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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阎良区救助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2-05-13 15:11
单位名称 西安市阎良区救助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供救助服务,弘扬救助精神。保障和维护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提供救助措施。
住所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路东段
法定代表人 袁满瀛
开办资金 474.5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阎良区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77.8万元 408.11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我单位严格遵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阎良区民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具体完成情况如下: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1.持续做好日常24小时值班救助工作和“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活动。对主动到站求助人员及时进行救助。加大巡查力度,联合公安分局、城管执法局定期开展救助街面城市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行动。劝导街面上的流浪乞讨人员进站救助。2.组织开展回访易流浪走失人员行动。8月-10月份期间,对辖区内9名易流浪走失人员进行一对一实地走访,核实近期生活状况、家庭状况,同时督促其亲属或其他监护人履行抚养及赡养义务,切实保障易流浪走失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有效减少其再次外出流浪乞讨现象。3.全力做好疫情期间救助服务工作。疫情以来,我站认真落实各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亮码、戴口罩等措施,严格核实自行来站求助人员、街面巡查发现的求助人员、护送至站的求助人员或中途转接人员的身份信息。对发现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的人员,立即做好相关的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送医诊断、救治。同时,加强站内卫生防疫等相关工作,严格规范食品采购程序,做好食品、药品、水源的管理工作,每日对站内进行两次消毒,并做好记录。4.加大救助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救助工作。6月19日,我站在阎良区千禧广场开展了以“携手相助、让爱团聚”为主题的救助开放日宣传活动。活动全方位地展现救助理念与政策内容,传递救助管理工作正能量;展示照料服务、介绍寻亲服务、弘扬传统美德,引导公众参与。疫情防控期间,我站与阎良区融媒体合作,将救助案例在西部网、陕西头条、西安融媒、西安网等各大媒体平台宣传报道,使广大群众更好地知晓、了解社会救助政策,主动加入到宣传救助工作中,营造全社会关注城市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5.坚持做好节日慰问工作。2021年春节,对辖区内部分较困难的留守儿童家庭、易流浪走失人员进行了春节慰问,为他们送去米、油、奶等慰问品,给他们带去节日的祝福以及政府的关怀。“六一”国际儿童节期间,慰问留守困境儿童14名,为每名儿童送去1500元慰问金;慰问14周岁以内孤儿17名,送去儿童登记的“心愿礼物”。6.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关爱活动。8月26日,我站联合阎良区书法家协会开展了以“童梦飞扬”为主题的阎良区留守、困境儿童书法培训活动。辖区留守、困境儿童在书法学习中增长了知识,开阔了眼界,收获了快乐。疫情防控期间,我站组织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对未成年人近况开展入户走访,普及防护知识,提供关爱服务,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留守、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成效1.2021年,我站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70人次。其中:自主来站433人次,公安护送21人次,其他站护送5人次,主动救助9人次,落户安置不明身份流浪乞讨人员1人次。自主离站438人次,护送返乡29人次,家属接回3人次。救助流浪未成年人2人次。站外医疗机构无滞留人员。共发放衣物180余件,组织街面巡查90余次。2021年,在阎良区救助站的努力下,阎良区无流浪乞讨人员伤亡事件,基本实现街面无流浪乞讨现象,切实兜住了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命底线。2.我站按照政策要求对孤儿、孤儿大学生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进行审批并按时发放基本生活费及学费补助。截至2021年底,我区孤儿共32名,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406000元;孤儿大学生共9名,共发放生活费1930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0名,共发放生活费补助250770元。2021年,为全区103名儿童主任、7名儿童督导员发放岗位补贴共253600元。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可操作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各自辖区儿童数据,做到数据动态化管理。6月-7月期间,我站组织各街办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进村居”宣讲活动,对各街办名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进行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不断加强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队伍建设,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落实提供保障。三、存在的问题1.未成立阎良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未配备专职人员,从而导致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难以开展。2.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没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在儿童精神文化和心理等方面的帮扶缺少专业的方法。目前,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基本都是由各街办的民政工作站干部和各村组干部兼职,流动性较大,专业性不足,工作经验缺乏,对于需要心理辅导或性格纠正的孩子很难做到准确帮扶。四、改进措施1.持续推进阎良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进程,组建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申请专用经费,确保未保工作的顺利开展。2.积极争取购买第三方服务,引进专业的关爱团队,广泛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活动,开展更加有针对性的帮扶活动,从精神、生活、学习多个层面给予帮助,解决他们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让他们都能生活在一个健康、欢乐的环境中。要进一步加大儿童服务队伍建设力度,建立行之有效的儿童主任培训制度,邀请专家定期对儿童主任专业技能进行培训,不断提升一线工作人员职业技能,确保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五、下一步工作打算1.继续做好日常24小时救助工作,积极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活动,对于在站滞留人员,及时将信息上传寻亲网,并联系公安机关对身份难以核实人员采集DNA血样,及时查询身份信息,护送返乡。对于无法核实身份超过三个月的人员要及时对接公安部门为其落户,做好长期安置工作。2.继续提升救助站硬件设施建设,完善基础设施配置,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更好的救助服务;进一步拓宽救助业务,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从根本上应对流浪现象,逐步减少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最终实现街面无流浪乞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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