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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汉台区价格认定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17 14:40
单位名称 汉中市汉台区价格认定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执法机构办理案件标的物的价格鉴定、评估提供服务。在所属行政区域内,对纪检监察、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中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及纠纷财物(包括土地、房地产、资源性资产、理赔物、抵扣物、应税物、无主物、走私物、事故定损、工程造价、股票、证劵及其它各种有形、无形资产等各类涉案标的)价格进行认定与鉴定,对价格行为合法性和价格水平合理性认证、价格矛盾纠纷进行调处。
住所 汉中市汉台区北大街159号
法定代表人 赵烽均
开办资金 18.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汉中市汉台区发展和改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2.64万元 13.49万元
网上名称 汉台区价格认证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1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全年,汉台区价格认定中心通过业务平台共办理各类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案件124件,认定金额1535万元。(其中刑事案件121件,标的金额1300.7万元;涉纪案件2件,标的金额120万元;涉税案件1件,标的金额14.3万元)。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和最高院、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汉台区价格认定中心以陕西省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试点省份为契机,加强与局领导沟通,今年六月我中心特向区财政申请财政资金5万元,用于景区和社区工作站的建立;与此同时,2021年11月我区三部门联合出台了《汉台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实施意见》(汉台法【2021】41号)的通知,截止年底在汉台区天台森林公园等6个A级景区、北大街等23个社区先后挂牌成立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更好地“调价格之争、解民生之忧”。随着此次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的挂牌成立,全区范围先后共设立了含律师事务所等31个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推动全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迈入新的台阶。汉中市汉台区价格认定中心在各级价格部门主管的正确领导和重视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价格认证工作座谈会精神,中心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定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暂行办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指导意见以及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抓住机遇,“不忘初心、戮力战“疫””,不断学习,不断创新,以巩固涉案财物价格认定为立足点,努力做好“服务司法,服务社会,服务政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切实将涉刑事价格认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主体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守好自己的“责任田”。办理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报废、国有资产处置等价格认定26起,认定金额5260万元,涉及政府各部门、医院、学校等工作领域,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资产处置提供公正、科学的依据。同时,还配合龙江办事处国道244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赔付进行价格认定,标的金额1934万元,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给予赔付,为重点项目顺利推进保驾护航。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我中心现有人员掌握多种专业技术能力方面比较匮乏,缺少全方面业务能手;(、在涉纪、涉税价格认定方面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缺少与相关部门的衔接;③、宣传工作有待加强,没有很好的将具体业务工作与宣传工作有机结合,没有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将工作宣传出去。2、改进措施(、我们将继续抓好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积极参加各种岗位培训班,同时坚持周一学习制度;在实践过程中,遇到疑难典型案例,组织全员讨论和交流,增加中心人员的见识;(、我们将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借鉴府谷、镇巴、黄陵等兄弟单位的宝贵经验做法,提升价格认定在涉纪、涉税工作方面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扎实做好涉案、涉税、涉纪各项价格认定工作;〈二〉切实做好服务政府各项工作;〈三〉深入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