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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鄠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西安市鄠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13 10:05
单位名称
西安市鄠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乡社会养老提供保险管理服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保险费收缴、管理与发放。
住所
西安市鄠邑区就业局六楼
法定代表人
万文涛
开办资金
77.01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鄠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6万元
53.68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2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按时报送年度报告,于2021年6月11日进行法人变更,法人由闫卫旭变更为万文涛,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2021年待遇享受人员88万人次,共发放1.66亿元;新征地补贴26142人次,共发放604万元;工龄补助111598人次,共发放723万元;失地退保13人,共发放11万元。2021年累计发放各类补贴103万人次,累计金额1.7亿元;新参保2193人,参保率为99.1%,待遇新增审核4853人,关系转移290人,信息变更1541人,退保注销3454人,金额294万元,其中丧葬费补助金139万元;追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领、冒领、重复领取领218人,22.7万元。2、从3月起开展了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完成认证72350人,认证率98%。3、按照文件要求,从2021年7月1日起,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分别提高4元、3.5元(两项共计7.5元),调整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为183元/月,并于2021年12月31号前补发到位。4、对市中心下发的2090条未参保人员信息进行全面整理,理清重复及交叉登记关系,对未参保人员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并将未参保人员信息统一发至各镇、村、社区,为下一步入户登记提供准确的信息。5、积极与区税务局对接处理2019年、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收缴过程中的问题,处理完成171条缴费异常数据,处理完成27人次,6200元的缴费划转。顺利完成税务局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缴费率98%。6、建立完善内控基金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制定了《西安市鄠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实施细则》,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开展基金内控自查工作,不断落实社保基金管理防控工作责任,完善中心内部基金防控措施,完善基金防控档案资料,确保基金安全。7、开展基金管理风险排查,维护基金安全。按照市局下发的《西安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方案》、《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陕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警示的通知》要求,开展基金风险警示教育,制定了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方案,成立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排查内容及职责,对2019年1月至2021年5月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发放、资格认证、死亡注销等省市下发及内部自查的共计23万条数据进行全面排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审批、支付等各个环节,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参保2193人,关系转移290人,信息变更1541人,退保注销3454人。鄠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共发放1.66亿元;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补贴共发放604万元;特殊群体工龄补助共发放723万元。三、存在问题1、基层缺乏专职固定业务经办人员,镇、社区经办工作人员流动性大。2、村级新农保工作由村干部兼职,业务素质层次不齐,需要安排专职人员从事新农保办理业务。3、建议固定基层工作人员,财政拨付办公经费和人员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整改措施1、建议招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专办员,考虑劳务派遣或劳动协理员,固定基层工作人员。2、积极开展基层业务经办人员业务培训,财政拨付办公经费和人员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3、财政拨付办公经费和人员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发展。五、下一步计划1、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月活动,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业务流程、办事指南等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2、积极推进“互联网+养老保险”,利用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资格认定工作。3、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基金管理,切实防范经办工作中各种潜在风险,维护基金安全。4、配合区税务局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征缴工作。5、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待遇发放、关系转移、信息变更、退保注销及丧葬费审核发放等业务办理工作。6、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确保农村特殊群体工龄补助发放到位及时。7、开展政策业务培训会,适当扩大培训面,进一步提高基层业务经办能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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