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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10 17:16
单位名称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组织实施集中采购和委托范围内代理采购;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工程、货物、服务类项目依法组织招投标活动;依法对供应商的准入资质进行审查;按照委托权限签订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参与对单位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住所 延川县河东财政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 刘亚宁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川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1.82万元 26.01万元
网上名称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政务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县财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是单位章程执行情况:本年度严格按照登记管理制度执行,单位名称、住所地址、单位性质、单位法人代表均无发生变动,本单位上级业务主管单位仍为延川县财政局。业务范围仍为:组织实施集中采购和委托范围内代理采购;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工程、货物、服务类项目依法组织招投标活动;依法对供应商的准入资质进行审查;按照委托权限签订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细则执行,资产损益情况正常上报,开办资金未在变更范围之内。没有受奖惩及投诉情况,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未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二是加强政策理论学习,提升工作效率根据《关于在全区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中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此为契机,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促进工作效率大提升。三是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情况。2021年1-12月,共办理采购项目106个,预算金额7144.313万元,结算金额6281.6608万元,节约率12.07%。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是社会效益。我中心在县财政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及诚实信用原则,不断规范采购程序、创新采购方法,扎实开展了政府采购、帮扶、党建等各项工作,得到了组织和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社会公众满意度100%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二是经济效益。2021年1-12月,共办理采购项目106个,预算金额7144.313万元,结算金额6281.6608万元,节约率12.07%。具体采购情况如下:1.单一来源采购项目:2个,预算金额5505000.00元,结算金额4427200.00元,节约金额1077800.00元,节约率19.58%。2.公开招标采购项目:4个,预算金额15133000.00元,结算金额13740034.00元,节约金额1392966.00元,节约率9.20%。3.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76个,预算金额42291458.60元,结算金额36833926.57元,节约金额5457532.03元,节约率12.90%。4.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17个,预算金额6686734.80元,结算金额6121000.00元,节约金额565734.80元,节约率8.46%。5.询价采购项目:7个,预算金额1826937.40元,结算金额1694448.00元,节约金额132489.40元,节约率7.25%。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回顾一年以来的工作,我中心在采购工作中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采购的规范化、专业化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采购的规范化、专业化程度高低直接影响到采购的质量和效率及政府采购的公信力。二是采购预算编报、执行仍是薄弱环节。许多采购单位年初准备工作不充分,采购行为零散,一旦需求又时间紧迫,导致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采购代理机构也难以及时对不同单位同类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整合,实行集中打包采购。三是业务人员法律法规的更新学习及业务操作技能有待提升。随着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过去的相关政策已不适用当前的政府采购工作,需要通过上级部门统一组织学习新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以确保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严格执行,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错误。(二)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并通过上墙,公开采购制度及办事指南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系统化的标准,做好政府采购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分类、归档、保存、查阅等各项基础工作,并根据《政府采购法》中有关管理的要求,在实际中严格遵照执行,切实保证采购文件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三是在采购业务基础工作中,制定了各种采购方式的采购文件模板,采购文件编制科学、合理。加强了采购公告、资格预审、开标、评标、结果公告等各个环节的组织管理,规范了供应商投标、履约行为,做到了各种采购方式、各环节运行的规范、有序。四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按照专家抽取政策要求,每次采购项目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实行专家随机抽取匹配,不存在中心工作人员人为操纵,有效地保障了采购工作的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五是注重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能力培训,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六是实行了政府采购项目受理办理情况登记统计制度,做到了一周一报、一月一报,及时向县财政局上报了政府采购动态信息。四、2022年工作计划一是增强依法采购意识,提升政府采购的社会公信力。具备明确的依法采购意识,形成良好的采购氛围,是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思想基础。对从事政府采购管理的工作人员和集中采购机构来说,要进一步强化“规范是政府采购生命线”的意识,规范采购行为,提升政府采购的社会公信力。二是加强协作,共同推进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各单位的密切配合,离不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积极支持。我们要继续加强与采购单位的联系,深入了解采购需求,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共同努力改进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三是定期组织业务人员参加培训。确保安排一定的时间组织中心业务人员外出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并组织中心业务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大比拼,调动业务人员责任心和积极性,保障业务人员掌握最新、最全、最准的政策,确保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在规范的轨道中运行。一年来,我中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基本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是与组织的要求的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距离。在2021年,我中心将继续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在县财政局的领导下,虚心接受纪委监委、媒体和群众等各方面的监督,不气馁,不松懈,迎难而上,履职尽责,保证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财政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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