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甘泉县救灾募捐办公室(甘泉县社会救助办公室、甘泉县居民家庭经济信息核对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救灾募捐工作提供管理和服务。承担捐助物资的接收、消毒清理和运输、分配等工作;承担城乡低保对象、困难居民临时生活救助对象、大病医疗对象等各项社会救助及救助金的管理、审批、发放工作。 | |
住所 | 甘泉县民政局办公楼 | |
法定代表人 | 魏正凡 | |
开办资金 | 8.24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甘泉县民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58万元 | 605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3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基本情况(一)最低生活保障。全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165户2393人,发放保障金1321.18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11户199人(新增11户21人、低保覆盖率占1.32%),发放保障金150.94万元,保障标准610元/月,实行差额救助;农村低保对象1054户2194人(新增235户458人、低保覆盖率占4.37%),放保障金1170.24万元,保障标准5400元/年,实行分档救助,一档410元/月、二档380元/月、三档350元/月、四档320元/月、五档290元/月。实施分类施保。对于城乡低保家庭中的特困人员,按低保标准增发一定比例低保金保障其基本生活。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城市低保增发183元/月,农村低保增发135元/月,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城市低保增发305元/月,农村低保增发225元/月。(二)特困供养。全县特困供养对象124户133人,发放供养费137.19万元。其中,城市特困供养11户11人(新增2户2人),发放供养费15.53万元,基本生活标准为793元/月·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113户122人(新增16户16人),发放供养费121.66万元,基本生活标准为7020元/年·人。特困供养分为集中和分散两种供养形式,目前全县集中供养28户31人,分散供养96户102人。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差异化服务的原则,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结果和服务需求,按照全县最低工资标准1850元/月·人的一定比例分档制定,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185元/月·人(城市5人,农村71人);半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277.5元/月·人(城市3人,农村43人);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462.5元/月·人(城市3人,农村8人)。(三)临时救助。全县临时救助171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351.27万元。(四)低收入家庭。全县认定低收入家庭对象287户654人。(五)社会散居孤儿。全县社会散居孤儿2户2人,全年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2.2万元。(六)六十年代精减。全县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8人,发放生活补助资金5.78万元。二、主要做法严格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深化“放管服”改革,下放了审批权,印发了《实施细则》,转发了《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简化了工作流程,建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畅通救助渠道,优化救助程序,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对老弱病残等缺乏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综合运用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等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党中央对困难群众的关怀落实落细,编织出一张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使困难群众生活得到保障、心里充满温暖。1、100%入户调查保精准。一是实行救助办全体同志分包乡镇(街道办),对社会救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联点核查督导,即联合基层民政站对新增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100%入户抽查,将对象是否精准,程序是否规范公开,操作是否民主公正、资金发放是否及时到位等事项细化到人,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二是每年的第四季度开展一次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年度复核工作,乡镇(街道)民政站对辖区内所有的低保、特困对象通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进行全面复核认定,对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停发。三是持续开展民政领域漠视群众利益及“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做到户户到、户户查,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2、深化创新服务快捷便民。一是实行“e救助掌上办理社会救助业务”,实现网上无纸化办公,“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制作发放操作说明、并在村委会(社区)社会救助公开栏内加入“e救助”二维码,方便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学会操作,快捷便利的申请社会救助。目前“e救助”已覆盖全县6个乡镇(街道办),覆盖率达100%,今年以来网上申请人数达4032人次,受理3716人次,受理率92.16%,审批通过3452人次,通过率92.9%。二是建立快速响应服务队71支,组织快速响应服务队员508人,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804件。三是将“一门受理、协调办理”工作机制与“e救助”网上申请救助工作相结合,对通过“e救助”申请救助的出行困难群众,启用“一门受理、协调办理”机制上门办理救助。3、加强信息核对解难题。我县坚持把推进信息核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全力推动落实。一是成立领导小组。由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民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甘泉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形成政府主管、民政牵头、部门密切协作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格局;二是明确部门职责。扶贫局负责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负责提供工资收入、养老金、失业金和医保基本信息;公安局负责提供户籍、车辆基本信息;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房产登记基本信息;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税务局负责提供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注册登记以及纳税基本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提供缴纳公积金基本信息;各银行负责提供银行存代款基本信息。三是采取离线核对。在通过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核对的同时,我们与公安、扶贫、残联、人社、住房公积金、自然资源、工商、银行等部门实行离线核对,由民政部门用加密U盘提交核对名单,各部门进行离线核对后将结果反馈民政部门。核对机制运行以来,累计离线核对救助对象3467户7319人,核对出不符合条件的对象82户226人。实现了新申请家庭100%核对,有效提高了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4、公开政策对象促公平。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实效,实现社会救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一是统一制作更换村委会(社区)办公场所社会救助公开栏71个(村委会62个、社区9个),对社会救助政策、“e救助”二维码、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低收入、临时救助对象、快速响应服务队成员进行长期公开;二是在各乡镇(街道)政务信息平台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对象进行网络公示。5、加强监督管理促公正。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救助管理水平,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实现社会力量对救助管理机构的常态化、经常性的监督,我局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宣传等5人组成救助管理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对低保、特困、低收入、临时救助政策法规和日常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参加我局组织的专项活动,比如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重大节日的活动,发现问题并建言献策,适时参与救助管理工作督导、检查、评估等活动以及民政部门邀请参加与社会救助工作相关的其他事项。三下一步工作1、积极总结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护中临时救助实施经验,逐步放宽异地户籍申请临时救助限制,探索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2救助对象认定方法上有新调整,目前,我县将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逐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优化社会救助体制机制,提高低保政策知晓率和群众的满意度,有效遏制“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等现象,全力打造“阳光低保”。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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