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咸阳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提供服务。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和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检查,市本级城镇职工、离休人员医疗保险参保业务,市本级各定点医药机构费用审核结算,县市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业务指导,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维护和监控管理工作。 | |
住所 | 咸阳市渭阳西路6号新运佳苑二楼 | |
法定代表人 | 来祯 | |
开办资金 | 297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咸阳市医疗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95万元 | 568万元 | |
网上名称 | 咸阳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58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市医保经办中心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统筹疫情防控和主责主业,着力推进医保经办能力建设,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一、开展业务情况(一)全民参保计划不断推进。强力推进参保单位、参保人员数据治理工作,归类整理错误数据1万余条。认真核对各参保单位人员增减,扎实做好2021年缴费基数审核年检工作,做到应缴尽缴。协调税务及县区做好西咸移交单位的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参保接续工作。理顺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困难军转干部、对越反击战特殊人群参保缴费工作。(二)基金财务管理持续加强。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合理编制预决算,强化基金预算执行,防范基金支付风险。2021年,完成全市268家定点医疗机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制2020年决算和2021年预算,组织实施了2021年总额控制执行情况半年考核工作,将医保基金运行风险降在可控范围。(三)两定机构协议管理加强。完成市本级两定机构2021年度协议签订工作,其中定点医疗机构35家,定点零售药店151家。认真做好新增定点医药机构材料审核、现场评估工作。2021年下半年,全市新增定点医疗机构40家、定点零售药店163家。全覆盖稽核检查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顺利完成总额控制半年考核工作,有效控制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增速。(四)医保待遇审核拨付严谨。持续落实参保人员待遇,严格审核结算医疗费用,合理保障参保人员医疗待遇,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工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是推进落实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工作。印发全市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实施意见,根据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制定推进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全面推动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协助市局加快经办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县镇村做好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持续推进医保服务机构、职能、业务端口前置、关口前移,为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二是扎实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持续扩大异地就医定点医院范围,开通全市定点零售药店跨省异地个人账户功能,完成全市不低于30%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范围的工作任务,全市352家定点医疗机构,830家定点药店已全部开通。三是不断规范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异地零星报销材料、异地办理流程,取消开具就医地定点医院等级证明;一次性告知报销所需全部资料,参保职工异地就医报销随时受理,限时办结。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将原来每年办理一次异地安置手续,变为可以随时办理,增加了在职职工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办理异地安置政策,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网上备案,更加方便了群众。简化参保职工生育费用审核结算所需资料。规范了对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审核结算的流程。四是积极助推医保待遇提升。为确保优化完善医保政策顺利实施,认真测算医保待遇政策调整数据,对24项新政策调整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五是固化疫情防控医保经办成果。针对疫情防控对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享受的冲击,及时果断推行疫情防控期间经办服务方式,实行医保经办“掌上办”“电话办”“延期办”“便民办”,不断提升医保经办温度。完善改进疫情防控期间门诊特殊病管理,制定印发《关于疫情期间门诊特殊病有关问题的通知》,并督促县区及时落实,有效解决疫情防控期间我市门诊特殊病待遇享受人员购药、结算的堵点、难点问题。完成2021年2-9月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费用拨付和第6批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跨省异地就医资金的清算核实支付工作。三、存在问题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一手抓主责主业,一手抓疫情防控,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形势发展变化相比,与所担当的工作任务相比,与面临的新的历史特点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干部职工对跨业务政策了解不够熟悉,一专多能的干部职工数量还不多;“好差评”制度实施、部分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还未完全实现信息化。四、整改措施我中心将继续强化措施,科学规范管理,全力推进我市医疗保险工作取得新进展。稳步扩大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及时足额到位,深入推进支付制度改革工作,严格落实医疗保险费用总额控制结算办法,合理控制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水平,继续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创新监督机制,严查违规医疗服务行为。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树牢为民服务理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建设“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办事公正、服务规范”的医保经办队伍。二是持续加强行风建设。优化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打造优质的服务窗口,推进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窗口服务提质增效。认真实施“好差评”制度,明确责任标准、畅通评价渠道、用好评价结果,充分发挥好服务、好评价的正向激励作用。继续推行“互联网+政务”的服务理念,逐步实现医疗保障经办事项在互联网端和移动端办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保经办管理工作,推行医保经办业务“掌上办”“电话办”“延期办”“便民办”。三是严格落实各项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做实登记管理、协议管理、支付管理、财务管理等。持续强化医保基金日常稽核,做到日常稽核全覆盖。持续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规范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简化备案程序、优化备案渠道,推广APP、微信、电话等“不见面”备案服务渠道。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