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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工伤失业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18 14:51
单位名称 柞水县工伤失业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全县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宣传、参保登记、待遇审核、发放及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管理等业务经办工作。
住所 柞水县乾佑镇石镇村
法定代表人 张艳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8.89万元 116.0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县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加大宣传力度,政策知晓率不断提高。一是将信息宣传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制定了宣传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各股室及每名职工信息宣传任务,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宣传工伤、失业保险法规、政策及经办工作开展情况,引导各用人单位及职工积极参保并按政策规定程序申报待遇。全年共发表信息15篇,其中省级网站3篇、县级网站12篇。二是根据政策变化,及时印制《工伤失业保险服务指南》、知识问答、工伤预防知识等宣传资料3万余份,利用县、镇人社服务窗口、政务大厅和大型活动、实地稽核等有利时机,大力宣传工伤失业保险政策。三是中心领导亲自带队,积极主动上门服务,深入陕西惠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西三八妇乐特医食品有限公司、菲沙印格酒店等61家建筑、旅游、餐饮等单位开展工伤、失业保险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工伤、失业保险知晓率进一步提高,有力地促进了扩面工作开展。(二)狠抓参保扩面,基金征缴稳步增长。一是按照全市统一政策,坚持捆绑征缴、足额征缴的原则,加强与税务、财政部门密切配合,从严核实缴费基数,做到了应缴尽缴。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人社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以健全基础管理为抓手,进一步提高社保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实时性,确保各项社保基金应收尽收、应保尽保。三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陕西省社会保险稽核实施办法》等规定,制定了规范的社会保险稽核文书、稽核程序,联合县劳动监察大队对全县矿产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旅游业、餐饮业、娱乐业等未参保的企业进行专项稽核,促进工伤、失业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共实地稽核企业36家,新增参保企业21家600余人。同时,按照《陕西省社会保险稽核实施办法》对整改不到位,未按时参保的15家企业做出行政处罚建议,并提交县人社局进行依法处罚。(三)强化基金管理,政策待遇全面落实。按照《陕西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及省、市相关配套政策规定,分级审核,严格把关,全面落实政策待遇。一是按照省、市要求精简申报资料,简化工作程序,公开、公正、透明办事,及时、准确支付待遇,切实维护了参保单位及参保对象的合法权益。二是按照中、省、市要求,将基金风险排查、整改作为全年工作重点,精心组织,扎实开展自查,建立了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整改到位一个销号一个。全年上级检查反馈和自查发现问题5个,除工伤失业经办系统未更新升级,导致社银端口、自助认证、数据比对端口未开通外,其他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三是按照基金管理要求,修订完善了基金管理、业务经办相关制度,岗位设置互不兼容,各项待遇支出从严审核,每一项基金支出都经过初审、复审、领导审批,重大基金支出通过会议审定后报市局支付。四是积极与税务、养老经办中心对接,建立了信息共享、联合工作机制,并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同时,在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前,将申领待遇人员信息送县审计局通过大数据平台比对,及时停止不符合条件人员待遇,有效防止了重复冒领、欺诈骗保的问题发生,确保了基金安全运行。五是认真落实各项社保惠民政策,及时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和动态监测工作,按政策规定及时提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伤残津贴标准,落实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转外就医交通食宿费报销政策,使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切实享受到参保实惠。六是按照市、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对全县2015-2020年申领稳岗返还的33家企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建立了检查台账,对柞水县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银矿矿业有限公司、柞水县地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3家稳岗返还资金用途不规范规企业,现场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四)坚持理论学习,党建工作不断加强。一是改变以往只抓业务不抓理论学习的习惯,坚持将学习教育作为推进工作发展主要抓手,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以党建引领发展,积极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与中心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二是坚持学习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每月至少开展集中学习4次,采取职工轮流领学、研讨交流学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理论与业务学习交流,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牢记嘱托.奋进商洛”党建主题活动,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了县人社系统“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石镇社区“庆祝建党100周年文艺演出活动”及县税务、社保系统“学党史、促融合、办实事”互学联建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参加红色经典诵读、参观学习党的辉煌成就展,大力宣传党的光辉历程和丰功伟绩,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信念跟党走,促进了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五)加强制度建设,机关管理不断规范。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及基金管理、内部控制专项检查工作,认真对照相关要求,修订完善了中心各项工作制度及信息宣传、考勤管理等制度,重新印发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下发到各股室,机关内部管理、业务经办流程更加规范、完善。二是机构改革后,按照基金管理相关要求,设置了综合办公室、业务股、稽核信息股、财务股4个股室,明确了各股室职责和人员责任,按照互不兼任、权限互斥、审核复核、风险分级、监督制约、岗位轮换、实名实人认证登录,建立了岗位权限清单,确保了我县工伤、失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三是结合实际,制定了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将学习、宣传、创新、工作完成等情况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每月一汇总一通报,有效提高了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六)优化经办流程,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积极组织职工参加业务经办工作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经办水平。按照全市统一要求,不断加大信息系统使用力度,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所有业务环节均在软件系统中完成,所有业务在专网上办理。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群众“少跑路、零跑路”为目标,不断优化经办流程,简化经办程序,各项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网上“应上尽上”,中心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二、取得的社会效益: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法规政策宣传稽核作为促进参保扩面、化解风险、提升社会保险参保率的重要抓手,基金运行平稳,工伤失业保险政策知晓率不断提高,保障水平逐年提升。2021年,全县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285人,占年任务数10200人的100.8%,征缴失业保险费524万元,较上年度同比增长30%,支付失业保险待遇4264人次,基金支出141.01万元。其中发放稳岗返还34户3501人50.69万元,失业保险金371人次56.31万元,为领取失业金人员代缴医疗费125人次3.31万元,发放失业补助金245人次27.75万元,发放技能提升补贴22人次2.95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4895人,占年任务数14850人的100.3%,征缴工伤保险费436万元,较上年度同比增长133%,支付工伤保险待遇681人次426.97万元。其中:支付医疗费38人72.63万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8人0.95万元;一次性伤残补助15人81.17万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人26.63万元;伤残津贴54人次12.38万元;护理费18人次4万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人169.44万元;丧葬补助金2人7.84万元;供养亲属抚恤金521人次51.93万元三、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政策宣传需进一步加强。建筑单位对工伤保险政策不够了解,宣传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二)参保缴费缺乏有效促进措施。随着城市建设加快,建筑项目逐年增加,但建筑行业参保率逐年下降,经办机构宣传、稽核均已到位,但缺乏有效促进参保的措施。四、整改措施:加大政策宣传和稽核,全面完成扩面征缴任务。积极与主管部门沟通,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促进参保扩面。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抓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继续加大宣传投入,采用印发宣传资料和网络、媒体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工伤、失业保险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使更多的人了解工伤失业保险,享受各项政策待遇。(二)抓参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认真总结、研究参保缴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在抓好机关、事业单位按时参保的同时,加强与3个园区管委会、税务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应急局、文旅局等部门联系沟通,以稽核、宣传为抓手,重点稽核采矿业、建筑业、旅游业、餐饮业、娱乐业、交通运输业等未参保的企业,通过稽核提高参保率,确保各用人单位应保尽保。(三)抓支付,及时落实政策待遇。按时审核、支付工伤、失业保险各项待遇,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全力做好失业稳岗返还和动态监测工作,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发放工作。按政策规定及时提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伤残津贴标准,落实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转外就医交通食宿费报销政策。(四)抓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及“牢记嘱托.奋进商洛”党建主题活动,切实提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规范管理,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内部稽核,严格执行基金管理相关规定,确保工伤、失业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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