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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12 11:04
单位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政府采购工作服务,实施政府集中采购。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负责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住所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南环西路187号
法定代表人 赵伟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万元 5.44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西安市高陵区政府采购中心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具体业务活动开展情况集中采购工作完成情况。受疫情及经济下行压力影响,自7月22日开展政府集中采购业务以来,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一是已完成的采购项目5个。1.完成西安市高陵区委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项目预算120万元;2.完成高陵区综治视联网建设项目,项目预算548.62万元;3.完成西安市高陵区信息中心金财网传输服务项目,项目预算60万元;4.完成西安市高陵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采购项目,项目预算95.2万元;5.完成高陵区政府大院保洁购买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预算46万元。完成采购金额896.82万元。二是受疫情影响发布公告延期报名、开标的项目4个。1.高陵区养老公寓家具用具采购项目,项目预算251.9万元;2.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购买安保服务项目,项目预算1280.16万元;3.高陵区文化馆外聘博物馆专职安保采购项目,项目预算80.64万元;4.高陵区第一中学空调采购项目,项目预算100万元。待完成采购金额1712.7万元。三是项目已对接,未开展,目前尚在排队的项目2个,1.高陵区社区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预算513万元;2.西安市高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业务及环卫车辆保险采购项目,项目预算120万元。涉及采购金额633万元。全年以非现金形式发放劳务报酬,截至12月底共抽取专家32人次,发放劳务报酬共计1.76万元,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二、取得的主要社会和经济效益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全面贯彻和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文件精神,扎实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暂行办法>的通知》(市财函〔2020〕616号)和《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0〕617号)要求,一是截至目前完成采购金额896.82万元,共计节约资金1.65万元。2.落实营商环境政策方面。截至12月底共有23家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免收中小微企业服务费12.26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采购文件编制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对一些技术要求复杂的项目。2.政策业务培训有所欠缺,每年要对政府采购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系统培训,尤其是新政策、新办法和规范性文件,使中心全体同志对政府采购政策全面了解,并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二)改进措施:1.继续加大政府采购基本业务学习,在落实营商环境政策、采购文件编制上下功夫,不断提升落实政策和文件编制的能力和水平;2.加强人员政策培训,提高政策整体运用水平,以满足工作需要。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深入推进采购服务便民化。进一步简化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材料,营造公平竞争和简便高效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二是加强营商环境政策学习。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做好政府集中采购流程学习,落实放管服政策;三是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政策培训解读。定期组织中心人员开展政府集中采购业务操作培训,及时学习新发布的政府采购政策及政策权威解读。四是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及中省市区规范性采购文件精神。五是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全面贯彻和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文件精神,扎实按照中省市区规范性采购文件要求,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