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略阳县环境监察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维护生态环境提供监察保障。污染防治监测、生态环境监测、排污收费。 | |
住所 | 略阳县狮凤路中段 | |
法定代表人 | 贾涛 | |
开办资金 | 8.6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拨款 | |
举办单位 | 略阳县环境保护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9.8万元 | 9.8万元 | |
网上名称 | 略阳县环境监察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28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1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严格执法,稳扎稳打,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1、开展了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整改排查工作。本次专项检查反馈我县的11家企业14个尾矿库26个问题,逐一制定下发了整改通知,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目前,我县境内共有尾矿库34座,10座尾矿库正常运行、13座处于停运状态、5座已闭库、5座正在实施闭库工程、1座在建,其中9座在运尾矿库2021年度已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除5座已闭库尾矿库未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外,其余各尾矿库企业均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进行了备案,所有尾矿库都开展了环境风险评估工作。2、开展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按照《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工业炉窑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汉环通字[2021]9号)要求,对我县9家工业炉窑企业,共31座工业炉窑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3家存在问题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并对1家进行了立案处罚。3、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专项执法行动。根据《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转发省厅﹤关于开展2021年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汉环办函﹝2021﹞7号)文件要求,对我县7家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10家简化类管理企业。从无证排污、承诺整改情况,违反排污许可证情况,违反自行监测要求的情况,违法其他环境管理要求的行为等四方面开展逐一细致深入检查。共排查出6家企业6个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4、开展“碧水”和环境风险源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碧水”和环境风险源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汉环函〔2021〕112号)要求,组成3个执法检查组全面开展排查,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检查企业40余家。对略阳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自行监测部分项目和频次与排污许可证不符和部分加油站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足量的应急物资的问题,督查整改解决,目前已整改到位。5、开展了秋冬季加油站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对辖区内19家加油站进行现场检查,经查:19家加油站均按要求完成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和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并取得环评审批和验收,经检查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6、开展了农村污水、垃圾集中式处理设施专项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我县共有农村污水、垃圾集中式处理设施11处,其中4处集中式生活垃圾处理设施,7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对检查出存在的问题,督促完成了整改。7、积极应对“1.20”铊污染事件应急工作,开展县域涉铊重金属污染源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根据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立即开展涉铊重金属污染源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汉环函﹝2021﹞21号)文件要求,迅速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金属采选、冶炼企业开展了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结合监测情况制定整改方案,督促企业迅速整改,确保如期完成重金属污染重金属污染隐患排查整治。8、开展重点污染源和涉土壤重点监管单位执法检查污染检查。按照《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重点污染源和涉土壤重点监管单位执法检查的通知》(汉环函[2021]29号),对我县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涉重金属企业、涉危险废物企业从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危废转移、重金属减排等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逐一进行了整改。9、开展重点领域及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升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市局转发省厅《关于开展2021年重点领域及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升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对我县7家重点管理企业(其中包括有色冶炼企业1家,火力发电企业1家),涉重金属企业1家,食品药品园区1个,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同时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有效减低我县辖区内生态环境风险隐患。10、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标准实施情况排查。按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标准实施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进行检查。经查,我县无涉及挥发性有机物企业。11、开展“乱排乱放”问题专项整治情况检查。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入开展“乱排乱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汉环通字[2021]10号)要求,对2018年至2020年我县发现的“乱排乱放”问题进行全面核查。12、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汉环函[2021]48号)要求,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对我县涉固废企业20家进行了现场排查,未发现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13、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盛会、庆华诞”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按照《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盛会、庆华诞”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汉环办发[2021]13号)要求,对我县危化品企业、尾矿库企业、涉铊涉重金属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环境风险隐患,坚决防止出现重大环境事件发生,为“十四运”、汛期等重大活动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14、开展中、高考噪声专项检查。在中高考期间,全队集中精力组织开展不定期排查和夜间抽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噪声源50余个,暂停建筑施工工地1个,整顿加工类噪声源点2个、使用音响设备招揽顾客的沿街商铺30家、电子广告屏1个。15、开展进一步做好消耗臭氧层物质日常监管工作。按照汉中市生态环境局转发《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耗臭氧层物质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汉环函[2021]111号)要求,对我县进行了全面排查,我县无涉ODS企业。16、开展2021年秦巴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秦巴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的函》(汉环函[2021]155号)和《略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巡查工作机制》,对照《略阳县2021年秦岭生态保护工作要点》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于8月10日至9月5日联合开展了2021年秦岭生态环境问题整治联合执法工作。17、开展全县金属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工作。按照《汉中市金属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工作方案》(汉硫铁办发〔2021〕1号)要求,对我县目前27家持有采矿许可证的金属矿山进行了全面排查,建立了金属矿山基础信息台账。(二)提升全员执法水平,全面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1年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通知》文件要求,成立了环境执法大练兵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三)规范日常环境监管,持续开展“双随机”抽查制度。今年以来,在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共录入随机抽查事项8项、执法检查人员13名、市场主体35家,其中重点污染源5家,一般污染源30家。本年度共开展双随机检查96家次,检查结果在省厅网站全部进行了公开。(四)创新环境执法方式,全力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应用。我队现场检查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全部实行电子化执法笔录,现场完成签字后上传至移动执法系统。截止12月底共完成了320余份现场检查笔录的上传。(五)强化信访投诉处理,坚决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全年共受理12369电话投诉、来信、来访、上级转办等各类环境信访投诉件38件。每一件都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按规定要求进行办理回复,截止目前办结38件,办结率100%。(六)全力以赴做好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第二轮督察下沉配合工作。中央环保第二轮督察于12月19日到达我市,执法大队全体人员严阵以待,全力配合督察工作,对中央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4件群众信访举报进行了即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报督察组审核通过并进行了公示。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全年以来各类专项执法检查累计出动人员684余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260余个(次),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企业18个(次),立案25起,实施罚款处罚12起,下发整改通知书18份。全面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强力推动环境问题整改,严厉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奋力推进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为我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效的保障。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2021年以来,虽然我队在环境执法监管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老企业和规模较小的企业污染治理水平较低,污染物难以稳定达标排放,环境监管任务重、压力大;二是环境风险隐患依然严峻。三是执法队伍整体水平不高,影响执法工作新突破。2、改进措施。一是督促企业不断完善环保设施。二是进一步加大汉江、嘉陵江水质的检测,全面排查。三是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推进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建设学习型、纪律型、廉政型队伍,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树立环保队伍良好形象。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推进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二是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查环境违法行为,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三是进一步健全环境应急体系,继续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进完善更新各类风险源档案,储备足够的环境应急物资,确保辖区环境风险可控。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