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按照省、市的要求和县林业局的工作安排,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较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一、开展业务活动(一)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按照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和《蓝田县“一卡通”惠民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报告》文件要求,结合国家公益林优化调整和我县实际情况,依据《国家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我县对全县公益林进行重新区划界定,将秦岭主梁、水源保护地、自然保护地区划为国家公益林,其他为地方公益林,地方公益林又分为省级公益林和市级公益林。目前公益林区划界定已基本结束,全县纳入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为141.48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面积61万亩(按照年度资金兑付相关文件,47.73万亩纳入2021年度兑付计划,其余13.27万亩已申请列入中央2022年度计划),省级公益林7万亩,市级公益林73.48万亩,分布在灞源、厚镇、蓝桥、九间房、葛牌、辋川、小寨、焦岱、汤峪、玉山等十个镇涉及160个村。按期重新修订了蓝田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发放标准,制定《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田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方案的通知》(蓝政办发﹝2021﹞34号),按时间节点印发了《蓝田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第一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通知》(蓝秦岭发﹝2021﹞135号)兑现文件。按照《蓝田县“一卡通”惠民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报告》(市审农报〔2019〕17号)整改要求,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务。(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付工作1.拟定了《蓝田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完成《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田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方案的通知》(蓝政办发﹝2021﹞34号)印发;2、按照三级公益林区划界定结果,重新制作兑付表册汇总类、明细类、公示类、合同类等20余套;3.开展2021年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全县纳入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为128.21万亩,其中:国家公益林面积47.73万亩,省级公益林7万亩,市级公益林73.48万亩,截止12月底已全部兑付到位。(三)电子档案归档工作按照市林业局工作安排,对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所有纸质版档案进行电子档归档,我县林改时共涉及纸质版档案5万余份,其中包括申请表、承包合同、联户委托书、一、二、三榜公示以及各镇村会议记录、分配方案、各类统计表等。截止目前已扫描完成3万余份档案,涉及15个镇,180个村。(四)积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针对全县林改遗留问题较多,安排专人接待群众上访,谁接待,谁负责到底。全年接待群众来访1000余人次,解决林改遗留问题5000余宗,做到让来访者满意而归。二、社会效益2020年按照国家林业局审核要求,全县纳入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为128.21万亩,其中:国家公益林面积47.73万亩,省级公益林7万亩,市级公益林73.48万亩,截止12月底已全部兑付到位,兑现总金额为959.1万元,改善了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群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为蓝田县“人文山水蓝田,丝路生态慢城”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积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针对全县林改遗留问题较多,安排专人接待群众上访,谁接待,谁负责到底。全年接待群众来访1000余人次,基本做到让来访者满意而归。三、存在的问题。2021年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巩固改革成果,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很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优异成绩。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因2009开始的集体林权改革时间紧、任务重,整个确权发证工作较为粗糙,存在一些遗留问题,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还有部分群众的公益林管护意识不强,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整改措施针对上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组织专人成立整改工作小组,对整治工作负总责,下设三个小组,全面排查林改遗留问题的具体原因,研究制定解决办法。要求工作小组逐村逐户走访调查,对发现的纠纷问题,能立即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整理归纳,研究制定纠纷解决办法。在纠纷解决的基础上及时兑现,维护林农的切身利益。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公益林宣传牌等形式,宣传有关生态公益林管理的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公益林管护意识。五、下一步计划在接下来的2022年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学习改进,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兑付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做好本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规范程序,改进作风,强化监督,切实保障公益林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使林权管理服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