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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莲湖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16 09:55
单位名称 西安市莲湖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障城镇居民基本生活,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负责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城镇特殊群体养老补贴的工作。
住所 西安市莲湖区团结东路11号
法定代表人 唐丹妮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85万元 11.81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为民服务宗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一、执行本单位章程情况截止2021年12月底,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2577人,其中:待遇领取6089人,参保缴费6488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293人,“八大员”领取待遇15人。今年以来,共发放居民养老金1447.15万元,丧葬补助金26.08万元;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173万元,八大员工龄补助1.85万元;顺利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两次提标工作,均做到按时足额发放。二、业务开展情况情况(一)扎实推进参保缴费和生存认证工作2021年以来,我们扎实推进参保工作,办理新参保登记537人,注销登记342人;配合税务部门开展2021年保费征收工作,共征收6488人保费1080.31万元。全面动员待遇领取人员开展生存认证,认证人数达6019人,对未进行生存认证的暂停待遇发放,对停发后进行生存认证的续发养老待遇。(二)做好社保领域专项整治和基金风险排查工作按照局里安排部署,我们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治和风险排查,一是认真开展自查、排查、核查。对照10类45个风险项目逐一自查排查,核查人社部、省人社厅下发疑点数据核查3批次636条,通过风险自查和疑点数据核查,共发现问题19个,其中属于45个风险项问题11个,疑点数据问题7个,市局下发整改问题1个。二是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中心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工作,先后召开整改分析会5次,整改问题16个,调整人员岗位2人次、优化信息系统权限设置8人次、清理信息系统操作账户20个、清退社保卡2667张、追回死亡冒领养老金4人4576.62元,所有问题均在11月底前整改到位。三是强化建章立制、预防风险。针对死亡和服刑多领冒领社保待遇问题,在原来死亡报告制度的基础上,规范完善了死亡和服刑情况报告制度,向9个街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服刑)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对待遇领取人员死亡、服刑、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等情况进行及时报告,及时停发死亡和服刑人员社保待遇,杜绝基金损失风险。同时,按照要求,建立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状况定期抽查制度,为规避人员死亡、服刑导致多领冒领社保待遇,采取上门走访、电话访谈等方式抽查不低于20%的待遇领取人员,核查是否存在多领冒领情况。四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通过观看湖南衡南社保案警示片、通报典型案例、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使全体工作人员受到警示和教育,存戒惧、知敬畏,筑牢确保基金安全的思想防线。(三)积极开展全民参保调查登记工作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对60岁以上未进入全民参保登记库人员进行调查登记的通知》要求,中心积极组织落实,在各街办和社区的共同努力下,自2021年8月17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60岁以上未进入全民参保登记库人员开展调查登记工作,截止8月26日,仅用1周全部完成1.14万人的调查登记任务。(四)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社保基金严格遵守基金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8月份全面取消手工报盘,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系统内发放。严格执行社保基金管理和使用规定,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定期与财政部门、银行进行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定期向财政部门和市局报送预算执行情况,接受监督。今年以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现收入2375.49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080.3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110.9万元;实现支出1500.41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473.23万元;基金当年结余875.08万元,累计结余11758.46万元,运行情况良好。(五)坚持防疫与经办工作同步开展12月份疫情爆发后,我们一方面将工作重心转向疫情防控,派遣工作人员下沉社区,参与街办、社区疫情防控;另一方面,坚持经办工作同步开展,通过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了735名待遇暂停人员情况核查、完成1100余人2022年度的生存认证和26名待遇领取人员死亡情况报告,实现基础养老金年底前完成提标(提标后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183元),确保了2021年12月与2022年1月养老金发放未受疫情影响、顺利发放。三、取得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我中心做到应保尽保,确保了辖区居民社会保险权益,有效促进了社会平稳发展。四、存在问题参保人死亡或服刑后,家属迟报、瞒报或拒不配合申报,加之部门间信息共享迟滞,导致多领养老金。五、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死亡、服刑报告力度,及时督促家属办理相关手续,减少迟报瞒报。二是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死亡(服刑)冒领情形。三是加大欺诈骗保打击力度,确保基金安全。六、2022年工作计划一是继续做好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发放各项工作。做好业务培训、保险费征收和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等工作,常态化清理待遇暂停人员;按时足额支付养老保险待遇。二是强化稽核内控,确保基金安全。不断优化完善各项经办流程和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稽核内控,落实好参保人死亡(服刑)情况报告制度,杜绝死亡、服刑等多领冒领养老金的情形。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推进参保扩面。要继续利用宣传单、宣传栏等各种宣传媒介和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提高城乡居民的参保意识,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惠及更多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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