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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协会

发布时间: 2022-05-17 14:59
单位名称 甘泉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协会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实行计划生育,促进社会发展。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人口科学理论;提供育龄人群“生产、生活、生育”服务活动;参与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参与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健全计生利益导向机制。
住所 甘泉县人民政府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 南梓富
开办资金 13.0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甘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1万元 11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在卫生健康局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开展情况,按照省市奖扶工作要求,经个人申请、村级审议、乡镇级审核、县级确认以及县、乡镇、村三级公示的工作流程,2021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各项工作已完成。1、2021年新增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21人,其中,独女户转入6人、其它转入15人,确认对象因死亡退出8人,目前,全县共有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184人,发放奖励资金220800元。2、2021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无新增,全县共有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17人,发放扶助资金127800元。3、2021年新增55-59周岁农村独女户奖励扶助对象17人,退出7人,目前,全县共有55-59周岁农村独女户奖励扶助对象55人,发放奖励资金66000元。4、2021年全县享受合疗补助人数1327户3206人,发放补助资金64120元。5、2021年全县农村独生子女户424户,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101760元。6、2021年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对象265人,其中为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发放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287260元,为城镇居民43人,发放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资金57664元。7、计划生育保险工作,按照市县要求辖区内计划生育家庭100%全部纳入计划生育综合保险,为1483户3617人,每户投保30元保险费,合计缴纳保险费44490元。已理赔21人,保险公司理赔资金51300元。8、2021年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关爱公益金”发放14户,市计生协会中秋节慰问计划生育家庭21户,每户500元,中秋节前全部发放到位。9、计划生育协会宣传工作“5.29”“7.11”等一些主题活动日宣传以及配合主管局及其他有相关业务的单位在公共场所进行宣传活动,本年进行了11次。10、2021年成立了计划生育协会志愿者服务队,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进行关怀关爱等活动。二、存在问题因工作业务经费少,人员编制少,在开展计生协会各项工作中上有些薄弱。三、整改措施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政策知晓率。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宣传活动方案》,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奖扶政策知晓率。一是县卫健局、各乡镇、街道办在“5.29”“7.11”“9.25”等重要计生纪念节点,积极开展大型宣传活动,采取播放影像资料、发放印制的奖励扶助政策宣传单等形式,大张旗鼓的宣传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政策;二是要求各乡镇计生干部、村级计生主任、村级计生专干、对所在乡镇村级有符合计生奖励条件的挨家挨户宣传奖励扶助政策,让群众及时申报;三是各乡镇联合县医院、乡镇卫生院、疾控中心等单位医务人员,在集会日开展医疗义诊服务活动,积极向当地群众宣传奖扶政策;四是县融媒体中心对奖扶政策和每年确认新增的奖扶对象,在电视台黄金时段进行滚动播放,并对开展的计生协会各项工作及相关活动、典型事件、先进个人进行专项采访报道,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2017年获得“全市生育健康、青春健康校园社区行”宣传作品三等奖;2018年获得陕西省计划生育协会先进单位;2019年获得陕西省计划生育协会先进单位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