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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2-05-17 17:17
单位名称 宝鸡市中医药管理局
宗旨和业务范围 加强本市中医药管理,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参与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和中医药文化信息化建设、知识普及等工作。
住所 宝鸡市宝虢路125号行政中心6号楼
法定代表人 宁海波
开办资金 10.0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05万元 10.05万元
网上名称 宝鸡市中医药管理局.公益 从业人数  1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于2021年7月1日,法定代表人由张海林变更为宁海波,2021年7月1日变更了宗旨业务范围。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在卫健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中医药政策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围绕贯彻落实《中医药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陕发〔202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中共宝鸡市委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宝发〔2021〕9号),建立宝鸡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统筹做好全市中医药工作。(二)顺利召开民间中医座谈会议。3月19日宝鸡市民间中医座谈会顺利召开,全力配合陕西省中医药大学做好民间中医药传统知识收集整理项目,充分挖掘我市口碑好、影响面广的民间中医,鼓励、指导其通过考取陕西省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等方式取得合法行医资格,让民间中医在合法行医的基础上,将自己的传统技术传承发扬下去,更好的为群众健康服务。(三)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完成省、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5月10日至1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静芝带领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陕西省中医药条例》(简称中医药法“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实地查看,详细了解我市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药企业贯彻实施中医药“一法一条例”有关情况,召开宝鸡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汇报座谈会,与市发改、市财政、市人社、市农业农村等10部门进行座谈交流。4月13日至1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曹海芹一行8人对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研后提出目前中医药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如何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提出了意见建议。下一步我局及时建立问题台账,组织好第一次市中医药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对问题对号入座,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整改落实。(四)公立中医医院院长例会顺利召开。6月4日,全市公立中医医院院长例会在眉县召开,市中医医院副院长安卫红作了题为《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的专题培训;陈仓区、麟游、岐山、千阳、眉县中医医院院长分别做了“提升县级中医医院管理水平、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中医药文化宣传及医健体建设、中医药在基层的推广与应用、县级中医医院能力提升思考与实践”经验交流发言。本次会议对我市前一阶段开展工作进行总结,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推动促进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五)开展名中医培养管理工作。建立名中医宣传长效机制,在“宝鸡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开设《名中医谈健康》栏目,每周一期对省市级名中医、基层名中医进行宣传,截止目前已宣传20期,为老百姓科普中医疾病预防知识,同时树立典型、营造名医辈出的良好氛围,激励全市中医药工作者不忘初心、守正创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六)开展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馆创建。组织指导乡镇卫生院申报2021年度省级示范中医馆建设项目。省中医药管理局对获批的12所乡镇卫生院给予每个20万元的经费支持,全力打造中医氛围良好、设备齐全、人员资质水平高的省级示范中医馆。要求各项目单位加强项目组织管理,确保按照项目执行内容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建设任务,下半年将适时组织开展市级评估验收工作。(七)完成中医药人才、重点专科、中药产业摸底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对中医药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摸清我市中医药工作实情,组织各县区对全市77名省市级名中医及110余名民间特色中医师进行摸底登记,建立中医人才、重点专科、中医药产业数据库,推动中医药工作传承创新发展。(八)组织开展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报名工作。按照省中医药管理局要求,组织2021年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报名工作,完成确有专长报名84人、师承7人资料初审,11月组织完成市级统一考试。(九)完成2020年中、省中医药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转移支付中医药专项资金开展全面绩效考评工作安排,省中医局委托第三方对我市2020年度中央转移支付中医药专项资金全面开展现场绩效考评工作。(十)加强中医重点项目管理。为全面提升我市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部分)补助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0﹞287号)等文件,并制定下发项目实施方案,截止目前下达中、省中医药项目资金共计570.1万,确保在规定建设周期内保质、保量完成好建设任务。(十一)促进文化传播,开展中医药文化系列宣传活动。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为群众办好10件实事的通知》,为扎实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4月份开始,组织全市各级中医医院中医专家,以社区、乡村群众为服务对象,针对常见病、多发病等需求,开展义诊及中医药政策、科普宣传。目前,全市11家中医医院共110余名医务工作者参与,义诊群众2500多人,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制定中医药健康文化进社区活动方案,抽调市级医疗单位中医药专家10名,6月2日、3日分别在清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东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义诊活动。(十二)是持续开展基层中医药人员培训。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基层中医馆中医药服务能力,11月,对全市200多名基层中医馆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为期15天的脱产培训,培训内容涵盖中医药法规、中医药基本理论和中医适宜技术。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中医药人员服务水平和能力,更好的为群众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十三)顺利完成中医药先进市复审。11月,省中医药管理局专家组对我市(陈仓区、金台区、凤翔区、眉县、陇县)中医药工作进行复审检查,充分肯定了我市在巩固提升全国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取得的成绩,并从建立财政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县区中医药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改进建议。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是建立名中医宣传长效机制,在“宝鸡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开设《名中医谈健康》栏目,每周一期对省市级名中医、基层名中医进行宣传,为老百姓科普中医疾病预防知识,同时树立典型、营造名医辈出的良好氛围,激励全市中医药工作者不忘初心、守正创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二是组织指导乡镇卫生院申报2021年度省级示范中医馆建设项目。省中医药管理局对获批的12所乡镇卫生院给予每个20万元的经费支持,全力打造中医氛围良好、设备齐全、人员资质水平高的省级示范中医馆。三是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部分)补助资金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0﹞287号)等文件,并制定下发项目实施方案,截止目前下达中、省中医药项目资金共计570.1万,确保在规定建设周期内保质、保量完成好建设任务。四是组织全市各级中医医院中医专家,以社区、乡村群众为服务对象,针对常见病、多发病等需求,开展义诊及中医药政策、科普宣传。目前,全市11家中医医院共110余名医务工作者参与,义诊群众2500多人,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五是对全市200多名基层中医馆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为期15天的脱产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中医药人员服务水平和能力,更好的为群众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六是省中医药管理局专家组对我市(陈仓区、金台区、凤翔区、眉县、陇县)中医药工作进行复审检查,充分肯定了我市在巩固提升全国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取得的成绩。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中医事业费的投入相对不足,政府对卫生事业经费投入中用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专项经费所占比例还相对较低。二是医保报销目录受限和中医药收费低廉。对康复治疗有关的部分中医非药物疗法服务项目、中药颗粒剂、医院研发的中药制剂及一些名贵中药未纳入报销,对传统中医诊疗项目也是先自付20%后再纳入医保报销,加之中药价格便宜及中医药诊疗项目收费标准低,限制了中医药诊疗作用充分发挥。三是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特色优势的发挥还需持续加强。促进中医药事业和产业融合发展的机制和政策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等。(二)改进措施一是积极与市政府协调确保中医药发展经费足额按时发放。二是主动与上级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中医药报销比例低、项目少的问题;三是按照新规划要求,稳步推进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四、2022年工作计划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意见》为指导,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药产业发展规划等课题研究,协助筹备召开全市中医药大会,促进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中医药工作管理机制,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有关部门参与的中医药工作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三是积极争取中省项目支持,按照项目要求,专款专用,把项目落实落细,加强中医药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核。四是继续推动卫生院示范中医馆创建。按照国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指南》要求,建设中医药特色明显、中医药文化氛围浓厚的中医综合服务区,努力打造中医药服务新亮点。五是加强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与培训,大力培养和引进中医药领军人才,不断提高中医服务质量和能力,力争我市中医药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