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汉中市南郑区环境监察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察保障。环境保护与监察管理。 | |
住所 | 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西大街水井巷4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晓玲 | |
开办资金 | 33.47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拨款 | |
举办单位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3.27万元 | 38.33万元 | |
网上名称 | 汉中市南郑区环境监察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2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事项,无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汉中市南郑区环境监察大队在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的正确领导下,在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的业务指导下,以服务经济发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为主线,紧紧围绕2021年工作目标任务,以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和各项环保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强化环境监督管理,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加强人员教育培训一是按照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年度学习安排,我队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思想,配合开展各类文明创建工作;二是以“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了干部职工思想作风集中整训,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遵纪守法,严守工作纪律,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平执法”,树立环境执法铁军形象。三是按照年初制订的业务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网络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先后学习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监管要点、环境信访系统应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办法、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工业窑炉执法检查要点等业务知识。二、环境执法监管业务工作情况(一)环境执法工作情况2021年我队先后开展了重点污染源及排污许可证后执法检查、重金属环境隐患排查整治、环境风险源隐患执法检查、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环境安全、医疗废物、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废气、养殖场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累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986余人次,检查各类污染源企业(个户)415家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89份,实施行政处罚案件34件,收缴罚款148.6万元;实施停产整治案件1件、实施查封案件3件。(二)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市局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统一安排部署,我队代分局制订印发了《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工作方案》(南环发〔2021〕30号),按照年度工作任务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学习,动员全局18名取得执法证人员积极参与了全省大练兵网络答题知识竞赛活动,综合成绩在全省县区排名第36名;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录入笔录578份,公示行政处罚执法信息20条,对照《交叉评审案卷评分细则》开展了案卷自查,规范整理并在行政处罚系统上传案卷18份。通过组织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增强了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和移动执法系统应用能力,提高了规范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水平。(三)环境信访投诉查处情况以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抓手,加大对环境信访投诉查处办理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信访投诉12369热线值班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生态环境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和“南郑区政务服务热线”系统等信访平台的管理工作,坚持做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批办,及时查处和回复各类环境信访投诉件,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累计受理环境信访投诉121件,其中涉水类21件、涉气类37件、涉噪声类42件、生态类1件、其他类5件、畜禽养殖类15件,受理率和办结率均为100%。(四)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辖区4座尾矿库、2家重点涉危化品生产使用企业、38家加油站开展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现场检查。4座尾矿库均进行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备案,储备有相应的环境应急物资,企业落实有专人值守,1座尾矿库已实施闭库工程,2座尾矿库完成闭库工程方案报批,1座在用尾矿库环保设施及应急措施完善;2家重点涉危化品生产使用企业均制定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了环境隐患自查,督促1家企业及时补充了应急物资。辖区38家加油站均按要求完成了三次油气回收和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8家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均能正常运行。按照《汉中市硫铁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汉办字〔2020〕79号)和市硫铁矿整治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金属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汉硫铁办发〔2021〕1号)要求,对辖区金属矿山和历史遗留矿山开展了排查,经排查辖区无硫铁矿采选矿山,现有金属矿山11座(其中6座未开采,5座长期停产),历史遗留矿山2个,1个已完成矿山治理待验收,1个正在落实闭矿治理预计2022年5月底完成。(五)开展“蓝天”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按照市局《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炉窑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汉环通字〔2021〕9号)的要求,对辖区24家工业窑炉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未按照产业政策淘汰拆除粘土砖瓦轮窑的19企业均下达了违法行为责令改正通知书,截止目前19家企业均已拆除粘土砖瓦轮窑等设施;为切实推动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和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按照《汉中市南郑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南交安委办发〔2021〕2号)相关要求,联合市公安局南郑分局交警大队、区交通局在中心城区南郑大道、龙岗大道等车流量大的交通干道采取现场设卡、沿途巡查等方式,主要针对农用车、渣土车、砂石车、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以及其他明显存在“冒黑烟”的车辆,每周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路查,截止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检查车辆2567台次,对303辆高排放机动车进行了尾气检测;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汉中市南郑区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专项工作方案>及<中心城区重点区域涉气污染源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函〔2021〕23号)有关要求,对区大气办下达的大河坎区域内31家涉气污染源开展了专项整治,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户26家,其余5家正在按时限进行整改。三、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截止10月31日,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70天,优良率88.8%,PM2.5浓度同比下降1微克,环境空气综合指数同比变好0.3;大河坎片区优良天数255天,同比变好0.35。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实施后,执法业务权衔接缺乏编制部门和上级部门的协调指导,在机构改革后文件中虽已明确林业、自然资源、水利、农业等部门涉及生态破坏执法权由生态执法机构统一行使,但业务工作缺乏职能部门指导,相关专业执法人员缺乏。2、在岗在编环境执法人员少,力量薄弱,加之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整体业务水平不高,新生力量严重缺乏,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生态环境执法监管需要,队伍能力建设亟待加强。(二)改进措施1、争取上级部门以及林业、自然资源、水利、农业等部门的执法业务专业指导,进一步加强生态领域执法能力。2、制定全年学习计划,邀请专业人士授课,提高全员执法业务水平,满足当前生态环境执法监管需要。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通过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污染源现场执法监管、查办各类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规范办案程序、提升案件质量等方面持续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努力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和队伍的整体素质。(二)继续以开展“碧水”“青山”“蓝天”“净土”四大保卫战为抓手,加强重点污染源企业执法监管、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监管、涉气涉水污染源执法监管和生态环境领域信访投诉案件办理工作,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