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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住房维修资金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16 16:22
单位名称 宝鸡市住房维修资金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管理市区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统一归集、核算、提取审核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及资金保值、信息管理、政策咨询、业务培训并受理相关投诉。
住所 宝鸡市陈仓园市民中心1号楼
法定代表人 李艳
开办资金 1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3.03万元 13.95万元
网上名称 宝鸡市住房维修资金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于2021年2月23日单位法定代表人由王晓光变更为李艳,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扎实开展日常业务工作1.主动作为,多措并举,保证资金应收尽收快收。严格执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面积收和直收,全年共受理63家开发企业的348幢楼宇的维修资金缴存业务,归集资金4.79亿元。积极响应市政府号召,继续对全市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移交工作开通绿色通道,承诺一天办结业务,年内接收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共33幢住宅楼维修资金666万元。2.严格执行工作流程,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能认真执行维修资金使用流程,把控好资金使用流程中每一个关键环节。今年以来查勘现场约260余次,共划拨使用维修资金237笔1383.92万元,划拨房改房资金152家单位159.13.万元。对全年维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形成详细的数据统计,便于深入分析资金使用结构、判断使用趋向。3.加强核算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增值。年内对保修金、房改房、质保金进行了彻底清查,建立了新账套,账目更清楚、更准确;通过优化内部工作程序,资金核算管理更加科学规范,网上转账、支付、对账方便快捷,做到了“笔笔清”,加快了支付进度;继续与各开户行签订协议利率,提高资金收益。(二)积极完成重点工作1.清退新建住宅物业保修金。按照今年元月18日局党组审议决定,落实审计署提出的“我省住宅物业保修金政策违反2017年工信部、财政部关于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相关规定,应及时停收并清退”。从2月份开始,我中心集中对全市155家开发企业的保修金予以清退,于5月底清退完毕,共清退保修金本息合计3.18亿元。2.完成审计整改问题。国家审计署2019审计提出“宝鸡市有2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代收业主的维修资金2805万元未及时上交主管部门,已将资金挪用于企业日常经营和资金周转”问题。按照局安排,我们进一步加大行政追缴力度,截止2021年6月,追回6家代收资金786.47万元;2家代收资金443.41万元进入司法执行阶段;拆迁核减2家108万元。剩余13家房企欠缴维修资金问题,大部分是2006年以前形成的历史陈欠,存在吊销营业执照、税务注销、债务纠纷、官司缠身等情况,行政催缴手段穷尽后,经调取产权登记信息3500余份,核算代收金额,收集到可靠的立案资料后,7月底全部移交区执法局进行行政执法。3.开展并积极指导维修资金使用权限下放工作。继续推行并完善资金使用下放工作,加强与相关区、街镇的联系,做好督促指导。2021年7月份和高新区工作人员对2020年维修完成的每笔业务在我中心维修资金管理系统进行明细分摊划拨,共分摊划拨69笔。11月份代支付高新区使用21笔,共计116.39万元。金台区已于2015进行资金使用业务下放,但资金最终划转仍在我中心,2021年金台区共申请使用111笔,划拨资金约453.89万元。(三)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一是简化流程、缩短时限。在业务受理上,采取电话提前预约的方式,保证业务有序高效进展。二是正确对待业主投诉。中心把服务投诉工作当作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建立服务投诉机制,各业务科室都建立了服务投诉登记本,做到每一笔投诉和来信来访有记录、有反馈、有处理结果,力求达到群众满意。三是今年试运行线上交费系统,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理完成缴存业务。四是提供方便服务。年内添置饮水机方便办事群众,设置专用电脑供开发单位修改资料。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关系到全市千家万户业主的生活和利益,也是人民关注的焦点,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使用、核算取得了群众满意、广大业主肯定的成果,获得了住建系统良好单位称号。2021年全年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4.79亿元,为全市广大业主累计拨付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383.92万元,确保维修资金专款专用。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维修资金使用审批权下放存在问题。为了方便业主就近申请使用维修资金,2018年,局下发《关于调整住房维修资金使用审核工作的通知》,将市区范围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最终审核由市住建局下放至各区住建局。但由于各区机构设置不同,目前只有金台区和高新区接收并开展了下放业务,渭滨区和陈仓区至今不接收,不能推动区级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二)改进措施向上级主管部门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向市级政府部门报告要求下发文件,推动渭滨区和陈仓区接收维修资金使用审核工作,方便广大业主就近申请使用。四、2022年工作计划一是继续做好维修资金使用审核的调整下放工作,特别是对目前还存在的难点进行重点关注,着力推进,尽快实现信息化管理。二是继续研究优化维修资金缴存、使用和管理,学习借鉴其他省市的先进管理和服务方法,开创出更好的宝鸡维修资金服务模式。三是持续推进作风转变,促进单位服务意识、服务水平提升,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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