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汉中市汉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环境监测服务,环境监测人员培训,环境监测技术交流。 | |
住所 | 汉中市兴元路西侧前进路北侧(三里店村) | |
法定代表人 | 柳良 | |
开办资金 | 56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汉中市汉台区环境保护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41.88万元 | 241.88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1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按照市局下发的2021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规定的频次、指标完成了市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和汉江流域县(区)界考核断面水质监测工作任务,确保常规监测工作做到定点准确、操作规范、数据可靠、上报及时。一是每月对汉江桥闸断面地表水、褒河留坝汉台交界断面开展了水质监测;二是开展了汉台区汉江支流镇办交界断面水质监测工作,对洪沟河、干沟河、青沙河萧何堰段的10个镇办中3个对照断面、7个考核断面、3个入河断面进行水质监测;三是对农村生态环境质量试点村庄开展了农田灌溉水水质和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以及7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每月进出水水质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汉江、褒河水质状况均稳定保持在地表水Ⅱ类以上标准,汉江出汉台界汉江干流南柳渡控制断面水体所测污染物平均浓度达到地表水Ⅱ类以上标准,其余各项指标已达到考核均衡进度。(二)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按照汉台区城区环境噪声监测方案相关要求,完成了辖区6个功能区声环境24小时声环境质量、80个网格区域声环境质量、9条交通干道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任务。经监测结果判定:交通干线及城市区域各项监测结果均低于国家标准。(三)完成汉台区生态环境县域质量考核各项监测数据汇总、填报、分析说明工作开展情况。承担了辖区内3个断面地表水环境质量、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现状、1个点位大气环境质量、6家重点污染源四大类内容中各项工作的基本信息、监测数据填报、汇总及各项指标分析说明等工作,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四)国、省控空气和水质自动监测站每周巡检和基础保障工作完成情况。确保全区13个镇办的微型空气自动站运维正常,各项监测设施运行正常、数据传输正常。截止目前,汉台区3个国省控、13个微型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均运行正常;国控地表水石门自动监测站因褒河水库库区维修,河道断流停站部分时段。(五)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对我区79家核发排污证单位自行监测情况按比例要求进行了抽查检查,督促相关企业进行自行监测方案和监测数据的上网填报,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的自行监测联网率和监测数据传输率均达到双100%。为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证汉台区生态环境监测和排污许可自行监测工作质量,提高承检机构检测能力,开展了2021年汉台区生态环境监测社会检测机构能力考核工作,对辖区范围内7家从事生态环境监测业务、承担汉台区范围内持有排污许可证企业自行监测业务并取得资质认定(CMA)的社会检测机构进行密码样能力考核。(六)按照汉台区政府《关于汉台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及“冬病夏治”工作方案》(汉区政办函〔2021〕12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定期调度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和中心城区重点区域涉气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相关要求,对辖区5家重点区域污染源排查涉气企业和21家重点区域内汽修及4S店挥发性有机物进行监督性监测。(七)市局专项工作任务要求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了汉台区45个水库、34个东西郊饮用水源井、34个入河排口数据信息现场采集和梳理汇总,并对19个排水入河排口水质进行采样分析监测。二是联合综合执法大队开展辖区硫铁矿暨涉重金属环境风险整治工作情况。完成了汉台区18个涉重金属企业、入河排污口、矿山坑涌废水的执法监测现场采样和分析工作。三是完成省厅下达的生态状况变化遥感调查评估资料。(涉及汉台辖区7个生态系统、41个点位)的现场定位、采集上传工作。四是按照中心城区排洪渠专项改造治理工程进度相关要求,对6个监测点位按周、月开展监督性监测。(八)按照市站地下水水质试点监测现状调查培训筛选要求,上报辖区6家调查企业清单,对年度监测方案中涉及的18家重点污染源、2家关闭关停企业进行核实。(九)组织持证监测人员开展2021年度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网上答题工作以及2021年度下半年环境监测上岗证考试工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一)全面开展“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工作。制定《“进、知、解”活动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活动通知》,健全台账,并按时向区委上报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台账、数据基数统计表及成走访情况周统计表和重点工作任务周统计表。截止12月31日,累计走访家庭(脱贫户)71户,占任务总数295%,现场解决并销号3件;走访企业38家,占任务总数106%,现场办结并销号8件,销号率均达到100%。(二)配合综合执法大队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投诉案件和下沉督察期间各类执法监测工作,共出具监测报告25余份。(三)完成了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各类环境监测工作。做好了重点污染源、秸秆禁烧、国卫复审、污染减排企业等工作,配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汉台大队开展了各类执法监测工作,切实为环境管理和执法监管提供真实、准确的技术依据。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随着“十四五”环保规划的启动和大气、水、土壤三大行动计划的实施需求,如何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污染源防控、执法监管、区域环境质量考核、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详实的科学依据,已成为当前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新标准和新要求。一是自身监测能力不足,虽取得资质认定证书,但是监测项目偏少,仪器自动化程度不高。二是监测技术人员严重不足,使用先进仪器的专业人才急缺,部分项目出现业务“断层”,专业培训和技术指导还需加强。三是技术力量薄弱,应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反应能力严重不足,环境监测业务工作整体水平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2、改进措施一是加大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力度,提高自身监测技术水平,同时调整优化监测技术人员结构,逐步增加监测项目认证,强化环境质量综合分析,不断提高为环境管理和领导决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严格按照《2022年度汉中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规定的监测频次、指标,保质保量的完成上级下达的水、气、声等各类环境监测任务。三是依据分局排污许可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全力做好辖区排污证核发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确保持证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布率、自行监测方案完成率、数据联网率均达到100%。四是持续做好国省控水、空气自动监测站日常巡检工作,保障自动监测站点供电、网络和运维人员出入等日常运行所须基础条件,确保各类自动监测站运行和数据传输正常。同时主动谋划争跑项目,加大噪声自动监测设施能力建设,为下阶段实施区域考核提供真实有力的数据支撑。五是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建设,推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参与协助机制,建立由生态环保部门主导、第三方技术单位参与的监测管理体系。六是持续全力做好各类生态环境监测和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监督性监测等相关工作。四、下一步工作打算2022年度我站将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汉台区十四五环境保护生态建设规划》及大气、水、土壤三大行动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当前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新标准和新要求,为环境管理、污染源防控、执法监管、区域环境质量考核、生态文明建设等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详实的科学依据。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