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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莲湖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发布时间: 2022-05-18 10:06
单位名称 西安市莲湖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卫生监督保障。负责卫生监督管理(预防性、经常性);对卫生污染、中毒等重大突发事件的调查取证;对卫生监督、执法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卫生监督工作的稽查;对新建、改建的建筑工程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开展卫生法制宣传。
住所 西安市莲湖区西羊市102号
法定代表人 吕东航
开办资金 23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莲湖区卫生健康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7.5万元 68.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我单位在区卫健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开展业务情况1、2021年我所共处理投诉180起,同比2020年增加4起,巡查监管单位1033家,监督覆盖率达95%,双随机任务完成率监督完结率100%,双随机检查单位立案23起,同比2020年,任务完成率增加35.03%,案件数增加12,全年一般程序共立案149起,结案126起,罚款133.2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29万元,向公安机关通报线索内容1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起,并对辖区56家违法违规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进行了记分,罚款数同比2020年增长28.41%。2、开展打击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为契机,召开专题会议16次,编辑专项行动相关工作美篇14个,起草并下发关于打击非法行医和超范围诊疗、整治中医诊所、门诊部等医疗机构存在医托行为的专项行动相关文件4份,优化工作制度2份,制作宣传板1块、群众投诉举报箱1个,宣传横幅1条,开展专项行动15次,督导检查医疗机构135家,摸排漠视群众利益问题线索6条,群众举报漠视群众利益问题线索48条,受理漠视群众利益问题线索54条,立案48起,结案38起,警告14起,共处罚金35.49万余元,期间,在处理“大唐医院事件”中,全所上下快速行动,在2天时间内接待并安抚120余位上访群众,妥善处置上访内容200余条,并对大唐医院吊销营业执照,对该医院医生进行了立案处罚,受到了群众及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本年度我所在市级平台曝光漠视和侵害群众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共计5起,居于全区首位。3、积极响应省卫健委整体安排部署,抽调2名业务骨干进驻全运村协助“十四运”工作落实,同时,自“十四运”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我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对辖区5家定点接待酒店卫生及二次供水通过网格化监管一二级联合巡查工作模式,实行“每日督导”,并对定点接待酒店周边一公里范围内公共场所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针对发现的隐患及风险点,及时进行排除,确保“十四运”各项接待任务圆满完成,截止目前,针对酒店二次供水违规问题立案1起,拟处罚款1500元。4、紧急转运B类密接人员。12月21日晚9点20分,莲湖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接上级指令:全体职工紧急集合,协助区疾控对B类密接人员进行转运。疫情紧迫,刻不容缓!当晚,全所上下秉持“召必来,战必胜”的坚定信念,在短短四十分钟内一个不拉集合到位。进入战场,立刻投入战斗,第一批次任务随即下达,全体监督员在前期日常学习、培训下,迅速掌握穿脱防护用品以及转运后的消毒等操作,立即开始24小时转运工作,在所领导班子的科学统筹部署下,持续作战34天,出动人员1264人次,共转运B类密接2128人。5、以疫情防控、传染病防治为核心,重点针对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环境消杀、防护服穿脱、核酸检测、隔离酒店内的“三区两通道”是否规范设置、核酸检测点位落实情况、医废处置等深入督导各类医疗机构,全面排查辖区全部核酸检测点位,逐户摸排隔离酒店,期间共检查开诊医疗机构11家,检查核酸采样点位99个,检查辖区隔离酒店34家,同时,我所坚持防控与复工“两不误”,执法与服务“两手抓”,对辖区13家复工营业超市进行了督导检查,为辖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6、2021年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10次,查处无证行医4起(易美、达尔美、凯玲、黄昌龙),处罚金额2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47万余元,移送公安1起(吕小玲非法行医致患者死亡),同比2020年增长37.5%。7、2021年共处罚辖区机构21家(其中公共场所20家,二次供水1家),罚款1.45万元(其中1000元未交),开展控烟宣传1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宣传品1000余份。8、坚持专项整治为主,宣传培训为辅的工作方针,开展各类尘毒尘肺攻坚行动15次,监督检查企业46家,立案8起,警告4起,罚款25万元,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契机,特邀省级专家与技术骨干和俊礼、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曹锋授课,对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85余人进行培训指导,举办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2次,发放宣传彩页1200余份,宣传品800余份。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2021年度,我所在全省121区县、开发区综合考核排名第二,在全市卫生监督工作中连续两年排名第一;荣获莲湖区先进基层党组织。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是执法力量不足与监督检查任务重的矛盾突出。因十四运保障工作及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紧急工作的人员抽调,致使现有的监督员大幅减少,加之监管单位数量众多,装备、人力、财力不到位的情况,与“放管服”新要求不相适应,难以达到上级要求的监督管理效果和频次;二是对开展相关宣传及培训工作还不够重视。我所将整合现有监督力量,进一步统筹部署,合理分配人力资源开展检查任务;要求全体职工干部要勤于学习、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和培训能力。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时刻警惕,严防死守杜绝疫情反弹。时刻保持思想不松,力度不减,全力以赴做好对隔离医学观察点、二次供水、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以及复工复产单位的监督频次和巡查力度,严格落实省、市、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发现问题、查漏补缺;针对呼吸系统传染病及消化道传染病开展全区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专项检查,同时,继续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辖区学校传染病防控、学校饮用水及教学卫生设施开展抽检;要求各医疗机构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不得接诊发热患者,积极主动做好新冠肺炎预防控制工作,及时发现和控制疫情,防止疫情蔓延。(二)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排查行动。重点加大非法医疗美容、黑诊所、使用医托等非法行医现象打击力度;针对社会反应强烈的过度医疗、虚假宣传、超范围诊疗及乱收费等现象开展专项检查;密切关注各类信息渠道,对新型非法医学诊疗行为及时研判,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做好防范和打击;以网格化监管为依托,发挥三四级网格人员“人情、地情、社情”三熟的优势,扩大非法信息来源,加大隐患排查。(三)夯实责任,共同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质量。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能力建设,以现场监督结合快速抽检,保障辖区人民用水安全;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大职业卫生执法快检设备使用率,大力推进尘毒危害执法各项工作指标落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知识普及到群众中去,使监督执法与普法宣教有机结合;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平台管理,强化卫生监督体系机制建设及有效运作,提高各类信息上报效率。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陕西省罚没登记证》登记证编号:陕财证字61010443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2020年12月14日至2026年3月31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