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紫阳县> 紫阳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

紫阳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16 16:56
单位名称 紫阳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保管、资产配置、产权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住所 紫阳县环城路公安局北侧
法定代表人 杨大群
开办资金 5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紫阳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3.78万元 52.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县财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开展的业务工作:严格按照县政府转发《安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紫政办发﹝2020﹞100号)相关要求,对全县所有独立核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综合管理,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1.强化网络建设,施行动态管理。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网络信息平台的管理。对我县独立核算的141个行政事业单位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完成了2020年资产年报工作。2.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基础管理。一是严格按照紫阳县公共资产管理局关于《紫阳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备案的通知》(紫公产字〔2019〕34号)要求,执行购置固定资产的备案程序,从源头上确保购置资产的合理性和透明性,截至12月15日已累计备案办公资产共计1396.01万元。二是严格资产调拨程序,通过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无偿调拨划转移交清单》,合理调配资产,实现资产使用效益最大化,截至12月15日已累计调拨资产2963.64万元。三是严格执行紫阳县公共经办中心关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流程的通知》(紫公产字〔2019〕35号)文件要求,规范固定资产报废流程,各单位成立固定资产报损、报废评鉴小组,提出评鉴意见,公示7天后,按权限逐级审批,严把资产出口关。截至12月15日已累计核销资产共计2280.13万元。3.加强人员管理,实施资产专管员制度。4.开展资产自查自纠,夯实配置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漏登、超配自查自纠工作,共自查35个单位存在35处资产漏登、资产超配、未办理资产购置备案等问题,并及时要求制定整改措施,提出资产登记入账、报废报损、划拨调配以及资产系统一物一卡的具体工作要求。5.实施资产条码化管理,建立资产“名片”。全县139个单位资产条码设备全安装到位,并相继对单位资产进行条码化管理。6.盘活国有资产,增加财政收入。对全县在用、闲置、出租出借等状况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活低效率资产。全年,全县共盘活国有资产14处,向社会公开处置,收缴处置收入317.7万元。进一步强化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紫阳县辖区内各乡镇撤乡设镇并村后的闲置村委会及村级校舍进行调查摸底,对长期闲置、低效旋转、濒临垮塌的房屋进行清理,累计调查清理出190余处闲置、濒临垮塌、他用的房屋资产,为后面处理这批资产提供可靠依据。7.规范县级单位派出机构国有资产管理。按照县级单位垂直管理机构改革相关规定,17个乡镇的财政所、司法所、市管所资产全部上划到主管局统一管理。二、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最大限度地利用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实现资源共享,合理调配资产,实现资产使用效益最大化、按权限逐级审批资产购置和核销审批,严把资产出入口关,杜绝浪费,实现资产专管员动态管理,真正实现了资产管理专人负责,增强了国有资产的安全性,提高了资产管理效率。各单位盘清家底,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激活存量,推动国有资产节约高效使用。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为国民经济提供基础性服务,为县域经济发展贡献应有的力量。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的问题:1、部分单位对资产管理重视不够,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部分单位资产增、减变动登记不规范,导致账实不符、账账不符;部分单位购置、新建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调拨、处置固定资产后未及时做账务处理;多数单位未做到对单位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的要求,造成国有资产管理账实不符;资产构建单位与资产占有使用单位不匹配,构建单位没有及时将资产移交给使用单位,造成资产错登、漏登的现象。2、资产管理制度公共资产收入无稳定来源,经营性资产收入和资源性资产收入项目少,近几年的收入项目靠资产处置,而资产处置又主要是乡镇移民安置点门面房。改进措施:针对第一个问题,下一步加强资产月报、年报管理,督促单位对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针对第二个问题,下一步将加大力度对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进行摸排。四、下一步工作思路1、夯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单位)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思想认识,严格按照国家统一所有、县镇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2、规范土地、房屋资产登记。土地资产有购买发票的按发票原值入账,没有原始凭证的按照县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估值入账。房屋资产按照四种情况登记:一是正在建设的房屋在账务中记在建工程;二是已竣工投入使用,但未审计的固定资产,先按照已投入资金预上固定资产,待审计结果确定后再做账务调整;三是已竣工决算、完成审计的固定资产直接按照审计结果登记入账;四是无法查明原有价值的房屋资产,由使用单位或统一聘请测绘公司和评估公司,确定资产数量和价值,及时入账。3、强化基础管理。一是加强资产账务日常管理。督促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并全面依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严格“出入口”控制,进一步规范资产购置、登记、领用、维护、报废等程序,定期进行存量资产盘点清查,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资产增、减变动,切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二是严格人员管理,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各部门(单位)、各镇上报的资产专管员,严格履行资产管理职责,规范单位资产使用管理,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同时,加强对资产转管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落实财政、主管部门定期检查制度。财政部门每年不定期开展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检查。主管部门每年至少要在本部门开展一次国有资产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主要针对单位国有资产内部管理制度、资产配置、资产登记、使用管理、处置管理、产权登记等方面,检查工作完成后,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县公产中心。工作报告内容包含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问题、整改情况等。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