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宝鸡市河务工作站(市水旱灾害防治监测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全市河务工作提供管理与技术保障。全市涉河建设项目方案和采砂规划技术审查;全市河湖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全市河(湖)长制相关技术工作,协调指导河湖水岸线管理保护和水生态修复;全市水利系统在职人员业务培训;全市水旱情预警及防洪应急抢险技术保障,汛旱情信息收集、分析、上报,水毁修复、洪灾防治措施、抗旱应急等项目前期工作,防汛抗旱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工作。 | |
住所 | 宝鸡市姜谭路47号 | |
法定代表人 | 任宏超 | |
开办资金 | 82.4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宝鸡市水利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83.14万元 | 35.72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3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我单位在市水利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高标准完成河湖治理工作1.按照中省关于河湖和国有水利工程划界工作部署,督促指导13个县区30多家划界单位进行划界成果修改工作,在全省率先完成规模以下108条河流划界技术审核和成果提交工作,并超额完成水利普查以外的78条河流划界工作。图纸划界工作完成80%,划界工作进度满足省河长办要求。2.市级河流规划方案编制工作进展顺利争取省、市资金,落实工作经费160万元,委托宝鸡市江河水利水电设计院开展千河、石头河、金陵河、韦水河4条市级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渭河、千河、嘉陵江、石头河、金陵河、韦水河6条市级河流“一河一策2021~2025”方案编制工作。“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完成,等待省河长办明确审批程序。3.按照水利部黄河流域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重点对渭河干流岸线利用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部分整改类问题涉及跨渭河桥梁等大型项目,住建、交通等多个部门,整改工作推动难度大,目前正在积极督办协调。4.河湖长制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严格执行《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全年共完成河长巡河情况、黄河流域河长制工作情况、国有水利工程划界进度、一河一策、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进度等统计上报工作80多项,收集、汇总各类资料800余份,报送各类信息表格170余份、总结汇报材料20余份,佐证资料信息50余份、其它信息20余份,并根据工作进展变化进行随时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二)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规范有序1、加强业务培训,为采砂管理工作打好基础。邀请黄委会专家对市、县和国有砂厂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提高了采砂管理业务能力。2、以河长制为平台,落实采砂管理责任。建立了以河长负总责,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四个责任人制度,并上报省水利厅进行网上公示。3、严格采砂规划相关前期工作管理。严格采砂许可证初核,对采砂规划、采砂实施方案未批复的县区一律不得领取采砂许可证,全年核发采砂许可证5个。4、开展采砂执法集中大检查。全年共开展汛期禁采工作检查1次,采砂专项工作检查3次。完成日常河道巡查16次,出动人员79人次,巡查里程1590公里,主要巡查渭河流域,重点着眼采砂管理工作。(三)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刚性约束持续增强1、开展黄河流域岸线利用专项整治工作。对渭河涉河建设项目进行了系统清查,完成渭河岸线利用专项整治整改工作,参照渭河岸线利用专项整治标准,对其他重要支流上发现的未批先建问题进行整改。严格涉河建设项目技术审查工作。按照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受理涉河项目22个,对凤县红化桥等方案不符合涉河建设项目管理要求,影响河道行洪的项目,督促设计单位严格按照要求优化方案,方案修改完善前坚决不予审批。(四)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成效显著1、做好全市水、旱情监测及技术保障工作。对全市省属196个自动水位站和雨量站进行了维护,确保上线率达到90%以上。2、狠抓防汛值班和相关灾情收集、上报工作。认真做好汛情、旱情和相关灾情信息收集、分析、上报工作。3、认真做好水毁项目修复、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和非工程措施、抗旱应急项目的前期事务性工作。加强对重点山洪沟进行治理和监测预警平台维护巩固,并建立水毁修复项目台账,督促相关责任县区抓紧落实。(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顺利完成结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市局同意,调整水利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方式,顺利完成307人的学习、考试,并进行批改、造册、上传、学时认证审核工作。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河湖治理成效显著率先完成规模以下108条河流划界技术审核和成果提交工作,并超额完成水利普查以外的78条河流划界工作。按照水利部黄河流域岸线利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6个项目通过进一步核实,确定工程建设时间属于93年以前,直接销号;12个项目通过在省水利厅档案室等多途径查到了涉河手续完成了销号;2个排水口通过与黄委、省厅积极沟通,进行了技术认定直接销号;其余12问题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其它31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2020年水利部进驻时核查反馈我市的12个整改问题已全面整改完成并销号;水利部第一次巡查暗访反馈我市的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上报了销号申请;省河长办第一次巡查暗访反馈我市的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销号,第二次巡查暗访反馈我市的7个“清四乱”问题正在督促相关县区进行整改;黄河流域“清河行动”交办我市的8个整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销号。(二)采砂秩序明显好转按照中省河道采砂新形势、新要求,对渭河干流2022年采砂实施方案、凤县采砂实施方案审查工作,指导相关县区做好了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严格采砂许可证初核,对采砂规划、采砂实施方案未批复的县区一律不得领取采砂许可证,全年核发采砂许可证5个;全年共开展汛期禁采工作检查1次,采砂专项工作检查3次。完成日常河道巡查16次,出动人员79人次,巡查里程1590公里。(三)涉河监管成绩突出受理涉河项目22个,对凤县红化桥等方案不符合涉河建设项目管理要求,影响河道行洪的项目,督促设计单位严格按照要求优化方案,全力支持十四运保障工程建设,对十四运配套电力线路项目,简化申报流程,加速增效确保顺利实施。(四)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成效显著对全市省属196个自动水位站和雨量站进行了维护,确保上线率达到90%以上;2021年汛前督促指导县区完成水毁修复项目32个,完成投资1590万元。汛后积极组织水毁项目修复工作,争取中省投资657万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15个防汛无线通信电台、12个墒情监测站点进行了维护,保障了防汛抗旱信息采集和数据上报。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物力人力严重不足。市河务工作站在原市河务管理处工作职能基础上,先后增加了河长制事务性工作、水利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河长制工作的持续推进和河道管理要求不断提高,河湖管理工作量急剧增加。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由于经费和人力不足,全年工作以河长制工作为重心,河道巡查、采砂管理、涉河项目管理等常规工作主要是结合河长制工作同步推进,工作缺乏全面性和系统性。2.河道管理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我们对河道与城市、人与自然的共生关系认识还不足,岸线开发利用不尽合理,过分关注城市建设、区域发展用地需求,人为压缩河道岸线空间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改进措施1.加强与市级财政部门的沟通,争取落实财政经费。2.加强河道巡查执法力度,加强河道宣传力度,提高河道监管力量,提升监管水平。四、2022年工作计划(一)加快重要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一河一策”方案的编制审批、河湖划界界桩埋设工作,严格按照划界成果和各项规划为依据,切实做好河道保护工作。(二)严格采砂规划审批,围绕国有砂厂建设工作,加快采砂规划及实施方案审批工作,及时核发采砂许可证,确保采砂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加强河道巡查工作。围绕采砂管理、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的巡查管理工作,加大水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无序采砂,涉河项目未批先建等涉河四乱问题,持续规范河湖管理秩序,改善河湖面貌。(四)继续开展河长制和河道管理宣传。广泛宣传河湖长制及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尤其是对沿河乡镇、村组进行爱河护河、垃圾危害、污水危害等专项宣传,提高群众爱河护河意识。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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