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宝鸡市劳动人事仲裁院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维护、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综合管理全市劳动人事争议;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制度;组织调解、处理市属以上企业和外资企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及我市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 |
住所 | 宝鸡市陈仓园市民中心 | |
法定代表人 | 魏峰 | |
开办资金 | 44.49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0.97万元 | 22.62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于2020年4月30日,单位法定代表人由范明辉变更为魏峰,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我单位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针对国家颁布的新政策新法规和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多措并举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仲裁人员的办案能力。1、抓学习,提素质。(1)确定每周三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全体人员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理论与实务》为基础,结合案件审理中的疑点难点问题,认真学习劳动争议新司法解释,省高院关于劳动关系24个问题解释、工时制度、工资政策等业务知识,以案促学、学以致用。(2)积极参加部组织的培训17人次,会同市总工会在省工运学院举办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培训班1期共98人,指导金台等县区组织调解员培训班3期190余人,颁发调解员证98份。组织开展全市典型案例研讨11例,市院内部研讨案件29例,集中交叉评查2021年度办结的案卷100份,通过研讨评查,理清了办案思路,统一了裁审口径,提高了仲裁员的调裁能力。(3)组织仲裁员对典型案例进行听庭评审,使办案者和听庭者都能从案件庭审中学习办案技巧、汲取办案经验、掌握审理尺度,提升仲裁员驾驭庭审的能力。2、抓调裁,促处理。(1)根据日常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案件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了案件的受理、分配、庭审、送达、归档等系列环节,压缩办案时限。(2)推行办案庭室工作月汇报、案件统计月通报制度,有针对性提醒后进仲裁员,强力推动案件办理。(二)发挥示范效应,全面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1、扎实开展“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活动,逐一梳理规范12个县区110个镇街调解组织,引导群众就近就地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择优推荐金台区卧龙寺街道办和陈仓区千渭街道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参加全省金牌调解组织联评,金台区卧龙寺街道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作为全省4户基层调解组织之一被推荐参加全国联评,张哲、孙梅芳两名调解员作为金牌调解员参加全省联评。2、在市局官网公开调解仲裁申请流程、公布全市各级仲裁机构信息、发布劳动仲裁申请书模板,置顶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地址入口和二维码,公告市院每周案件审理信息,通过信息化手段方便群众维权,实现仲裁案件“网上办、马上办”。深入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针对基层调解组织人员流动快的实际,加强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使用培训,督促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操作要领。2021年全市网上共受理调解案件97件,结案97件。3、与劳动监察联合设立了“一站式”服务窗口,整合劳动维权资源,方便群众维权;与劳动监察、社保经办等机构共享养老保险违法单位信息17条,对用工风险较高的5户涉案用人单位及时印发规范用工提醒函,规范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以青年仲裁员志愿者和百家仲裁院服务千家企事业单位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5批次青年仲裁员志愿者为40余户企事业单位送法上门、以案释法,有效预防行业内劳动纠纷类案发生。(三)加强效能建设,稳步提升信息化办案水平。1、依据《市人社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贯彻实施人社部办公厅“互联网+调解仲裁”2020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的通知》(宝人社函[2018]384号)精神,下功夫推进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督促12个县区全面实行办案系统上线运行,运行率达100%。2、2021年,我院接待来访来电5173人次,受理案件495件,受理率、处理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92.4%,调解率达到64.1%,全面完成了目标任务要求。(四)坚持预防为主,推行联动和提醒机制。1、积极探索联动、共享和提醒机制,设立仲裁、监察“一站式”受理大厅,高效衔接劳动维权职能,集中受理劳动维权投诉举报和仲裁申请,方便群众维权。2、按月梳理裁决案件,与监察、社保经办等机构共享养老保险违法单位信息17条,力求作到仲裁一案、规范一企。3、积极推行规范用工提醒函制度,对用工风险较高的5户涉案用人单位及时发函提醒,同时抄送有关单位作为监察和稽查重点对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按要求抽调班子成员参与创文复检工作,安排党员干部4批次30余人赴包抓社区积极完成文明城市复检的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精神文明、爱国卫生、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形成了各项工作共同推动、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加大乡村振兴工作力度,委派得力干部充实眉县营头镇万霞村乡村振兴工作队,扶贫消费购买猕猴桃1700元,资助村养鸡场建设1万元,院领导班子与村党支部一班人进行交流座谈、了解帮扶户现状和当下困难,对就业、劳动用工等问题进行政策解答和指导,使广大村民在外出务工时能做到“脑中有数、心中有底”。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县区仲裁机构实体化工作推进难度较大,标准化仲裁庭建设进展不平衡,调解仲裁力量极度薄弱。2、调解员仲裁员队伍的专业能力亟待提升。(二)改进措施1、加强业务培训交流,规范业务经办流程,提高业务能力。2、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提升仲裁结案率和调解成功率,适时开展案卷评查和典型案例分析,不断提高办案质量。3、积极推动联动机制和提醒函制度,共享案件信息,形成工作合力,扩大仲裁办案效果,预防和减少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持续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平台,积极打造金牌基层调解组织,带动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努力把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在基层。5.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争取机构编制和经费支持,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补充工作力量,全面提升调解仲裁办案能力。四、2022年工作计划(一)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有效提高案件处理质量和效率。1、2022年,我院将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2、进一步完善案件处理机制,强化调处力度,不断促进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二)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探索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新机制。1、是坚持依法办案,公正裁决。以开通仲裁监察一站式接待窗口、开辟绿色通道为载体,加强督查,定期通报,确保全年案件受理率、处理率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61%以上,时效内结案率达92%以上。2、是加强仲裁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质量。大力开展仲裁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办案能力,通过调剂仲裁力量、聘请兼职仲裁员等方式,缓解县区仲裁机构力量薄弱问题。3、是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和典型案例研讨工作,查找突出问题,总结办案经验,规范办案流程,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三)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完善镇街、企业调解组织实体化建设,加强调解员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一线作用,提升“互联网+调解”平台办案效果。(四)积极推进标准化仲裁庭建设。多方争取资金,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督促各县区增设庭审纪录、证据展示、音响、监控、安检等设备,逐步统一仲裁员办案服装。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