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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法律援助中心
泾阳县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12 09:38
单位名称
泾阳县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代表司法行政机关履行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本县法律援助工作。
住所
泾阳县北极宫大街47号
法定代表人
陈李娜
开办资金
2.4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泾阳县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53万元
2.5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1、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为保障公民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法律援助中心将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低收入标准,对九种情况取消经济审查,为特殊人群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办事流程,完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切实做到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积极拓展法律援助范围,把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列入援助范围,重点做好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军人军属、农村留守儿童、下岗失业人员等法律援助工作,推出专项法律援助服务措施。2021年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9件,其中刑事案件106件,民事案件93件,涉及未成年人案件20件,农民工案件23件。2、创新法律援助宣传形式,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法律援助中心在宣传过程中,从原来律师单方面的给群众讲法律条文、讲案例到邀请群众参与讲述身边发生的关于法律维权的见闻,同时还给现场群众发放法律知识问答卷,给积极参与的群众发放特别定制的法律援助宣传纪念品。法律援助进校园活动中,律师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准备不同内容,与学校法制道德课内容相结合,利用普法创意手抄报、法律常识互动抢答等形式给在校师生进行普法宣传,并发放学习文具和益智玩具,同学们踊跃参与,现场气氛热烈。创新法律援助宣传形式,调动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增加了律师与群众的互动性,达到了更好宣传效果。2021年组织开展宣传活动17场次,为群众发放法律读本2400多本,宣传纪念品1500余套。3、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今年我们综合运用庭审旁听、案卷评查、案件回访以及征求办案法官检察官意见建议的方式,对受理的案件质量全过程监督;对案件代理词简单,庭审笔录不规范,卷宗装订不规范等问题进行反馈,并给承办人提出限时整改意见。并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同时推行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别补贴制度;并加强投诉处理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二、社会效益情况。援助中心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加强法律援助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向基层延伸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通过纵横延伸法律援助工作网点的方法,方便基层群众和特殊群体就近申请获得法律援助;纵向依托司法所设立了镇法律援助工作站8个,村级法律援助联系点3个,负责区域内的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宣传和对法律援助申请的初步审查;横向依托残联、看守所、法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建立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帮助申请法律援助。现全县已建立了“县-镇-村”为一体的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疫情防控对传统工作模式的冲击,暴露出我们利用新媒体开展宣传和借助互联网实现网上办公能力的不足;二是今年刑事案件的大量增加带给我们的困难和压力,同时对我们业务能力的提升有了更高的要求。(二)整改措施:1、探索更多的宣传模式,在结合传统宣传模式的情况下,大力借助新媒体开展线上宣传。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通过评查,提升援助案件质量,把援助品牌做优做强。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继续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发放宣传资料、扩大宣传面,做到应援尽援。2、做好援助案件的日常受理工作,降低特殊人群援助案件受理门槛,简化受理程序,便捷受援群众。3、提高案件质量,把好案件质量关,确保援助成效。4、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学习及整体综合素质提高,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援助队伍。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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