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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农村综合改革事务中心(宝鸡市债务中心)
宝鸡市农村综合改革事务中心(宝鸡市债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17 10:34
单位名称
宝鸡市农村综合改革事务中心(宝鸡市债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农村综改、财政财务工作政策、制度。全市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项资金分配监督管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全市镇街财政所日常管理工作,县区财政涉农资金、补贴发放,工作调研、信息宣传,来信来访。
住所
宝鸡市宝虢路125号行政中心5号楼
法定代表人
高军宝
开办资金
123.7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4.93万元
26.33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我单位在市财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强化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意识。1、将党建放在与业务工作同等重要位置,同步谋划部署,同步组织实施,同步检查考核。2、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论述。对中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先后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学习,并结合实际开展讨论。3、购买指定读物、观看制定影视片,将每周一早上作为固定学习时间。4、组织赴凤翔紫荆村开展家风廉政教育。(二)修订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库管理办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监督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办法,探索适应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项目绩效化管理的体系机制。(三)印发了《2021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财政奖补村竞争性遴选实施方案》,聘请第三方组成专家组,严格按照工作程序,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择优选定出财政奖补村。(四)印发了《宝鸡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了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管理,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五)按照我市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要求,先后承担凤翔区糜杆桥镇太相寺村和城关镇六营村驻村工作,安排两名同志担负驻村工作队员,按照要求尽职尽责完成目标任务。(六)对财政所副科级编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整体的核查与督促,制定目标任务量化指标内容或考核标准。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争取下达中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750万元;积极配合省财政厅完成2018-2019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综合评价得分85.32,等级评定为良好。(二)联合组织、农业部门申报确定了2021年扶持集体经济试点村75个,争取并下达中省补助资金3750万元。积极配合组织、农业部门完成2020年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评估调研,对全市2020年开展的55个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从组织保障、组织实施、资金保障三大类入手进行绩效评价分析,经县区自评自查、市级核查汇总,初步评定千阳县、陇县均为优秀等次。(三)根据《陕西省省级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奖补办法》要求,组织竞争性遴选,最终择优选取确定22个村(其中共同经营抱团发展的村集体经济组织1个,单一经营发展的村集体经济组织21个)。拨付下达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950万元。(四)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及国有农林场税费改革工作。及时安排下达2021年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市级补助资金5497万元。2021年国有农林场税费改革市级补助资金43万元。(五)切实加强财政所基础工作,确保财政管理依法高效。结合农村财政财务工作实际,努力提高财政干部综合素质。举办全市镇(街)财政所干部培训班,采取集中授课、经验交流、现场观摩、集中赛帐等形式,从不同侧面探讨交流财政资金监管的重点、难点,提高基层财政执行政策水平和为民服务的能力,培养创新型、学习型、务实型、服务型农村财政干部队伍。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存在重业务、轻理论的苗头。2、存在只满足于办好重点业务和日常性的事务工作,对其他一些工作开展不足。3、工作标准不够高。(二)改进措施:1、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基层财政执行政策水平和为民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2、改进工作作风,要增强创新意识,改变工作思路,积极开拓进取。3、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真抓实干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四、2022年工作计划2022年,中心将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紧扣农村综改职能,继续扎实做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试点建设、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财政所建设管理等工作。1、把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倾斜靠拢,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的同时,继续加大市县级投入力度。2、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向更高层次、更深刻内涵、更广泛参与方向演进,努力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成果进一步转化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惠及我市更多村民群众。3、进一步巩固深化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更好的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增强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生动力和造血功能,进一步带动全市村集体经济发展。4、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核准全市行政村组织机构及村干部人员配备情况、掌握村干部补贴标准及保障范围,做好行政村组织办公经费及村干部报酬保障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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