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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渭河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2-05-13 16:10
单位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渭河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渭河河道管理;堤防工程建设;河道防汛。
住所 西安市高陵区东环路605号
法定代表人 宁振
开办资金 4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高陵区水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4.65万元 41.94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7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1、安全度汛,加强巡查。我站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强化责任精心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编制防汛预案,更新补充防汛物资,及时开展汛前检查,防汛抢险知识培训和防汛抢险演练,圆满的完成了2021年防汛度汛安全工作。2、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维护河道正常秩序。深入法律法规宣传,三月份根据局里安排,深入沿河村组、街办进行水行政法律法规宣传,向群众下发法律法规宣传手册3000余份,提高人民群众守法自觉性和爱河护河的意识。严格执法,为确保泾渭河生态环境良好,河道秩序正常,坚决杜绝在河道内乱搭乱建乱占乱堆以及非法倾倒垃圾的行为,我站不断加强执法力度和巡查力度,经常实行24小时不间断蹲守,严厉打击了非法向河道倾倒垃圾的行为。经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和辛苦付出,河道内倾倒垃圾现象已基本杜绝,河道生态环境良好。3、防溺水工作。为了加强沿河群众及儿童安全防范意识,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我站工作人员在泾渭分明处通过多种方式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工作,在重点部位和醒目位置安装、完善安全警示标牌300多个,悬挂宣传横幅工20余条,对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彩页500多张,6月25日至7月10日并在媒体上宣传《关于禁止下河游泳的公告》,7月在《高陵风采》437期上刊登《关于禁止下河游泳的公告》,增强家长和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时刻提醒周边群众及游玩人员加强自我保护、远危险,珍爱生命防范意识,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杜绝汛期溺水事故的发生,保持预警系统始终畅通,并对防汛抢险队伍进行了专业知识培训。4、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我单位先后分别在渭河耿镇东西堤出口及泾渭堡和泾渭湿地下河路等要害处设置限高栏及限行桩共6处,封堵所有采砂通道和下河路口,禁止一切采砂设备、机械进入,加大河道巡查力度及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重点区域进行不定时随机巡查,对违法采砂高发区域,加强力量重点巡查,严加防范河道,截止目前共计出动人员3800余次,车辆760余次,由于措施到位,我单位辖区河道内无违法偷采、堆放砂石行为发生,全区河道禁采秩序良好。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堤防防洪行洪能力,对防汛通道进行维护,确保汛期防汛车辆安全通行,提升生态功能,美化环境,把堤防提升为沿江居民休闲娱乐锻炼的场所,使河道岸线成为风景线。三、存在的问题及改正措施存在的问题:干部职工责任心、上进心还需加强。在河道执法工作中,执法设备不足。整改措施:加强干部职工学习自觉性,各个科室一周自行完成一次科室政治教育及专业技术学习,站两周组织大家学习一次,半月交心得体会一次,树立以站为家的思想,为人民做好服务工作。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严格落实防汛值班制度工作,做好汛期应急处置工作;2、继续加强汛期安全巡查和河道禁采巡查工作;3、对渭河高陵段7处河道工程进行维修和养护工作。4、把抓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常抓不懈。5、积极完成水务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