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紫阳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依法对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 |
住所 | 紫阳县城关镇环城路中段 | |
法定代表人 | 李兵 | |
开办资金 | 156.9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紫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2.87万元 | 29.6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3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在紫阳县卫生健康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扎实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2021年以来,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多轮次全面开展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卫生单位、职业健康单位、集中隔离点的新冠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督促医疗机构做好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患者转运,医疗废弃物处置等院感防控工作,督促公共场所、学校卫生单位职业健康单位做好预检、查验健康码,落实好新冠疫情防控措施,一是重点对民营个体诊所进行了多轮次、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00余份,对6家单位下达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14家个体诊所因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停业整改。二是开展医疗机构疫情防控院感消毒效果抽检检测工作,共计抽检样本96份,合格96份,合格率100%。三是开展公共场所等行业的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行业落实好疫情防控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00余份。四是开展临时集中隔离点的监督检查,对全县各镇设立的集中隔离点进行指导,要求规范隔离,避免交叉感染,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0余份。通过以上各项监督措施有力的保障了新冠疫情防控成果。(二)、加大行政处罚案件查办力度2021年查处各类案件30件,其中简易程序11件,一般程序18件,听证程序1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件,其中打击非法行医立案查处8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3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起追究刑事责任,医疗机构专项整治立案查处5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8千元,给予12家医疗机构警告的行政处罚。公共场所立案查处8件,下达行政处罚8500元。职业卫生立案查处1件,下达行政处罚3万元。通过加大案件查办的力度,有力的震慑违法分子,规范了市场秩序,维护了群众身体健康。(三)、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1、开展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及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一是按照省、市要求,在全县开展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大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各类医疗机构280余户次,对其依法执业情况、人员执业情况、消毒隔离情况、放射诊疗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二是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持续加大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查处无证行医行为8起,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一起。2、推进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了传染病防治被监督单位底档资料。根据传染病防治工作特点,按照“分类监督、动态监管”的原则,组织开展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和医疗废弃物处置等方面进行了重点监督。共监督检查传染病防治单位120余户次,开展传染病防治综合评价17家。3、加大公共场所日常监督工作。一是全面完成“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制定印发了《2021年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及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确定了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检测,保障了检测工作顺利实施。对下达的55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开展随机抽查,完成55家,其中监督检查合格4家、责令整改51家,立案查处6家,分别给予行政处罚。二是认真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落实情况,卫生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和健康相关产品采购索证制度落实情况等开展了重点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220余户。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制度不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下达整改意见书200余份。三是开展秦岭生态保护区设有旅客住宿的农家乐公共场所卫生整治工作,完成2家设有住宿农家乐的规范整顿。4、强化饮用水监督监测。一是“双随机”任务完成情况。2021年国家下达“双随机”任务1家,完成1家,抽取水样10份,合格10份,合格率100%。二是开展集中式供水单位日常监督检查。三是开展水质抽检及抽检结果信息公示。积极推进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检信息发布制度,每月在紫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饮用水抽检数据,有效发挥和充分利用饮用水水质监测公示平台资料的预警和指导作用。5、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管工作。加强对消毒单位技术指导。依据《食品安全法》、《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和《餐饮具消毒标准》等规定,对餐饮具消毒集中消毒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给予了技术指导,组织餐饮集中消毒单位全体职工和管理人员进行了卫生知识集中培训。同时,对餐具消毒效果进行监测,共抽检集中消毒餐饮具40份,合格40份,合格率100%。6、继续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继续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全县各镇累计报送卫生监督信息报表204次,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408次,巡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204户、960户次,巡查指导学校102户、204户次,巡查饮用水单位19户、76户次,巡查医疗机构252户、918户次,协助开展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巡查37次,指导完成整改52起。7、强化学校卫生监督工作。2021年国家下达抽检任务数9家,完成9家。设有专人负责疫情报告9家,合格率100%;有晨检记录9家,合格率100%;开展因病缺勤追踪登记9家,合格率100%。各学校均按照要求建立健全了传染病防控工作组织、制度,制定了学校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大部分单位能够按照要求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各项制度,规范开展晨午检、缺课登记、病因索源工作,对发生在学校托幼机构内的传染病疫情第一时间进行报告。针对大多数学校未能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健康体检落实不到位、教学和生活环境不达标,生活饮水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改正。8、2021年以来,涉及职业病防治用人单位实际开展经营活动6家,其余单位处于停产停业状态,对开展经营活动的用人单位全部完成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任务。重点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和防护措施建立情况,职业卫生培训情况,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开展情况,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评价开展情况,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情况,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个体防护指导、督促情况,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处置情况等内容进行了监督检查。查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行政处罚案件1起,予以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二、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年来,紫阳县卫生计生监督所认真贯彻省、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大局,在新冠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方面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2021年以来,我单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投入了较大的人力物力,监督执法人员严重不足,卫生健康监管工作内容多涉及面广,致使工作开展进度较慢。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所独立承担乡村振兴包联村任务,全所大量精力,物力投入到乡村振兴工作中,影响了业务工作开展。四、整改措施(一)继续积极争取人社部门、主管部门的支持,增加监督执法人员,解决卫生监督人员严重不足问题,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加大各监管行业的监督频次和力度,有效维护卫生健康行业市场正常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五、下一步工作安排(一)继续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持续加大医疗机构院感防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规范设置使用,公共场所防控措施落实的监督力度,督促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二)积极争取增加人员编制及工作人员,有效提升监督覆盖率。(三)持续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加大依法执业,传染病防控的监督力度,持续加大非法行医查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做到违法必究,有案必查。(四)继续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监督检查,依法提出整改意见,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工作培训,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用人单位依法查处,切实保障群众职业健康。(五)强化饮用水卫生监督,全面开展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按时完成水质抽检任务,确保饮用水安全。(六)持续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督促学校、托幼(育)机构做好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维护广大师生健康权益。(七)继续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督促公共场所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公共场所经营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规范,预防疾病,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加强自身管理,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水平,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依法查处公共场所违反法律法规案件。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