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宝鸡市陈仓自然资源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对全区国土资源进行执法监察检查。对全区土地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巡查;对全区地质检测治理情况进行监察检查;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将涉及违法当事人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组织行政处罚听证活动;国土资源案件中群众来访接访;指导镇街国土所执法监察工作。 | |
住所 | 宝鸡市陈仓区行政中心(陈仓中路) | |
法定代表人 | 王志忠 | |
开办资金 | 7.8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9.53万元 | 9.56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2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认真开展动态巡查工作将各类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不断完善巡查发现机制,实现查违关口前移,做到了定期巡查和日常办案相结合,根据工作需要及实际情况,优化巡查路线,落实片区责任制,实现了“全方位、无缝隙”的网格化巡查,全年共巡查80余次。为贯彻中央耕地保护要“严起来”的要求,提请区委、区政府,以区委办、区政府办两办(2021)35号文件印发了《陈仓区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实现了自然资源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构建起全域、全员、全程监管的新格局,将违法行为消灭在初始状态。(二)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力度查处违法案件。监察队承担全局“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全队认真贯彻深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围绕农村集体土地邻域违法问题、私挖乱采砂石等矿产资源问题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制定了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整治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和责任主体等方面进行详细安排,通过广开举报线索渠道、加大巡查力度、卫片执法检查、大棚房问题“回头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土地违法问题大排查大整治、长江、黄河流域专项执法、各级督察反馈等多种渠道搜集整理涉土涉矿线索,对搜集整理的线索逐一核查,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中省部署在自然资源等四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一次“大扫除”,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活动安排,先后制定印发了《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施办法》、《陈仓区土地违法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陈仓区长江、黄河流域自然资源专项执法工作方案》等多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从多个层次,不同角度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做出部署安排,紧盯行业乱象乱点,实施靶向治理,在整治活动中注重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打防结合。(三)信访维稳工作。我们始终把信访调处,稳定群众情绪,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作为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首要问题来抓,坚持领导包案,分片负责,信访工作模式,全年信访案件处理到位并回复。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年来,通过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开展各类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理行为各种乱点、乱象,从严查处自然资源各类违法行为,拆除建筑2273平方米,恢复土地234.11亩。查处非法采矿案件3个,违法占地案件33个,涉及土地169亩,收缴罚款166万元,移交纪委监委线索26个,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5宗。排查2021年度遥感监测疑似建设用地图斑102个,其中合法用地图斑47个,占地1077.03亩,耕地481.37亩,违法用地图斑7个,占地22.72亩,耕地22.72亩,伪变化和设施农业图斑48个。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为4.6%,通过部、省、市验收。2021年西安督察局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需拆除图斑3个,已全部要求拆除复垦到位,验收通过。查处非法采矿案件3个,违法占地案件33个,涉及土地169亩,收缴罚款166万元,移交纪委监委线索26个,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5宗,通过动态巡查、联合查办、遥感监测等多维一体的工作形态对各类违法行为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了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发生,为保护矿产资源、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合理利用土地打下了坚实基础,为全力打造最具发展活力新城区,加快实现“陈仓崛起”新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在今年省市扫黑除恶督导检查中得到多次较好的评价,并受到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表彰。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为优秀单位。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通过一年来的艰辛工作,自然资源执法监察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许多不足,离与上级和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还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为贯彻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态,对违法行为“零容忍”,案件查办“四到位”,该拆除的必须拆除到位,该没收的必须没收到位,该移送的必须移送到位,我们自然资源上级部门要结果,将压力全部传导至基层区县一级,靠一家单打独斗,难以保证执法、执行顺利进行。2、现行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操作性不强,行政处罚案件复议、申诉期长,我们系统执法没有强制执行权,行政处罚需要依托法院和政府,法院对自然资源案件拆除和没收不支持,存在案件不能执行到位,很难起到教育、警示、震慑的作用。3、因体制机制改革,土地巡查工作受区域、车辆、人员影响,违法行为不能第一时间被发现及制止,致使打击工作受到限制,违法行为制止滞后、频发,加之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对自然资源执法关注度较高,程序要求严,造成执法人员压力加大。(二)改进措施1、组织全队认真学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部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为蓝本,切实运用好“一书二报三抄告”对违法案件查处的方法和手段,落实对违法行为查处部门协同管理机制。 2、建立健全重大案件集体会审制度,提高办案质量。3、坚持以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执法监察工作思路,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坚持重点区域重点巡查、一般区域经常巡查的制度。四、2022年工作计划1、加强预防和监控,全面执行土地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加强对重点地区的动态巡查和监控,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对违法行为出现反弹的地区,及时开展集中整治,实施重点监管。认真学习、掌握、运用法律法规,在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时,严格执法,做到运用法律适当、有效、公正、公平。2、继续做好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积极完成好2022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同时,与季度卫片工作紧密衔接,对发现的违法占地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查处,把违法占地矛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依据违法案件查处“四到位”要求,本着“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积极联席公安、纪律监察、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助力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作用,努力实现土地市场秩序有良好的转变。3、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落实信访制度,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坚持对信访重点地区、重点人物、重大群体上访事件的查办力度,妥善处理,努力化解因违法用地行为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和其他不稳定事件,在信访工作中努力做到三个转变,即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变群众信访为主动宣传,把问题、矛盾解决、消化在基层。4、大力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利用各项法规宣传日为契机,认真开展多种宣传形式,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和“12.4”法制宣传日,搞好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提高人们对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这一基本国策的法律意识。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