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司法公证工作,提高执法效能。我处工作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进一步规范公证业务活动,强化公证服务作用,运用公证职能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全区及市局专业技术人员公修课培训,提高了公证人员的执业能力和执业水平,端正了大家依法执业的思想,为搞好公证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21年以来,鄠邑区公证工作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参加了我区违法建筑拆除工作;充分发挥公证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效介入中小企业经济活动,为20余家中小企业的经济活动提供了融资贷款、法人委托等公证法律服务,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有利的经营环境;为自然人办理了大量财产继承、委托、声明等公证,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我处公证人员忠实地履行职务,严格按照办证程序完成出证工作,无私自办证,无违法办“人情证”“关系证”,无接受当事人的吃请、馈赠,无向当事人索贿或谋取其他私利;我处在办理每一件公证事项时,始终做到每一个公证事项受理、审查、审批、出证、归档一条龙的制约机制,人人把关,环环审查,确保了所受理的公证案件公平、公正;对公证文书进行互检,并将互检情况载入公证人员年终考核内容;严格按照公证程序,认真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申请事项的合法性、申请公证的行为、事实及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在公证事项的受理与审批、公证书的出具、案卷的归档,都有明确的程序规范约束;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公证事项不予办理,对于办结的公证事项按时整理归档,确保高质量地办结每一项公证业务。我处积极开展执业公证员评先评优活动;对繁琐的公证业务不推、不拖,及时受理,宁可少休息、晚下班也要方便当事人;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办证服务。通过抓政务公开,增强了执法意识,密切了与群众的联系,提高了办事效率,营造出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服务至上的良好氛围,受到群众的好评;我处仍会将公证上门服务作为一项长期工程,逐渐解决群众因交通条件不足或年事已高等各种因素导致办理公证的困难。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1年,我们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监督指导下和各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下,积极开展公证法律援助活动,提高公证工作公信力,2021年,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974件,其中民事公证545件,经济公证429件,无错、假、伪证;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000余人次,免费为群众起草法律文书300余份,收费70余万元;公证质量和社会诚信度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公证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进一步提高。存在的问题:办理新型公证业务时,业务知识还不够全面,法律知识呆板,思维方式落后,对一些新型公证把握不准;办证软件应用不够熟练,网络应用能力不足;开展公证法律宣传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没有从多渠道向群众宣传公证法律知识。整改措施:采取多种形式,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理论知识和公证业务学习,提高公证人员整体素质,坚持政治学习不放松,业务学习经常抓,做为一项长效机制来抓;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学习培训,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网络应用能力,力争在新的起点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加强公证法律宣传力度,从多渠道向群众宣传公证法律知识,进而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群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发挥公证职能引领作用,提高公证效能,将公证的社会效能,社会效益进一步扩大;(二)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公证渠道和覆盖面,利用办公会议室、行政会,路面墙体绘画,社区及村上各行政村开展多渠道宣传公证,公证理念与公证内涵发展的讨论,进一步加强对理念的深入分析和思考。(三)进一步加强公证队伍建设,增加公证艺术汇演次数,定期宣传,提高公证质量,进一步拓宽公证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