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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汉台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5-19 10:53
单位名称 汉中市汉台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服务保障。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界定、纠纷调处,资产评估,统计报告等;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配置资产的调剂,审批资产产权变动、资产处置事宜、监督产权交易行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行为的审批,对国有资产收益分配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研究制定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考评制度,并对单位资产进行考核评价;履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财政周转金管理,指导镇、街道办事处财政周转金管理业务。
住所 汉中市汉台区汉台街15号
法定代表人 祝培发
开办资金 20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汉中市汉台区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63.53万元 500.94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在区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2021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做好资产信息系统报送及更新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推进信息数据及时更新,实现国有资产动态化管理,我办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系统摸底、报送工作,截止2021年底,汉台区本级共237户单位(行政单位78户,事业单位159户)占有资产总计601,197.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28,152.47万元,流动资产246,662.4万元,无形资产14,316.41万元,在建工程50,055.36万元,公共基础设施85,859.18万元,政府储备物资145.06万元,保障性住房73,306.05万元,长期投资127.33万元,其他资产2573.09万元。我办及时收集新增、合并、撤销单位等信息,并与省厅固定资产系统对接,确保固定资产信息系统数据实时更新。(二)按时完成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试编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好各级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要求,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数据基础,我办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试编工作的通知》(财资〔2018〕109号)要求,每月按时完成汉台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汇总、审核、上报工作,积极与省厅对接,确保系统中各个单位信息数据实时更新。(三)严把固定资产购置审批程序。我办严格按照《汉台区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工作规程》及《汉台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等文件要求,严把资产购置审批程序。截止目前,我办结合各单位、各部门预算编制、资产存量,共审批全区191家行政事业单位383笔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的采购业务,共计753.03万元。(四)完成区属国有企业月报、年报工作。严格按照市国资委要求及时汇总报送4家国有企业财务月报;对6家区属监管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年报进行了汇总,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研判。(五)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1、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部署,切实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明确了区属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为其主管部门。2、配合区城市更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区武侯封地文旅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出资人,并协助其办理了出资人变更手续。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督促国有企业各主管部门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督导检查,下属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绩效考核机制。3、开展全区国有企业培训疗养机构调查统计工作,经排查汇总,区属国有企业均不涉及开办或包含培训、疗养机构。4、按照市财政局、市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整治财政收入虚假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汉财办预〔2021〕57号)相关要求,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自查自纠工作,对2019年以来上缴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逐笔核查,截止目前,共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缴款12笔,每笔收入均真实、准确,无虚增虚收和空转现象。5、9月汉中遭受洪涝灾害,按照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关于协调做好全市国资系统国有企业安置受灾地区群众临时就业工作的函》(汉市国资函〔2021〕19号)要求,我办牵头开展全区受灾群众在国资系统国有企业临时就业工作,对省市安排的临时就业岗位进行电话回访和摸底统计,汉台区拟安排临时用工计划199人,实际安置36人,受灾群众上岗期间生活、工作状态良好,安全保障到位。6、按照市审计局《关于汉台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收支决算的审计报告》中有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确认等问题的书面报告,开展全区国有资本经营的审计工作,草拟《汉台区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汉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待区委、区政府审定后,印发各企业主管部门参照执行。7、根据《关于向区委专项巡察组通报有关情况的函》(汉区巡办函〔2021〕11号),配合区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组对汉台区粮食购销领域国资监管工作情况开展了自查,督促企业主管部门做好日常监管,将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或人员,避免监管缺失;我办通过定期对粮食购销领域重大资产实地检查等形式,形成监管长效机制,督促企业制定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8、抽调专人,继续加大区属企业财政周转金催收力度,收回汉中金邦实业有限公司借款10万元;发出逾期借款催收通知单22份,收回22份,确保了原资金局财政周转金借款合同有效延续,为下一步企业清欠回收和企业改制清欠债务奠定基础。二、1.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报送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相关要求,按照区级人大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及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工作,通过先期踏勘,选取“和谐春天”保障性住房项目、望江路南段棚户区改造项目和“汉中民居”外智慧停车场项目等视察点实地调研,协调、收集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林业局、水利局、交通局、住建局和文旅局等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形成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分析国有资产监管现状、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顺利完成2021年区政府首次向人大报告全区国有资产综合管理情况,得到区人大的肯定和认可。2..截止目前,共受理63家行政事业单位83笔固定资产报废业务,包括车辆、办公家具用具、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等资产共计1,391.99万元;共受理28家行政事业单位67笔固定资产转移业务,包括车辆、办公家具用具、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等资产共计1,948.93万元。截止目前,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共计780.97万元已全部缴入国库,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益522.73万元,国有资产处置收入258.24万元。3.按照区政府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经营权移交区汉江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管理,截止目前,公司共收缴房屋租金390.35万元;对10家行政事业单位门面房进行了公开拍租,拍租收入129.1万元,已全额上缴国库。审核拨付16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支出276.44万元。4.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绩效考评的通知》,从管理基础工作、内部制度建设、资产优化配置、固定资产使用率四个方面,我办对区级10个独立核算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总体成效开展绩效考评,通报考评结果。通过强化结果运用,不断提升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效能,进一步强化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主体意识,有效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问题(一)部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没有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对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淡薄,职责不清,有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二)多数单位财务人员更换频繁,缺少专业的财务人员,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三)部分镇办还存在不及时入账、漏记少记固定资产现象。(四)部分单位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操作不规范,对固定资产处置程序、购置程序和配置标准不熟悉;(五)部分单位还存在对上级单位配发、调拨或捐赠的资产没有及时入账,对毁损、待报废资产没有及时做报废下账处理。(六)部分企业主管部门对出资人职责认识不到位,对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不重视,未能积极配合我办开展相关工作。2.整改措施:(一)建议明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固定资产概念外延。对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外延要有明确的界定,将资产中的货币资金、暂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项、有价证券、以及无形资产和存货纳入资产管理系统,特别是暂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项建议核算管理到末级,严格控制呆账、死账。(二)建议固定资产配置和管理相匹配。把固定资产配置标准和固定资产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发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职责。(三)建议整合财政管理系统,建立各类财政信息相互兼容、支撑的大平台。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国有资产配置方面。将进一步落实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工作,资产配置必须在部门预算中编列,未经批准不得列入购置预算。实现资产配置管理与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存量资产、政府采购管理相结合,确保资产配置公平公正、科学合理。(二)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方面。进一步健全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将制定《汉台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绩效考评办法》,同时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三)加强国有资产处置方面。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资产处置流程办理资产处置,并及时更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发现账实严重不符、入账不及时等情况,将依法依规责令整改。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