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县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深入推进我县医保基金监管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药品采购与结算中心2021年度的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如下:一、开展党史学习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相关学习材料,认真书写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并举行党史理论知识考试,确保学习教育入心入脑,取得实效。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史、讲党史,开展专题学习,重点讲了《中国共产党的100年》、《学党史、寻初心、办实事、践使命》、《延安岁月和延安精神的传承》等。5月份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延安梁家河、绥德郝家桥学习党史,重温入党誓词,进一步加深了党史教育学习。二、推进干部作风整顿工作。根据《子洲县医疗保障局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对单位职工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深入剖析,安排部署自查摸排工作,进一步查摆单位干部不知责、不履责、不尽责、不担责和任性用权问题,扎实推动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取得实效。坚持“周一”学习日制度,集中开展政策理论、法律法规、习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医保政策。鼓励本单位职工工作交流、业务探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医保基金安全防控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三、实行政务、财务公开制。对一些重大事项,一律实行干部职工民主讨论、民主决策。对本单位的收支情况、全县各医疗单位在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的药品采购情况、向配送公司药品款回款情况以及医保基金财务及内控制度情况实行定期公布,以此增强单位行为的透明度。四、加强监管,提高药品的监管力度。针对药品配送不及时、配送量不足、品规不齐全,老百姓买药难等情况,对相关配送企业进行限期改进,及时妥善、合理、合法处理,进一步加大对药品的监管力度、提高了为民服务能力、克服了工作中的不足,达到了群众满意的目的。子洲县药品采购与结算督导计划实施方案,为全县药品“三统一”工作的监督、管理提供保障。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对伤害群众利益的不规“医药”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坚决杜绝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收入挂钩,坚决杜绝在药品流通过程中出现药品抽成、回扣等不法行为发生。积极协同医疗保障局对各配送企业、医疗机构针对“三统一”药品工作进行严格考核,进一步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在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的广泛合理应用。医疗机构是否执行零差价销售,药品四率(即储备率、配送率、使用率、回款率)是否达标、是否存在非正规渠道采购非标药品。对上述工作我中心多次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予以及时解决,严格执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决策、法规。经过各方面努力工作,我县公立医疗机构“三统一”药品实行100%零差率销售,配送率县级医院达100%、乡镇卫生院达100%。县医院、中医院部分药品实行部分药品两票制.全县药品采购总金额达4585.35万元。五、定期督导医疗机构网采及配送公司配送情况。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和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继续推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严格控制目录外用药,杜绝采购国家规定的目录内以外的药品。定期深入基层检查监督,保证基本药物制度顺利的开展。全面落实网络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卫生院提交的基本药物计划严格审核,严格目录内药物,并对药品配送企业所招标药品价格,进行严格的监督审核,保证药品采购的及时、合理的配送。对乡镇卫生院进行基本药物采购管理政策、法规、规定的宣传,并让每个医务人员都合理掌握基本药物知识,规范目录内药品的使用率。认真完成对药品采购的配送企业的协调监督管理工作,对药品配送企业的药品清单进行价格、品种的核对,严格按照招标价格品种执行核对。定期及时缴收药品款,及时准确的给配送企业结算药品款。六、药品零差价销售补偿。2021年,医疗单位共计采购药品4585.35万元,共计药品销售额5912.3405万元。药品按照销售量补助,其中乡镇卫生院补偿总金额为359.0099万元,县级医院补偿总金额为389.9901万元。圆满完成了药品采购与结算工作。七、全面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1、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基金使用管理原则,出台了《子洲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实施方案》,明确了基金管理和申报流程。进一步规范基金财务制度及内控管理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2、积极配合局机关,广泛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4月份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推进《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进医院、进药店、进社区、进乡村,在广场集中宣传2次,播放宣传片50余次,向群众发放医保法律法规选编及医保政策选编知识手册2万余份、宣传彩页3万份,制作宣传展板60张,张贴宣传海报300张。组织两定机构工作人员讲解学习《条例》22次,有力地提高了广大参保群众对打击欺诈骗保行动的知晓率、参与率。3、深入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项检查专项治理工作。出台了《关于开展2021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项检查的通知》,联合印发了《子洲县2021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充分利用大数据筛查等方式,查找、比对、锁定可疑线索,综合运用司法、行政、协议等手段,依据《社会保险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重点打击医保监管领域“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假血透”等欺诈骗保行为。2021年我县新增定点医药机构3家,现共有定点医药机构102家,其中城区定点医疗机构2家,乡镇卫生院18家,定点村卫生室61家,定点零售药店21家。截止11月底,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02家,检查覆盖率达到100%。4、加强信息化建设,助力稽查审核。一是完善“互联网+医保”的监管模式,开发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对诊疗行为、违规预警和基金使用由“事后”监管变为“事前、事中”监管,形成闭环管理。二是进一步规范两定机构药品、医用耗材进销存系统,建立健全进销存台账,为监督工作提供便利。八、巩固医保脱贫工作情况。我中心7名帮扶责任人定点帮扶电市镇王庄村、苗家坪周圪崂村共26户脱贫人口,先后多次组织传达学习医保扶贫政策,研究部署巩固衔接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做到了每月最少两次入户跟踪回访贫困户家庭生活和健康情况,积极为脱贫人口就医、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提供服务,对各项惠农惠民扶贫政策进行宣传指导,完成了帮扶目标任务,严防脱贫人口返贫。根据乡村振兴消费帮扶工作,我中心9名干部人均消费200元,共购买扶贫产品苹果300斤、小米90斤、红葱80斤,积极拉动消费扶贫,切切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九、取得的主要效益。社会效益:2021年执行全市药品采购联合体带量议价结果并做好药品集中采集工作。确保部分药品价格稳定,并保障群众的用药需求。经济效益:2021年县医院、中医院及各乡镇卫生院基本实行药品两票制。各医疗单位适量采购药品,既能满足临床需要,又没有药品库存积压。十、存在问题。药品配送不及时、配送量不足、品规不齐全,群众买药难。药款结算不及时等问题。高值耗材、检验试剂、医疗器械未统一采购。十一、整改措施。1、我们将按照上级安排,强化措施,狠抓管理,力促药品采购、结算等工作日趋规范,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方便、价廉。优化市场竞争体制,保证基本药品、抢救药品及时、足量供应。2、监督各医疗机构按时回款,督促配送公司及时供应药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我中心将尽量协调各医疗单位,实现高值耗材、检验试剂统一采购。十二、2022年工作计划。1、持之以恒强化药品“三统一”工作的监管,压实监管责任、堵实制度漏洞,夯实医保基础工作。确保药械平台采购(包括高值耗材)在平台采购,严格按照招标价格采购。2、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的知晓率性。加大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扩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重点宣传医保报销比例、基金监管条例、特慢病鉴定、医保扶贫等政策,提高广大群众参保积极性和医保政策知晓度。3、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努力让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广大参保群众了解欺诈骗保行为的危害,知晓举报途径,不断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维护基金安全法制意识,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4、认真落实医疗保障政策,维护参保群众的利益。严格执行省、市统一的医保政策,用活用足医保政策,确保医保各项惠民利民政策不打折扣地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好参保群众的利益。5、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觉悟。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历届会议精神和习总书记来陕来榆讲话精神,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增强干部职工完成各项医保工作的自觉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