后监测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