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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22-05-12 14:50
单位名称 宝鸡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与编制全市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景区各项详细规划;监督和检查全市风景名胜区的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开发利用等工作;参与全市风景名胜区设立的审核、报批、项目建设选址初核工作。
住所 宝鸡市宝虢路125号行政中心6号楼F座219室
法定代表人 邢运道
开办资金 49.0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43万元 6.1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做好林业法律宣传年相关活动。我处按照市局统一安排,以《风景名胜区条例》、《陕西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重点,利用平安单位建设宣传、世界生物多样性日宣传、宪法宣传周、创建文明城市宣传等契机,扎实做好涉林、涉风景名胜区法律法规宣传,累计宣传覆盖约600多人次,通过宣传,不断提高了林业和风景名胜区法规社会知晓率。(二)组织开展了全市风景名胜区综合督查检查,依照职能职责,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谈话交流的方式,对风景名胜资源保护、项目建设管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应急能力建设、疫情防控常态化等重要方面开展监督检查,不断促进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依法依规履职,使全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水平稳步提高。(三)做好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建设管理监督。针对我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转隶没有完全到位、体制机制不太健全、管辖区域社情民情特别复杂、资源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矛盾非常突出、部分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任务十分艰巨等实际情况,督导各管理机构继续提高认识,加强管理,结合中央环保督查、秦岭违建别墅整治成果巩固、“绿盾行动”、打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五乱”等专项工作,对各类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行为排查情况,不断巩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成果,当好秦岭生态卫士。目前,除高新区林业局未协调编制管理机构增加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能外,其他县区编办均已对林业部门增加了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能。(四)指导协调有关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开展总规编制、修编、报批。一是做好天台山风景名胜区总规报批协调、指导,对接省林业局、国家林草局,根据审查会议反馈意见,指导宝鸡天台山管委会进行了认真修改,目前通过了国家林草局组织的部际联席会议审查,已上报自然资源部;二是做好岐山五丈原风景名胜区规划报批相关工作,按照市政府批办意见,组织了相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了市级审查会,书面征求了涉及风景名胜区的9个部门的意见,向市政府上报了审查意见,在此基础上,市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规划编制汇报、省级专家组审查过程、市级审查情况及意见,同意上报省政府;三是针对新接收的地质公园管理职能,积极协调沟通九龙山、陈仓区林业局等单位,共同研究中省关于地质公园建设政策、法规、标准、要求,指导九龙山开展地质公园试点建设,目前正在结合国土三调进行地质资源调查、地质公园建设定位、周边村镇和相关单位对接、建设需求调查等前期工作,不断理清保护和建设思路,加快推进筹建进度。通过总规编制和修编,不断树立风景名胜区保护优先的意识,使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有规可依。(五)指导协调有关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一是关中环线高速公路穿越五丈原风景名胜区选址,在五丈原风景名胜区新规划评审过程中,提出增加了关中环线高速公路相关内容,并根据市局要求,对选址情况进行了现地查看,针对项目建设未取得选址审核书就开工的情况,下发了督办函,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防止了事态扩大,从严从快向省林业局上报了市级审查意见。经过对接,省局已经组织专家组对选址方案进行了现地审核,原则上同意该选址方案;二是天台山风景名胜区鸡峰山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和道路改建扩建项目选址,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召开了审查会议,在原则通过市级审核的前提下,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经修改,已经上报省林业局。通过建设项目选址审核,不断促进风景名胜区合法合规建设。(六)协助省林业局举办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培训会议,组织全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和涉风景名胜区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参加培训。按照原定计划,培训会议由省局主办,我处承办,会议地点定于我市,后因疫情防控需要,改为在西安召开,我处积极协助省局保护处办好培训,努力提升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水平。(七)做好“十四五”规划相关工作。在向市局上报林业“十四五”规划风景名胜区相关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十四五”期间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思路,细化保护措施和建设内容,向省局有关处室对接,全力争取建设项目,申报的关山草原生态修复项目计划任务已下达到县,通过项目支持,不断加快草原生态修复,维护特色风景名胜资源。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1年,在市局领导的关心支持及管理处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景区的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通过宣传,提高了林业和风景名胜区法规社会知晓率。通过开展监督检查,不断促进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依法依规履职,使全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水平稳步提高。指导天台山风景名胜区做好总体规划报批工作通过了国家林草局部际联席会议审查,已上报自然资源部。做好岐山五丈原风景名胜区规划报批相关工作。市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通过听取汇报、省市级专家组审查已同意上报省政府。指导、协调有关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一是关中环线高速公路穿越五丈原风景名胜区选址,二是天台山风景名胜区鸡峰山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和道路改建扩建项目选址,通过对建设项目选址审核,不断促进风景名胜区合法合规建设。协助省林业局举办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培训会议,组织全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和涉风景名胜区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参加培训。努力提升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水平。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县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未完成转隶,体制不顺,不利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等重点工作的推进,制约了风景名胜区监管工作的进一步加强。2、全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虚、散、空的问题,有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空设,影响了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工作。3、处内人手不足,特别是缺乏专业技术力量,客观上影响了有些工作的顺利开展。4、办公场所紧张。目前全处只有一间办公室,办公区域十分紧张,影响了一些活动的开展。5、受业务狭窄限制,争取中省市资金任务难以完成。(二)改进措施1、县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还未转隶的要尽快转隶,理顺管理体制、机制。2、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能,加强人员配备,切实履行好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3、采用公开招聘等方式招入和风景名胜专业有关的专业人才。4、单位领导进一步向机关事务局及上级部门反映,争取得到理解、支持,增加办公室。5、和省市相关部门协调,积极争取保护建设资金,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力度。四、2022年工作计划(一)深入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好党史,抓好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工作,不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二)继续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自然保护地和风景名胜区政策法规,切实履行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能,强化监督检查,督促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依法履职,严格保护风景名胜资源。(三)规范风景名胜区项目建设,推进县区理顺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能,继续协调、跟进有关凤景名胜区规划报批、建设项目选址核准。(四)继续对接省局相关处室,加大资金和项目争取力度,扩大风景名胜区生态修复项目覆盖范围,完成好市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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