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汉中市汉台区环保督察工作办公室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做好汉台区生态环境保护(包含大气、土壤、水)督察巡查工作。对贯彻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督察巡查;对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项管理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察;对中省市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统一调度、督办落实、销号管理。 | |
住所 | 汉中市汉台区中山街80号汉台区政府院内7号楼 | |
法定代表人 | 王海斌 | |
开办资金 | 41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1万元 | 41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1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持续抓好中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整改问题12个,均已通过验收销号。省委环保督察反馈整改问题28个,均已整改到位并通过验收销号。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配合市级整改问题8个已全部整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汉台区3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8个,待市级牵头部门验收销号,其余2个达到时序进度。中央、省委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共交办汉台区环境信访案件334件(中央21件、省委176件、中央“回头看”32件、第二轮省委105件),剩余1件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案件阶段性办结。(二)深入开展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全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等“回头看”核查通知,要求各整改责任单位落实专人,对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逐一开展“回头看”,按照要求及时完成整改,坚持“六不放过”原则,确保全面落实整改到位。并针对各单位上报的反馈问题核查情况,我办成立专项督查组,重点围绕整改结果、长效机制建立、日常监管等方面,对各责任部门“回头看”核查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对部分易反弹的反馈问题周边群众进行了走访,确保中省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出现反弹现象。(三)圆满完成中省环保督察组来汉中市督察配合保障工作。1.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5月8日至6月6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对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督察,7月29日,督察组向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在肯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共反馈涉及汉台共性问题22项,个性问题8项。根据反馈内容,制定印发了《汉台区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7个,待市级牵头部门验收销号,其余3个达到时序进度。省委督察期间转办汉台区群众信访件105件,已完成整改办结104件,阶段性办结1件。2.新二轮中央环保督察。2021年12月4日至2022年1月4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督察,一是制定配合保障工作方案。我办牵头制定印发了《汉台区配合保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汉区办函〔2021〕108号),成立配合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资料材料组、信访案件督办组、执纪问责组、服务保障组6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明确了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二是夯实领导责任。报请区委办下发提醒函,要求各区级领导在中央环保督察组来陕期间重点关注生态环境领域当前存在的各类问题,下沉镇(街道)一线,亲自调研核查,推动问题解决。三是明确群众信访件办理工作要求。针对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办理工作,明确了群众信访案件调查处理原则及要求,规范了群众信访举报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报告内容及格式。组织召开了全区群众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办理工作推进会,针对群众信访案件办理要求进行了详细安排和重点强调。截至目前,共接收市委督查办转办信访问题24件,均已办结公示。四是加强信息宣传和舆论引导。印发了《汉台区配合保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入驻陕西期间舆论宣传和舆情引导工作方案》,全力配合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宣传工作。截至目前,印发区级工作简报10期,上报宣传信息100余条。(四)全面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工作。以暗访为主,紧盯大气、水、土壤、自然生态等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开展靶向式、点穴式督察巡查,通过督查督办,督促各镇(办)党委政府、各部门主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各级党委、政府反馈的问题整改任务,现场核查,查看长效机制,是否达到整改要求;对已查办完结的信访件,核查整改措施,确保无反弹,取得群众认可;督察重点区域、行业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各级交办的重点环境违法案件办理情况。(五)做好市政府反馈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6月23日上午,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会,通过会议反馈和书面交办汉台区共17个具体问题。我办经过梳理合并为14个问题,及时向责任部门进行交办,边督边改,截至目前均已完成整改。二、取得的成果(一)突出专项督查抓整改。今年以来,我办以中省市交办的各项重点工作以及区委、区政府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安排部署列入督查重点事项,针对环境保护“四大保卫战”、冬防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河(湖)长制落实等重点工作分阶段、分步骤的开展了专项督查,通过调阅责任单位工作资料,现场检查整治点位,对督查核查中发现的工作推进缓慢、未达到进度要求等问题进行了交办、督改,切实发挥督查巡查作用。(二)强化联合督查抓整改。今年以来,为提高督查工作效能、确保工作实效,我办对区域重点环境问题、环保重点决策部署落实,开展了多轮次督查,各督查组累计督260余次,针对发现问题,认真分析研判,先后印发督察通报3期,下发各类督办函12份、交办单5份,提醒函5份、移交函4份。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原则,强力督导问题整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三)及时交办重点环境问题。根据市环督办交办的省环督办反馈全市18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及时交办区级相关部门,要求做好与市级牵头部门对接,明确具体整改任务,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完善工作印证资料同时,举一反三查找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四)完善日常机制抓整改。建立联合督导督查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对责任部门、镇(办)党委贯彻落实中省市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推动生态环保工作有效落实。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不足1.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措施不够有力。相关责任部门对环保督察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上还有待加强,执行整改措施不到位,对环保督查问题的整改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2.环保督查运行机制和考评办法不够完善。与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高跨范围跨区域的联合督查督办执行能力,创新工作方法,从而增强督察工作的时效性。3.对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餐饮油烟、煤烟污染等环境投诉问题易发、频发,尽管已建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落实了长效监管制度,但由于餐饮经营单位量大、面广、店面更换较快,日常监管中还存在漏管现象,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改进措施1.加强沟通,督导结合,强力推动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治理工作。加强与成员部门的沟通联系,和责任单位共同分析研判整改不力或滞后的原因,及时协调指导相关部门调整工作方法,加快问题整改速度,落实工作成效;积极与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及市级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及时汇报进展和相关问题,争取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和理解。2.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形成常态化督查检查工作机制。对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的整改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后督查,同时,认真研判相关行业、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难点问题现状,严防敏感问题发生和隐患点反弹;形成定期抽查检查,不定期暗访巡查的常态化工作态势,有针对性开展生态环境热点问题的风险排查,提前对热点问题、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全力减少隐患苗头发生和群众信访投诉。3.练好内功,提升水平,全面加强环保督察干部队伍建设。科学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有针对性的确定学习内容,坚持集中学与自主学相结合,组织干部学习业务知识,掌握环保督察工作特点,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建立党员学习阵地,组织党员干部先学一步、多学一些,集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学习,打造一支整治过硬、业务精通的党员骨干队伍。四、下一步工作计划2022年,我办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持续抓好中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我办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聚焦当前辖区内突出环境问题,及时安排部署,全面排查整改,夯实整改措施,切实把中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自查问题全面、彻底、按期整改到位。(二)全力推进中省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根据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督促各牵头责任部门,严格按照整改目标要求,对照方案措施,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并督促指导各牵头责任部门,把握时间节点,做好问题整改自验及申请上级部门验收工作。按照反馈问题销号流程,安排专人负责,边整改边归集资料,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反馈问题自查自验、申请验收、销号工作。(三)持续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对各级反馈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严格按照“5个一”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要迅速开展“回头看”,加强日常监管,严防反弹。同时举一反三,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建立从源头杜绝问题再次发生的体制机制。(四)持续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督察。根据“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工作要求,按照生态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要求,落实好属地责任、部门行业监管和企业单位主体责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密切协调配合,全力保障汉台区生态环境。(五)强化督导检查。严格执行《汉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对未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进行扣分。对搞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