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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12 15:24
单位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体系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保障性住房、教育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的居民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进行核对,出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住所 西安市高陵区民政局综合服务中心四楼
法定代表人 李娟丽
开办资金 161.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高陵区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45.7万元 135.7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1、今年以来我中心为进一步拓展平台数据资源,加强同数据共享单位沟通协调,进一步优化调整数据字段。充分利用市大数据资源管理局“一网通办”平台的数据资源,对人口基本、居住证、个人所得税、婚姻登记证、离婚证、残疾人证、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账户流水、不动产房屋、贫困户10个接口进行数据对接核查。积极与市核对中心对接,将我区确定为数据对接试点单位,权限下放切实减少核对环节,提高核对效率。2、我中心严格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的对象范围,遵照“无授权不核对、只核对不认定”的原则,完成新增低保、低收入、医疗救助、教育资助、临时救助、在册城乡低保复审等信息核对工作。截止12月,各街办、相关业务单位共委托核对9023户,19842人,其中城乡低保271户,791人,低收入家庭487户,1671人,医疗救助136户,605人,教育资助75户,285人,临时救助142户,328人,完成在册城乡低保家庭复审7912户16162人次,系统检出异常信息1975人次,手工检出异常信息824人次。为我区社会救助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1、2021年以来我们积极与市核对中心对接,将我区确定为数据对接试点单位,权限下放切实减少核对环节,提高核对效率。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信息核对工作。进一步规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推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扩大社会救助制度的可及性和覆盖面。为进一步解决我区城乡困难家庭基本生活因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等急难问题,我区临时救助家庭信息核对工作在三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暂不核对手工项目),提高救助时效性。三、存在的问题及改正措施(一)存在问题1、信息核对不够全面,共享单位信息更新不及时、数据不精准,比如车辆、工商信息,个别家庭已过户或注销,但是信息依然存在。2、部分信息只局限于城六区信息,查询范围有限,手工比对工作量大效率低,直接影响了信息核对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没有充分发挥平台作用。3、人社、公积金部分信息看不懂,需要技术指导,反馈信息无法认定成员收入。(二)改进措施1、健全核对工作体制。我区核对平台系统已与市核对系统形成端口对接并已经投入使用,但区县一级数据市核对系统无法准确掌握,核查数据还不够全面,2022年我中心将积极与网络中心对接,力争年底前与政府电子信息政务网形成对接。2、加强培训。积极与核对平台工程师及市核对中心对接组织街办核对工作相关人员定期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确保核对系统的正常使用。3、完善业务流程。进一步规范街办信息核对的委托资料和家庭信息核对的授权资料,坚决做到无委托无授权不核对、先授权后核对、只核对不评判。四、下步工作打算1、积极推进核对工作体系建设,建立跨部门、多层次、宽领域核对机制,进一步提升核对工作认定的时效性和准确率。2、严格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的对象范围,遵照“无授权不核对、只核对不认定”的原则,做好2022年全区新增低保、低收入、医疗救助、教育资助、临时救助家庭的信息比对工作;在册城乡低保的复审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做好需核对家庭的信息比对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调查核对,确保各项惠农政策在我区范围内能够精准、及时、有效实施。3、进一步健全核对工作的机制和程序,学习其他地市先进工作经验,规范街办、相关业务部门信息核对委托资料和家庭信息核对的授权资料,确保核对工作机制的严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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