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宝鸡市房屋交易管理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房屋交易提供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手册、商品房、经纪和租赁机构备案,新建商品房、存量房、房屋抵押和租赁交易。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及资金监管,购房初审、房源核验和交易档案,房地产市场监测、数据日月报、省厅和统计局月报表,房产交易市场分析报告,房屋交易信息化建设及技术服务。 | |
住所 | 市陈仓园市民中心东楼 | |
法定代表人 | 吴大勇 | |
开办资金 | 19.7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7.48万元 | 17.49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开展了“服务窗口”作风建设专项整治。中心全体人员不断提高“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意识,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根本上转变服务作风,着重自查自纠了为民服务过程中“慵懒散慢虚粗”等作风不实不正问题,从4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经日常抓、反复抓、主动查、即刻改等,为民服务“勤快严实精细廉”良好形象得到了较好地展现。(二)认真落实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按照市局印发的《2021年整治房地产领域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围绕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问题这个重点中心,进一步把“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清单,组织力量进行了集中整治,其中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6份,行政处罚1家,提醒约谈20余。要联合执法,实行部门联动,做到统一高效、协同有力。要从严整治,对参与制造房地产市场乱象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顶风作案、拒不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追究到底、处理到位。(三)业务学习办理主动落实。2021年,中心为进一步抓好业务技能基础和办理业务能力方面,坚持“爱一行、尽责一行”,积极开展学行业法规、学业务知识,并与业务办理穿插结合,做到工学“两不误”。一是开展职责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在年初,中心充分利用党史教育时机,安排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等涉及职责紧密的30余部房地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内容,并放在微信群平台上,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和自学,通过交流讨论、网上电子答卷等方式,全体人员熟悉和巩固了房屋交易法规知识,增强了履职尽责意识。二是坚持在学用结合中优化服务。对于合同网签备案、县区网签备案、预售资金监管、经纪机构备案、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等。一方面,认真落实《营商环境条例》有关精神,优化工作流程,把握审核标准,以学与用、练与做、服务与效率三方面推进,不断总结经验,确实把业务熟练操作作为尽职尽责抓手,做细做实;另一方面,抓服务形象,以与群众沟通、办事效率作为推手,不断强化窗口服务质量,做到文明用语、热情接待、耐心解困,让群众少跑路、甚至不跑路。今年以来,未发生一起窗口服务投诉,未发生一起群众争吵。(四)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宝鸡市“智慧房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自2021年开展以来,我们始终坚持“自立、探索、试点、推进”的基本思路,积极落实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一是3月至5月,对房地产交易各业务,结合系统操作步骤,制定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特别是对进入信息系统所需的示范文本进行了认真修订,结合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不断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等服务合同、交易合同等条款,以适应信息系统数据库等基础数据的需要。二是参与系统建设各类会议及培训。与局市场监管科一起就如何建设系统,参与讨论会、协调会6次,参加15人次,3次赴省建行协调、商议系统宝鸡特色服务功能内容的设置问题,配合省建行工程技术人员3次来单位就系统建设中遇到的难点等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和协调。(五)预售资金监管如期落实。一是预售商品房资金监管,按照相关规定,做到了按时办结,特别是网签备案注销的,做到了即时同步退款。二是及时服务新开户企业授权。三是着力解决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问题。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是有效规范和维护了房地产市场秩序。通过建设宝鸡市“智慧房产”管理信息系统,规范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预售资金监管、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及合同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等制度以及工作程序,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使宝鸡市房地产业发展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走向了规范化、制度化道路,特别是以信息系统建设为龙头,使房地产交易数据信息的管理做到了系统化和信息化,为维护产权人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使从事房地产业的企业、机构、从业人员遵循中央、部省和宝鸡市有关房地产的政策和法规更加有序,有效地促进了宝鸡市房地产的平稳发展,同时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年度业务完成促进了房地产市场有序。2021年,我们着力抓好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做好业务知识教育培训,提升党员干部理论素养,提高业务技能与水平,着力抓好岗位责任落实,优化工作程序,细化岗位内容,做好分工,明确责任,突出人力资源运用,突出办事效果落实。其中,完成了预售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完成24363件、预售商品房合同注销1013件,督导各县完成新建商品房销售10850份。填报《2021年宝鸡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共12份,完成房地产交易数据日报365天,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135家,其中新增55家,其新增率40%,办理续期27家;注销备案1家。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10余户。办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300余笔,为10余户开发企业处理开户审核。处理存量房交易近10000件并完成了资金监管和合同备案。处理各类信访投诉近100余起,妥善处理涉房纠纷满意率达95%以上。通过上述年度业务工作量的完成,为购房人、产权人、租赁人等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保障,同时为推动宝鸡市房地产市场活跃和规范秩序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三是窗口服务质量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我们始终坚持“事不越规、事不超时、事不错办”原则,不断完善受理、办结程序,强化窗口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以文明服务岗、岗位服务明星、服务标兵等活动为抓手,不断提升窗口服务的满意度。同时,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坚持群众利益至上,想群众之所想,办群众之急事,端正服务态度,坚持热心服务,特别是在疫情期间,采取线上、上门服务等方式,积极主动为民办理各类业务30余件,赢得了群众好的口碑,在年度窗口服务评议活动中取得了良好以上成绩,群众满意率达96%以上,年度中未发生一起因服务不佳而投诉的案件。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房屋交易数据迟迟未能共享。虽“智慧房管信息管理系统”在2021年度经努力得以建立,但与不动产数据对接共享问题没有得到解决。2、人力资源不足职责落实艰难。3.办公场地紧张难满足任务需要。目前单位仅有办公面积196平方米,5间办公室,按4个业务科室办公设置要求,用房极度紧张。(二)改进措施1、市局领导与不动产管理处领导,正在积极协商中希望尽快改善现在的数据对接共享的问题。2、2021年在市局大力支持下,给中心配备了1名业务工作人员,但随着业务量的增大,还需要增加一定数量业务人员。3、单位办公场地紧张,后期将继续与局相关领导沟通协调,尽快解决办公用房紧张问题。四、2022年工作计划(一)落实中心主要职责,认真学习贯彻房地产管理和房屋交易管理等法律法规,掌握行业管理规则,熟悉职能职责,严格人员业务培训与管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为做好本职抓好为民服务,主动做好年度各项工作。(二)以突出宝鸡市“智慧房产”房屋交易管理信息系统为主线。加快推进与市大数据中心、不动产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完善管理信息系统特色功能调整和运行;研究制定本区域房地产交易管理业务流程、管理程序,着力解决住建部、住建厅合同网签备案“一张网”建设中遇到的新问题。(三)建立完善房地产经纪机构、中介机构诚信管理体系,持续开展房屋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加大中介机构备案力度,年内实现50家以上中介机构初始(延期)备案,不断壮大中介资格从业队伍。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