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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泾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12 10:42
单位名称
泾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住所
泾阳县财政局院内(泾阳县中心街402号)
法定代表人
马超
开办资金
6.07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泾阳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32万元
7.48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2021年政府采购中心紧紧围绕县财局工作会议精神,以政府采购法为准绳,以服务政府、规范采购为重点,以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发展为目标,积极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采购环境而作出积极的贡献。2021年政府采购中心共实施采购业务8个项目,其中,已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6个,正在实施项目2个,政府采购资金达到453万元。按照采购类型分类,货物类项目5个,采购资金193万元;工程类项目2个,采购资金200万元,服务类项目1个,采购资金60万元。理论学习及业务情况政府采购中心认真组织学习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以及上级的各项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各位同志的政治理论水平,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对重要内容组织讨论,确保学习实效。采购中心的业务工作流程实行一夹、一档、一明确的要求进行,采购项目档案资料实行专人管理,按照不同要求进行整理归档。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成效。采购中心涉及面广,要求各个不同层面的人员和利益群体打交道,结合中心工作特点和规律,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始终以一种忠诚、勤奋、求精奉献的工作态度,坚持爱岗敬业、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政府采购中心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特别是认真学习《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干部职工警钟长鸣,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拒腐防变意识。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2021年,采购中心工作在全体人员的努力下,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自觉推进工作的创新能力和意识有待增强;二是与部门配合还不够紧密,协作能力有待提高;三是对政府采购法宣传不到位,政府采购信息化水平不高。这些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积极推进。四、下一部工作打算。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加大专业知识的培训力度,认真学习十九大报告,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上级的各项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中心人员政治理论水平,确保学习实效,通过学习提高同志们的思想政治觉悟。2、建立完善的审核机制,落实监督责任。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项目事前监督申报程序,每个项目的实施都按照文件要求进行,采购过程由采购单位和采购中心互相监督,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督程序,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采管机制。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程序的规范,确保了政府采购水平进一步提高,从而使今后政府采购结果没有任何质疑。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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