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执行本单位章程的情况2021年,在市国资部门和区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科室的支持和配合下,根据年初工作任务目标责任书,按照“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夯实基础、完胜任务”的工作思路,转作风、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全面完成。二、开展业务情况一是为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评估工作质量,建立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二是为强化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监管,我们制定《南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审批管理办法》(南政办发〔2021〕18号)《关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审批业务办理流程的通知》(南财发〔2021〕45号),严把资产配置“入口关”。三是.按时按要求完成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报工作和行政事业单位公共基础设施报告编制工作。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区资产总额345,813.67万元,负债总额11,648.46万元,净资产334,165.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249.33万元,固定资产113,583.13万元,在建工程18,759.86万元,无形资产5,624.36万元,公共基础设施163,496.39万元,政府储备物资41.66万元,文物文化资产3.77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55.17万元。四是对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管理使用中存在突出问题,进行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五是对全区40家重点单位的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转让行为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资产出租等收益严格按政府非税收入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规定及时、足额应缴尽缴。六是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在建工程进行了逐项梳理,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及时督促其办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手续,并对已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按规定转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七是对区级各单位公租房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对各公租房管理单位在公租房配置、使用、处置、财务管理、信息化管理等规范管理化运营方面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八是积极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工作。九是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文件要求,按时完成了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了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十是建立健全国资国企监管制度体系,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推进我区平台公司建成运行。十一继续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驻村帮扶工作。三、取得效益完善国有资产处置机制,加大了公开处置力度。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共处置资产431批次、处置收益561.97万元,其中:报损报废办公设备54批、处置收益3.33万元(报废公务用车21辆、处置收益0.61万元,家具用具及其他设备2.72万元),拍卖资产19批次、处置收益251.89万元(公务用车17辆、处置收益55.18万元,地上资产2处、处置收益196.71万元),无偿划拨资产353批次,报废房屋7幢、3558平方米,国有房屋出租出借收益174.02万元,收缴经适房尾款32.71万元,国有资本运营收益100万元,创历史新高。四、存在问题一是闲置资产利用率低。因部分单位资产重复购置,在使用过程中又缺乏规范化管理,导致资产闲置、使用效率不高。二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多,职能划分不明晰。三是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分散在农、林、水、住建、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各部门之间职能交叉,边界不清,达不到管理全口径、全覆盖工作要求。五、改进措施:一是将闲置资产分类、分级管理,建立闲置资产信息库,使资产的运作情况及时得到反映,提供闲置资产的交易和调剂服务,促进信息交流,形成一个迅速、及时、范围广泛、可随时随地提供交换、查询闲置资产及产权转让信息的管理信息系统,从而实现资产共用共享,达到盘活闲置资产的目的。二是.组建集中统一监管机构,明晰管理职责和范围。有效实现行政、事业和企业国有资产的有机统一的管理,杜绝管理机构上推诿扯皮等现象。六、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是.继续以学习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为契机,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办法。二是进一步探索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和共享共用办法机制,充分发挥存量资产使用价值,减少资产闲置率促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提高。三是建立健全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系,落实好公路资产、国有文物资源资产、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等管理办法的实施工作。四是按照区人民政府授权,由区国资局负责区投控集团日常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企业监管制度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