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宝鸡市救助管理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与管理。 | |
住所 | 宝鸡市宝平路49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建荣 | |
开办资金 | 14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宝鸡市民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31.38万元 | 141.3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2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21年,我单位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与管理)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一)完善管理体系。以站长总负责制为统领,建立完善了内部管理、学习教育、规范服务、工作流程等一整套完备的制度体系,先后出台《管理服务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管理服务区疫情应急预案》、《未保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未保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与应急预案》、《救助管理四有四避》、《管理服务四做到》、《工作准则十标准》等制度规范,有效提升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修定完善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责任细化到人,对突发异常情况做到领导第一时间到位、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确保了安全无事故。(二)积极保障服务中心工作。在全国文明城市复审工作中,站内党员参与交通文明引导累计80人次,出勤20天;参与全市文明创建调查问卷入户信息采集工作,累计出动12人次,入户60余次;累计出勤40天,出动200余人次开展沿街卫生死角治理志愿服务活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党员参与疫情排查、街面巡查、防疫政策宣讲120余人次;参与保障十四运会赛事志愿服务活动,累计出勤15天,出动90余人次。搜集整理典型案例7个,制作版面56块、出动人员60余人次参与了由市局组织的2021年“6.19全国救助开放日”活动,使广大市民充分了解熟悉、主动参与救助工作。“寒冬送温暖”期间设置开放式救助服务点和临时庇护避寒场所150个,发放棉衣棉被417件、食品368份、宣传册4600份、联系卡890张,在市内3条公交线路、1800辆出租汽车平台上播放救助公益广告和求助电话信息,出动人员1680人次、车辆560次,站外救助239人次,站内救助145人次。在“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期间,共设置避暑场所150个,发放药品100份,发放食品、饮品360份,发放宣传册及宣传单650份,发放救助引导卡360张,发布宣传信息数60条,寻亲成功5人,落户安置1人,出动工作人员360人次,出动救助车辆120次,站内救助131人次,站外救助171人次,对易流浪走失人员走访2次。(三)狠抓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从组织领导、分级落实责任、人员进出管理、核酸检测等方面严格要求,严格执行和落实24小时救助接待工作,在救助接待特殊救助对象时(如派出所等部门送来的人员)做到音频、视频记录留档,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上报制度,对发现的特殊对象及特殊情况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报告,落实疫情防控报告制度。强化站班子对各科室监督责任,建立站班子领导、科室负责人监督、具体岗位抓落实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体系,对来重点地区来站人员做好活动轨迹问询及核酸检测工作实现了救助不打烊、疫情零传播的目标。(四)实现滞留人员“清零”目标。建立与驻地民政、公安和镇街的密切联系,加强信息互通,提高工作效率。对于外站送返的服务对象,我们及时将基本信息反馈所在镇街,协调落实社保政策,向法定义务人宣讲政策,督促其履行抚养赡养责任。对于查找不到户籍且滞留超过3个月以上的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安置,去年6月底实现了长期滞留人员“清零”目标。(五)扎实做好未保工作。在陈仓区赤沙镇、千阳县2所中学开展监护人培训会,受益912人;在陈仓区坪头镇、赤沙镇开展“青春期性健康教育”培训,受益学生150人;在千阳县城关中学开展了以“扬自信之帆•行青春之路”为主题的考前减压及青春期学生心理健康讲座,受益330人。在陇县河北镇开展驻校社工项目,各项活动共受益2561人次;开展了“童心向党,传承红色基因”暨庆“六一主题夏令营,受益20人;在第二十九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中,走进陈仓区赤沙镇开展“科技之春”暨儿童关爱政策宣传活动;在陈仓区赤沙镇初级中学开展了安全知识讲座,并向学校送去慰问物资;先后在陇县、千阳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宣讲活动,受益人数200余人。积极做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工作,在街面开展了“知法懂法,关注未成年人”学习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暨未成年人保护月宣传活动。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1年被评选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荣获了“市级精神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21年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04人次,其中站内救助328人次,站外救助476人次,未成年站内救助22人次(机构外帮扶困境和留守儿童526人),医疗救助48人次。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干部队伍视野不宽、创新不够、攻坚克难的能力和魄力不够;2、引导、号召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救助管理工作的办法不多,力度不够。3、救助服务对象返乡后“权益稳固保障机制”尚未全面建立。(二)改进措施:1.强化日常专业政策理论学习,增强业务能力;2.充分利用救助开放日等平台联系城管、公安等部门参与救助服务工作,打通部门间联系机制;3.强化与服务对象户籍地、住所地社区、街道等部门联系,切实保障返乡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四、2022年工作计划。(一)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细化考评考核机制,营造“学习型”救助管理机构浓厚氛围,培育“争先创优”的体制机制。(二)充分用好、用活、用实“6.19”救助开放日、“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专项工作宣传救助管理机构,深化协作部门及社会公众对救助管理机构的了解和认识,共同推动救助管理工作上台阶。(三)进一步强化、优化、细化窗口接待、站内管理、寻亲服务等业务工作的流程和效率,打造品牌服务、特色亮点,助力救助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