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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能源发展促进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13 14:38
单位名称 宝鸡市能源发展促进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市能源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全市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能源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能源改革方面信息收集、对外宣传;能源发展改革调查研究;节能监察;节能规划评审、清洁能源审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节能技术服务。
住所 宝鸡市宝虢路125号行政中心6号楼B座
法定代表人 严科
开办资金 1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54万元 15.54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在市发改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工,认真履行部门职能,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现就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全面完成农村清洁能源替代改造任务。按照省发改委对关中地区散煤治理工作任务要求,年初,组织县区对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工作进行全面摸底查漏补缺,确保应改尽改,不遗漏一户。按照农村煤改气、煤改电的标准和程序,抓紧开展煤改气管道铺设施工和煤改电产品征集工作。加快实施进度,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二)紧扣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按照省发改委控制2021年关中地区规上工业非电力用煤工作要求,坚持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多措并举的方式,严控全市规上工业非电力煤炭消费总量,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水平,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完成了省上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三)持续有效开展重点用能单位专项节能监察。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察工作,是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降低企事业单位能耗的有效措施。围绕我市2021年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建立相关部门互动、市县联动、一体推进的节能监察新机制,加强节能监察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创新节能监察工作方式方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要求,开展“两高”项目暨重点用能单位专项监察行动。(四)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为加快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工作,对我市重点用能单位开展专项业务培训,指导企业按规定接入全省平台系统,通过组织培训、基础信息填报、工作督办会、现场督导会、义务技术服务、定期通报制度等多项措施,切实提高了企业上传数据质量。(五)积极推进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清洁取暖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福祉,是中、省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事业和重大环境工程。按照《陕西省宝鸡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2019-2021年)要求,全市通过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新建燃气锅炉以及电供暖、可再生能源供暖实现清洁取暖改造面积,超额完成改造任务,超额完成2019-2021年度城区及县城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并得到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的充分肯定。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按照年初确定的非禁燃区23222户,禁燃区2214户的替代改造任务,全年倒排工期,加压推进,10月底,提前完成了年度所有替代改造任务,全市三年共实施替代改造70.79万户,达到全覆盖,运行正常。依据《节能监察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及《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等法规标准,对专项节能监察中发现使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的企业,以及其它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企业整改计划和落后机电设备拆除更换情况逐一进行了现场核查。全年共拆除淘汰落后机电设备204台(套),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促进了绿色转型,节能增效、减排降碳。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深入基层发现问题多,但实际解决能力不足。中心结合单位的本职工作深入基层较多,在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比较多,虽然也帮助解决了一些,但很多问题牵扯的部门和行业比较多,就会出现“等一等,放一放”的思想,在实际帮助企业和群众的工作上做得还不够。2.对能源行业新问题,新政策研究深度不够。作为全市能源行业发展的政策性部门,在全市能源产业发展和节能监察工作上,应及时研究行业动态,了解行业趋势,把握政策方向,结合实际解决面临的新问题,提出新举措,这些方面研究的还不够深,不够细。3.深入基层调研的深度不够。深入县区、深入企业调查了解实际情况、破解难题所投入的时间和精力还不足。(二)改进措施1.细化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落实。结合全市能源发展形势,合理地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将年度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建立清晰的目标责任体系,明确责任领导,落实责任人。2.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服务意识。主动谋划全市能源工作,实行分区责任包保制,着力解决企业生产和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3.加强分析研判,强化督促落实。围绕全市能源重点、难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以调研、座谈、督促检查等方式,及时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全力推进能源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四、2022年工作计划2022年,中心全体干部将立足本职,稳中求进、积极工作,主动作为,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巩固农村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成果。为落实好全市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持续运行,督促生态环境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加强对改造完成户的运行监管,建立运行督查制度,持续开展抽查检查,防止散煤复燃。督促市场监管部门继续加强散煤源头管理,加大对劣质散煤经营场所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清洁煤市场的管控力度。加强对煤炭运输的道路监管,严厉打击涉煤机动车辆游击兜售散煤行为。不定期对全市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二)扎实开展规上工业非电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按照中、省绿色、低碳、高质量新发展要求,切实增强控煤工作责任感,持续做好明年全市规上工业非电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有效遏制煤炭消费快速增长,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三)推进省级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工作。分类指导宝鸡辖区省级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工作,强化市县联合督导管理机制,力争全面完成数据自动采集和上传工作,为实施节能监察和煤炭消费量控制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支持。(四)强化节能专项监察。依法加强节能监察,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对全市列入陕西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水泥、陶瓷企业开展节能专项监察。开展“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监察,推动项目能效提升达标,遏制高耗能项目不合理用能,引导和倒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五)持续推进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积极协调住建部门,加快各县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制定时间节点表,倒排工期,扎实推进项目执行进度及资金拨付。协调陈仓区阳平镇清洁取暖试点项目尽快开工,积极配合解决项目试点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整政策。筹备国家对我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的考评工作,力争以优良考评成绩通过国家对我市3年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的考核。(六)积极稳妥做好电力直接交易各项工作。根据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印发<陕西省2022年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年度我中心将积极响应方案要求,及时关注国家级省上政策指示,组织学习好电力直接交易相关业务知识,为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价格引导作用,积极稳妥做好全省2022年电力直接交易各项工作打好基础、做好准备。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