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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鄠邑区水政监察大队
西安市鄠邑区水政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2-05-13 11:43
单位名称
西安市鄠邑区水政监察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实施水政监察,促进水利事业发展。水政监察,水事案件查处。
住所
西安市鄠邑区滨河路北段
法定代表人
姚锋波
开办资金
44.9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鄠邑区水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6.73万元
43.11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按时报送年度报告,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加大水法宣传力度,力求水法宣传取得实效。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安全日”等有力时机,大力宣传水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知识。2、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使工作人员言行举止在制度框架内运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开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活动,要求执法人员做到“不说人情话,不办人情案”,忠于职守、廉洁自律。注重学习,不断提高水政监察人员政治素养与业务素质。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法律培训,定期开展队内专业知识学习。全年组织水政执法培训12次,学习过程中以案件剖析为主,进行分析讨论,总结经验教训,从而提高各自法律意识和执法业务水平。3、为加强取用水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西安市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试行)》,结合取用水行为监管工作实际,我队联合区水资源服务中心对4家单位就取水许可,计量设施,日常节水管理,计划用水管理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4、协同水资服务中心持续开展2021年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检查企业取水户,对三眼原有自备井进行封堵关停。5、为了更好履行水政监察工作职责,及时发现、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正常水事秩序,采用非常时期高频率、高密度不定时巡查。全年共组织河道巡查160次,办理水事案件19起,结案18起,1起正在办理。6、不断加大节约用水工作宣传力度,普及节水型社会建设知识,提高社会节水意识。立案查处违法取水案6起,结案6起。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程序合法,证据确凿,案卷材料完整齐全,并及时归档。真正实现执法零过错,职工零违纪,案卷零失误。2、水法律法规宣传期间发放资料200余份,制作展板12块、横幅3条,取得了良好社会宣传效果。通过河道整治专项行动,向沿河村庄、河道醒目位置张贴通告、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水法律法规,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尽人皆知。3、对河道进行专项整治;普及节水型社会建设。全年行政处罚27.2万元,所办案件无败诉。确保河道管理秩序长期稳定。三、存在问题1、业务工作创新不够,继续加强法律知识培训。2、健全和扩大执法队伍,保障水行政执法的力度。3、加强河道巡查,严厉打击河道采砂行为,确保河道管理秩序长期稳定。四、整改措施1、加强大队全体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增强监察队伍法制化、制度化、程序化执法意识,增强监察人员的业务能力、执法服务水平,努力提高监察队员的整体知识水平和执法能力。通过各项培训,全面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2、继续加大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结合实际工作,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建立说理式执法的理念,提高广大群众,尤其是河道周边群众对水法规的认识,维护水事正常工作秩序。3、提高巡查频次,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行为,保障河道管理秩序稳定。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继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提高办案能力。2、加大河道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河道“五乱”行为,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执法,并组织开展好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行动,坚决杜绝各类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水事正常工作秩序。加强与各职能部门合作,做到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下年度,我们一定严格履行责职,努力克服工作中存在不足,发扬光荣传统,树立水政监察队伍新形象,努力为我区水务事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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