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汉中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实施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保障城市建设顺利开展。组织实施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对县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全市棚户区改造组织协调和管理实施工作。 | |
住所 | 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71号 | |
法定代表人 | 牛长福 | |
开办资金 | 22.31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汉中市住房和城市管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23万元 | 5.47万元 | |
网上名称 | 汉中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公益 | 从业人数 1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我办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工作(一)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一是开展评估机构备案工作。2021年,2个评估机构向我办提交备案资料,通过了初审。截止2021年底,全市累计15个评估机构通过备案审查。同时,向社会发布了汉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估价机构名录。二是开展了评估专家委员换届工作。根据设区城市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成立本辖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的相关规定,鉴于机构改革和专家委员会成员任职变动等因素,我办开展了评估专家委员会换届工作。三是开展了政策培训工作。为加强对县区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我办安排专人和利用检查工作的时间到县区开展征收、棚改、旧改相关政策业务培训和指导,指导县区做好业务工作。四是履行了政策指导职能。我办积极履行政策指导职能,对市自然资源局编制的《中心城区停车位规划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汉中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汉中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进行了研究和修改意见回复。对汉台区征收办制定的《汉台区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市城投公司提交的汉中市汉台区幺二拐棚户区改造项目等三个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了审查和意见回复。五是妥善处理了拆迁安置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今年以来,我办每月按时向市住建局报送7期解决当前拆迁安置领域信访突出问题的报告和报表,指导各县区累计化解突出问题3件;共接到各类信访转办件9件,高质量办理人大议案建议1件、政协提案1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回复,回复率达到100%。(二)棚户区改造工作1、出台多项措施,破解棚改难题。一是全面了解历年来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现状、地理位置、受惠群众规模,结合省住建厅关于建立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一图一表”的相关要求,绘制了《汉中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分布图》。二是为加快棚改项目建设,着力解决中心城区棚改项目不开工、进展缓慢,甚至长期处于停滞状态等突出问题,根据实际制定了《汉中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主体退出办法》,就中心城区棚改项目的退出认定标准、退出程序、退出项目资金清算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三是针对115个未完工棚改项目,制定并下达了《汉中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内未完工项目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项目完成时间节点。四是制定印发《汉中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评价办法(试行)》。结合棚改的项目管理和进度以及质量管理等内容制定了5项一级指标和21项二级指标,对各县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动态评价计分和季度排名、点评通报。2、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任务落实。一是2021年6-7月,我办全体人员对中心城区120个棚改项目,通过现场踏勘项目、核对项目数据、采集影像资料、与项目实施单位座谈等形式,逐个核查研判,建立了项目改造内容、规划条件、盈亏平衡、实施进度计划、影像资料等方面的台账,对中心城区棚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的工作任务,并形成《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研判情况的报告》。二是通过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下发任务交办单和未按期完工项目情况通报等形式,将项目逐一进行梳理分解,明确项目任务时限和责任目标,建立台账,倒排工期。三是要求县区每周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实时动态掌握项目实施情况,严格执行“周报进度,月度排名,季度督查,年终考核”制度,先后两次印发工作通报,强有力的推进了棚改工作进程。3、做细日常工作,确保圆满收官。一是每月向省厅报送棚改项目册台账;二是每季度向省厅报送棚改问题整改三年攻坚行动季报表;三是按照要求每月上报棚改固定投资进展情况;四是填报解决当前征收领域信访突出问题的情况报告;五是定期向市委办四科报送省委巡视组反馈63个未完工项目整改台账,按时向市局报送了“四改一拆一通一落地”交办事项完成情况;六是完成了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棚改工作。(三)老旧小区改造工作1、旧改进度显著提升。今年在市委、市政府、市住建局的总体部署下,我办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各县区提升项目建设进度,提前着手实施明年计划改造的项目,截止年底,全市已有404个小区1042栋楼29986户老旧小区开工实施,其中12个小区19栋楼322户,开工率达到165.6%。今年7月份以来,我市旧改工作进展从2019、2020年全省后进水平跃居全省前列,8、9、10三个月更是名列全省第一,省住建厅对我市旧改工作高度赞扬,连续发工作简报宣传推广汉中旧改的经验和做法。2、项目申报及时落实。2021年5月,我办牵头开展了全市2022年旧改计划任务申报工作,指导各县区共申报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751个小区,涉及47835户。11月3日,省住建厅正式下达了全省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我市2022年的计划改造任务是: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751个,涉及495.63万平方米,惠及47835户及楼栋1612栋,改造小区个数和户数分别占全省计划任务的34.26%和24.22%。此外,按照省住建厅在老旧小区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有关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美好幸福小区”建设申报工作,汉台区财税家属院小区、城固县利民小区、洋县青年路小区已完成申报工作。3、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一是按照省厅对旧改项目要求做到“改造对象清、项目进度清、问题项目清、融资贷款清”和“一责任”,认真组织各县区开展排查工作,建立了“四清一责任”机制,明确了县区政府负总责,住建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街道办社区共同配合的工作模式,逐项目落实了责任人。二是制定印发了《汉中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评价办法(试行)》,建立完善了针对全市旧改工作的推进机制,通过定期实地督查检查,每季度对各县区旧改工作中项目落实、资金管理、安全质量管理、进度管理、长效管理、日常工作、其他要求等七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价打分排名,评价和排名情况形成通报材料,及时反馈各县区人民政府、住建部门,促进各县区之间的学习交流,推动全市旧改工作高质高效发展。4、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有力。2021年,省委巡视组对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巡视,并提出反馈意见指出我市棚户区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展缓慢,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完工率仅为20%。对此我办按照要求向相关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省委巡视组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并到项目现场与相关县区分管领导座谈,要求存在问题的县建立台账、明确时限、倒排工期、挂牌督办全力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截至目前,我市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全面完工。(四)南一环项目遗留问题截止年底,南一环项目遗留问题进展:一是资金拨付情况。市财政局于2021年1月21日,正式下达市住建局南一环项目补助资金。二是资金支付情况。我办收到市住建局转来的资金后,按照资金拨付计划及时向广坪一、二、三、四组拨付了征地款等资金。三是安置房分配情况。截止目前,广坪社区四组回迁安置的700㎡经营性用房已办理结算、回购安置的经营性安置房203.75㎡经营性用房已确认;广坪社区三组回购安置的451㎡经营性用房已确认并办理结算;汉江路社区协议回迁经营性安置房已确认,并投入使用。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年来,在全体干部的努力下,我办各项工作取得了进一步发展,为改善老百姓居住环境和实现“三市”建设目标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年初制定的目标计划全面完成。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一是人员严重不足,导致工作力量与单位职能严重不匹配,目前我办承担的职能包括对全市各县区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管理、监督、指导、检查,还承担南一环项目遗留问题的协调解决,虽然加班加点已成常态,但工作应接不暇,使得部分工作完成的不够细致。二是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待全面提升,业务能力亟待加强。改进措施:一是培养党员干部主动作为和破解难题的意识,锻炼所属干部独立完成任务的能力。二是统筹计划各项工作,避免出现返工窝工现象,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能力和工作效率。三是狠抓干部队伍的学习教育,不断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方面。一是做好《汉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修订工作,在进行充分调研、座谈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尽快修改完善现行的办法,更好的指导全市房屋征收工作。二是做好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中各类信访问题的调解和政策解答。2、老旧小区改造方面。一是根据省厅下达计划和4111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开展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督导检查,落实季度通报、半年排名推进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二是指导督促县区,严格坚持旧改项目基础类改造内容应改尽改,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内容能改则改的标准,对标补短板强弱项,高质量完成改造任务。3、棚户区改造方面。一是通过周报表、月汇报、季巡查及通报的形式,指导县区继续做好全市106个未完工棚改项目推进工作。二是指导县区做好全市无法实施的棚改项目替换工作。三是做好棚改安置房不动产登记办理工作。四是做好棚改完工项目审核销号工作。4、做好南一环项目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5、继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6、继续抓好党建、精神文明、意识形态及党风廉政工作。7、继续抓好乡村振兴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脱贫成效。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